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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五行二

  灾火 草妖 羽虫孽 羊祸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B928火。”蠃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

宋书·志·卷三十一

  五行二

  《五行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谓金失其 性而为灾也。”又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恆晹,厥极忧。时则 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

新唐书·志·卷二十五

  五行二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谓土失其性,则有水旱之灾,草木百谷不熟也。又曰:’思心不睿,是谓不圣。厥 咎雾,厥罚常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

宋史·志·卷十六

  ◎五行二

  ○火上

  炎上,火之性也。火失其性,则为灾眚。旧说以恒燠、草妖、羽虫之孽,羊祸、赤眚、赤祥之类皆属之火,今从之。

  建隆元年,宿州火,燔民舍万余区。二年三月,内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区,酒..........

宋史·志·卷十七

  ◎五行二

  ○火下

  乾德二年十月,眉州献《禾生九穗图》。四年四月,府州、尉氏县、云阳县并有麦两歧。五月,鱼台县麦秀三歧。六月,南充县民何约田禾一茎十三穗,一茎十一穗;七月,又生一茎九穗。

  开宝..........

元史·志·卷四

  ◎五行二

  ○水不润下

  元统元年五月,汴梁阳武县河溢害稼。六月,京畿大霖雨,水平地丈余。泾河溢,关中水灾。黄河大溢,河南水灾。泉州霖雨,溪水暴涨,漂民居数百家。七月,潮州大水。二年正月,东平须城县、济..........

明史·志·卷五

  ◎五行二(火 木)

  《洪范》曰:“火曰炎上。”火不炎上,则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燠、草异、火、木、羽虫之孽、羊祸、火灾、火异、赤眚赤祥皆属之火,今从之。

  ▲恒燠

  洪熙元年正月癸未,以京师一冬不雪,诏谕修省..........

三命通会·卷十二·元理赋

..........亦损寿也。

  此本上文活木、阳金而言,又不可无水土生养也。

  土厚而掩火无光,水盛则漂木无定。

  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须得中和。

  土厚,即晦火无光之意;水盛,即水泛木浮之意。

  五行二句,又所以总结之,归於中和而已。

  土止水流全福寿,水无土止必伤残。

  此下言失中和,而五行有救,亦作吉论;无救助方凶。

  如水流而有土止,则禄寿两全。余可例见。

  木盛多仁,土薄寡信..........

清史稿·志·卷七十八

..........以青绒为之,上缀朱纬。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凤,饰东珠各三,珍珠各十七,上衔大东珠一。朱纬上周缀金凤七,饰东珠九,猫睛石一,珍珠二十一。后金翟一,饰猫睛石一,珍珠十六。翟尾垂珠,凡珍珠三百有二,五行二就,每行大珍珠一。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一,饰东珠、珍珠各六,末缀珊瑚。冠后护领垂明黄绦二,末缀宝石,青缎为带。

  吉服冠,薰貂为之,上缀朱纬。顶用东珠。

  金约,镂金云十三,饰东珠各一,间以青金石..........

清史稿·志·卷一百零三

..........以青绒为之,上缀朱纬。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凤,饰东珠各三,珍珠各十七,上衔大东珠一。朱纬上周缀金凤七,饰东珠九,猫睛石一,珍珠二十一。后金翟一,饰猫睛石一,珍珠十六。翟尾垂珠,凡珍珠三百有二,五行二就,每行大珍珠一。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一,饰东珠、珍珠各六,末缀珊瑚。冠后护领垂明黄绦二,末缀宝石,青缎为带。

  吉服冠,薰貂为之,上缀朱纬。顶用东珠。

  金约,镂金云十三,饰东珠各一,间以青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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