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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志·刑法志

  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从之成群,是为君矣;归而往之,是为王矣。《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群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

汉书·传·叙传下

..........纷纷。略存大纲,以统旧文。述《礼乐志》第二。

  雷电皆至,天威震耀,五刑之作,是则是效,威实辅德,刑亦助教。季世不详,背本争末,吴、孙狙诈,申、商酷烈,汉章九法,太宗改作,轻重之差,世有定籍。述《刑法志》第三。

  厥初生民,食货惟先。割制庐井,定尔土田,什一供贡,下富上尊。商以足用,茂迁有无,货自龟贝,至此五铢。扬榷古今,监世盈虚。述《食货志》第四。

  昔在上圣,昭事百神。类帝禋宗,望秩山川..........

晋书·列传·第十六章

..........文足云!臣之此言,非臣下褒上虚美常辞,其事实然。若所以资为安之理,或未尽善,则恐良史书勋,不得远尽弘美,甚可惜也。然不可使夫知政之士得参圣虑,经年少久,终必有成。愿陛下少察臣言。

  又论肉刑,见《刑法志》。诏答曰:“得表陈封国之制,宜如古典,任刑齐法,宜复肉刑,及六州将士之役,居职之宜,诸所陈闻,具知卿之乃心为国也。动静数以闻。”

  元康初,从准南王允入朝。会诛杨骏,颂屯卫殿中,其夜,诏以颂为三公尚..........

旧五代史·其它·志九

  案:《刑法志序》,原本阙佚。

  梁太祖开平三年十一月,诏太常卿李燕、御史萧顷、中书舍人张兗、户部侍郎 崔沂、大理卿王鄯、刑部郎中崔诰,共删定律令格式。四年十二月,宰臣薛贻矩奏: “太常卿李燕等重刊定律令三十卷,式二..........

元史·志·卷五十五

..........徒,又数以赦宥获免;至于西僧岁作佛事,或恣意纵囚,以售其奸宄,俾善良者喑哑而饮恨,识者病之。然而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弛而不知检也。今按其实,条列而次第之,使后世有以考其得失,作《刑法志》。

  ◎名例

  ○五刑

  笞刑:

  七下, 十七, 二十七, 三十七, 四十七, 五十七。

  杖刑:

  六十七, 七十七, 八十七, 九十七, 一百七。

  徒刑:

  一年,杖六十..........

明史·志·卷四十八

..........知之。官吏有过,并纪录之。岁终请湔涤之。以名例摄科条,以八字括辞议,(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以五服参情法,以墨涅识盗贼。籍产不入莹墓,籍财不入度支,宗人不即市,宫人不即狱,悼耄疲癃不即讯。(详《刑法志》。)

  洪武元年置刑部。六年,增尚书、侍郎各一人。设总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总部、比部主事各六人,都官、司门主事各四人。八年,以部事浩繁,增设四科,科设尚..........

太平御览·刑法部·卷十三

.....  又曰:陈犭希反,韩信欲谋发兵,欲以袭吕后、太子。其舍人得罪於信,告信欲反於吕后,吕后使武士缚信,斩之长乐锺室。信方斩,叹曰:"吾悔不用蒯通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遂夷信三族。

  《汉书·刑法志》曰:汉兴,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先黥劓,斩左右趾,笞煞之,枭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诽谤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授此诛。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炎茉令。后新垣平谋逆,..........

清史稿·志·卷一百四十三

..........决责。自此而笞、杖二刑废弃矣。

  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请删除重法数端,略称:“见行律例款目极繁,而最重之法,亟应先议删除者,约有三事:一曰凌迟、枭首、戮尸。凌迟之刑,唐以前无此名目。辽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之内。宋自熙宁以后,渐亦沿用。元、明至今,相仍未改。枭首在秦、汉时惟用诸夷族之诛,六朝梁、陈、齐、周诸律,始於斩之外别立枭名。自隋迄元,复弃而不用。今之斩枭,仍明制也。戮尸一事,惟秦时成蟜军..........

清史稿·列传·卷二百六十九

..........说一卷,列女传补注八卷,附女录一卷,女校一卷。又与懿行以诗答问,懿行录之为诗问七卷,其尔雅义疏亦间取照圆说;他著有诗经拾遗一卷,汲冢周书辑要一卷,竹书纪年校正十四卷,荀子补注一卷,晋宋书故一卷,补晋书刑法志一卷,食货志一卷,文集十二卷。照圆又有列仙传校正二卷。

  陈寿祺,字恭甫,闽县人。少能文。年十八,台湾平,撰上福康安百韵诗并序,沉博绝丽,传诵一时。嘉庆四年成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寻告..........

困学纪闻·卷十二·考史

..........衡传注》:今有《西京杂记》,其书浅俗,出于里巷,多妄说。段成式云:“庾信作诗,用《西京杂记》事,自追改曰:‘此吴均语,恐不足用。’”今按《南史》:萧贲著《西京杂记》六十卷。然则依托为书,不止吴均也。

  《刑法志》:狱刑号为平矣。《酷吏传序》:号为罔漏吞舟之鱼。《王温舒传》:广平声为道不拾遗。曰号,曰声,谓名然而实否也,书法婉而直。

  《平当传》云:“汉兴唯韦、平父子至宰相。”愚谓:周勃、亚夫父子为相,事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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