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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志·卷八

..........不同。向《别录》,有《乐歌诗》四篇、《赵氏雅琴》七 篇、《师氏雅琴》八篇、《龙氏雅琴》百六篇。唯此而已。《晋中经簿》无复乐书, 《别录》所载,已复亡逸。案汉初典章灭绝,诸儒捃拾沟渠墙壁之间,得片简遗文, 与礼事相关者,即编次以为礼,皆非圣人之言..........既非人臣急事,故言者寡。陛下以至圣之德,应乐推之符,实宜作乐崇德, 殷荐上帝。而乐书沦亡,寻案无所。宜选诸生,分令寻讨经史百家,凡乐事无小大, 皆别纂录。乃委一旧学,撰为乐书,以起千载绝文,以定大梁之乐。使《五英》怀 惭,《六茎》兴愧。”

  是时..........

北史·列传·卷三十七

..........失。不纳。译因谮之,遂下徵于狱。徵惧不免,狱卒张元 平哀之,乃以佩刀穿墙,送之出。元平被捶拷百数,而无所言。徵既出,匿于人家, 后遇赦得免,然犹坐除名。

  隋文帝践极,例复官爵,除太子太傅,仍诏徵修撰乐书。开皇四年薨,年五十 六。初,隋文帝为大司马,有外姻丧,徵就第吊之。久而不出。徵怒,遂弗之待。 比出候,徵已去矣。隋文帝以此常恨之。至是,诏所司谥之曰闇。子该嗣。徽所撰 《乐典》十卷。

  兄恢,散骑常侍..........

旧唐书·志·卷二十六

.....  《大唐新礼》一百卷 房玄龄等撰。

  《紫宸礼要》十卷 大圣天后撰。

  右《礼》一百四部,《周礼》十三家,《仪礼》、《丧服》二十八家,礼论答 问三十五家,凡一千九百四十五卷。

  《乐书》九卷 信都芳注。

  《管弦记》十二卷 留进录,凌秀注。

  《钟磬志》二卷 公孙崇撰。

  《乐社大义》十卷 梁武帝撰。

  《乐论》三卷 梁武帝撰。

  《钟律》五卷 沈重撰。 ......

新唐书·志·卷四十七

..........琴操》一卷

  孔衍《琴操》二卷

  荀勖《太乐杂歌辞》三卷

  又《太乐歌辞》二卷

  《乐府歌诗》十卷

  谢灵运《新录乐府集》十一卷

  信都芳删注《乐书》九卷

  留进《管弦记》十二卷

  凌秀《管弦志》十卷

  公孙崇《钟磬志》二卷

  梁武帝《乐社大义》十卷

  又《乐论》三卷

  沈重《钟律》五卷 ......

宋史·志·卷七十九

..........下总领焉。凡所改制,皆关中书门下详定以闻。别诏翰林侍读学士冯元同祁、冠卿、照讨论乐理,为一代之典。又诏天下有深达钟律者,在所亟以名闻。于是,杭州郑向言阮逸、苏州范仲淹言胡瑗皆通知古乐,诏遣诣阙。其他以乐书献者,悉上有司。

  五月,照言:"既改制金石,则丝、笙、匏、土、革、木亦当更制,以备献享。"奏可。照乃铸铜为龠、合、升、斗四物,以兴钟、镈、声量之法,龠之率六百三十黍为黄钟之容,合三倍于龠,升十二..........

宋史·志·卷八十一

.....

  二年正月,诏前信州司法参军吴良辅按协音律,改造琴瑟,教习登歌,以太常少卿张商英荐其知乐故也。初,良辅在元丰中上《乐书》五卷,其书分为四类,以谓:"天地兆分,气数爰定。律厥气数,通之以声。于是撰《释律》。律为经,声为纬。律以声为文,声以..........不主其说。或谓汉津旧尝执役于范镇,见其制作,略取之,蔡京神其说而托于李良。

  二年九月,礼部员外郎陈旸上所撰《乐书》二百卷,命礼部尚书何执中看详,以谓旸欲考定音律,以正中声,愿送讲议司,令知音律者参验行之。旸之论曰:"汉津论乐,..........

明史·志·卷三十七

..........闻新声习矣,何必改作。不知自人观天地,则由汉迄今千七百年;自天地观,亦顷刻间耳。自今正之,犹可及也。

  并进所著乐书二部。其一曰《大成乐舞图谱》,自琴瑟以下诸乐,逐字作谱。其一曰《古雅心谈》,列十二图以象十二律。图各有说。又以琴为正声,乐..........宗《吕览》黄钟三寸九分之说。世宗初年,御史范永銮上其书,其说与古背,不可用。嘉靖十七年六月,辽州同知李文察进所著乐书四种,礼官谓于乐理乐书多前人所未发者。乃授文察为太常典簿,以奖劝之。而其所云:“按人声以考定五音”者,不能行也。神宗时,郑世子载堉著《..........

太平御览·乐部·卷二

..........子,其妻因其卧疾,遂窃其资物逃。宝常饥餧,无人赡,竟饿而死。及将死也,取其所著书焚之,曰:"何用此为?"见者於火中采得数卷,见行於世。时论哀之。开皇之世有郑译、何妥、卢赍、苏夔、萧吉,并讨论文籍,撰著乐书,皆当世所用。至於天然识乐,不及宝常远矣。安马驹、曹妙达、王长通、郭金乐等能造曲,为一时之妙,又习郑声,而宝常所为,皆归於雅。此辈虽公议不附宝常,然皆心服,谓以为神。

  又曰:文帝开皇六年,尚因周..........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

..........,主引戏分付;曰副净色,主发乔;曰副末色,主打诨;又或一人装孤老;而旦独无管色。益如旦为管调,如教坊之部头色长矣。

  【笛曲】今按乐者必先学笛,如五凡工尺上一之属,世以为俗工俚习,不知其来旧矣。宋乐书云:“黄钟用合字,大吕太簇用四字,夹钟姑洗用一字,夷则南吕用工字,无射应钟用凡字,中吕用上字,蕤宾用钩字,林钟用尺字,黄钟清用六字,大吕夹钟清用五字。又有阴阳及半阴半阳之分。“而辽世大乐各调之中,度曲协律..........

清史稿·志·卷六十九

..........,无所不可,亦明矣。”上是之,命如故。

  当是时,清兴百馀年矣,古学萌芽,儒者毛奇龄、李塨、胡彦升、江永辈多著书言乐事,考证益邃密。帝亦慕箫韶九成之盛,剬诗缉颂,勇於改为,欲以文致太平。圣祖时虽编定乐书,大抵稽於音律,而乐章句逗无谱,不与音相应。有协律高万霖者,耆年审音,改定宫谱,然祗坛庙之乐。朝会清歌,仍踵前缪。照遂请续纂律吕书,谓“前代坠典,宜见刊正”,许之。开馆纂修,仍命允禄监其事。未几,馆臣上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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