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 诗词 / 标题 / 作者 / 诗句 / 古籍 1 / 1页

松漠纪闻·松漠纪闻补遗

  虏中庙讳尤严,不许人犯。尝有一武弁经西元帅投牒,误斥其讳,杖背流递。武元初,只讳“旻”,后有申请云:旻,闵也。遂并“闵”讳之。

  虏中中丞唯掌讼牒,若断狱会法。或春山秋水,谓去国数百里,逐水草而居处。从驾在外,卫兵物故,则掌其骸骼,至国则归其家。谏官并以他官兼之,与台官皆备员,不弹击。外道虽有漕使,亦不刺举,故官吏赃秽,略无所惮。

  虏法:文武官不以高下,凡丁家难未满百日,皆差监关税、州商税院、盐铁场,一年为任,谓之“优饶”。其税课倍增者谓之“得筹”。每一筹转一官..........

上一页  下一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