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 诗词 / 标题 / 作者 / 诗句 / 古籍 1 / 1页

元史·志·卷五十五

..........重论罪黜降,首领官吏各笞五十七罢之,仵作行人杖七十七,受财者以枉法论。诸有司,在监囚人因病而死,虚立检尸文案及关覆检官者,正官笞三十七,解职别叙。已代会赦者,仍记其过。诸职官覆检尸伤,尸已焚瘗,止傅会初检申报者,解职别叙。若已改除,仍记其过。

  诸藩王及军马经过,郡县委积馆劳,并许于应给官物内支遣,随申行省知会,或擅移易齐敛者,禁之。诸郡县非遇圣旨令旨,诸王驸马大臣经过,官吏并免郊迎,妨夺公务,仍..........

洗冤集录·卷二·疑难杂说下

..........,吸入沙土,死后则无。

  广右有凶徒,谋死小童行,而夺其所 。发觉距行凶日已远,囚已招伏∶“打夺就推入水中。”尉司打捞,已得尸于下流,肉已溃尽,仅留骸骨,不可辨验,终未免疑其假合,未敢处断。后因阅案卷,见初检体究官缴到血属所供,称其弟原是龟胸而矮小。遂差官覆验,其胸果然,方敢定刑。

  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竞,便自尽其命,而谋赖人者多矣。先以榉树皮罨成痕损,死后如他物所伤。何以验之?但看其痕里面须深墨色,..........

洗冤集录·卷二·初检

..........从实。

  有可任公吏使之察访,或有非理等说,且听来报,自更裁度。

  戒左右人,不得鲁莽。

  初检,不得称尸首坏烂不任检验,并须指定要害致死之因。

  凡初检时,如体问得是争斗分明,虽经多日,亦不得定作无凭检验,招上司问难。须仔细定当痕损致命去处。若委是经日久变动,方称尸首不任摆拨。

  初检尸有无伤损讫,就验处,衬簟尸首在物上,复以物盖。候毕,周遭用灰印,记有若干枚,交与守尸弓手、耆正副、邻人..........

上一页  下一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