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土风雄劲,甲士精强,比以制驭乖方,频致骚扰。近者再置使额,却领四 州,劳逸既均..........癸亥,沙陀追黄巢而北。丁卯,次尉氏。戊辰,大雨,平地水深 三尺,沟河涨溢。贼至中牟,临汴河欲渡,沙陀遽至,贼大骇,其党分溃,杀伤溺 死殆半。尚让一军降时溥,别将杨能、李谠、霍存、葛从周、张归霸等降硃全忠, 李周、杨景彪以残众走封丘。己巳,沙陀渡汴河,..........
明年二月庚子,诏:"今后谋杀人自首,并奏听敕裁。"是月,除安石参知政事,于是奏以为:"律意,因犯杀伤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若已杀,从故杀法,则为首者必死,不须奏裁;为从者自有编敕奏裁之文,不须复立新制。"与唐介等数争议帝前,卒从安石议。复诏:"自今并以去年七月诏书从事。"判刑部刘述等又请中书、枢密院合议..........
诸剧贼既款附得官,复以捕贼为由,虐取民财者,计赃论罪,流远。诸强盗再犯,仍刺。
诸强盗杀伤事主,不分首从,皆处死。诸强夺人财,以强盗论。诸以药迷瞀人,取其财者,以强盗论。诸白昼持仗,剽掠得财,殴伤事主;若得财,不曾伤..........其别居尊长于卑幼家窃盗,若强盗及卑幼于尊长家行窃盗者,緦麻小功减凡人一等,大功减二等,期亲减三等,强盗者准凡盗论,杀伤者各依故杀伤法。若同居卑幼将人盗己家财物者,五十贯以下,笞二十七,每五十贯加一等,罪止五十七,他人依常盗减一等。诸姑表侄盗姑夫财..........
杀伤
诸杀人者死,仍于家属征烧埋银五十两给苦主,无银者征中统钞一十锭,会赦免罪者倍之。诸部民殴死官长,主谋及下手者..........论。诸因戏言相殴,致伤人命者,杖一百七。诸父亡,母复纳他人为夫,即为义父。若逐其子出居于外,即同凡人,其有所斗殴杀伤,即以凡人斗殴杀伤论。诸彼此有罪之人,相格致死者,与杀常人同。
诸职官以微故殴死齐民者,处死,诸职官受赃,为民所告,辄..........
凡验杀伤,先看是与不是刀刃等物,及生前死后痕伤。如生前被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痕。
......花也。(盖人死后血脉不行,是以肉色白也)此条仍责取行人定验,是与不是生前、死后伤痕。
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 四畔。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稠粘,受刃处皮肉[紧缩]骨露。
死人被割截,尸首..........
空亡官禄遇贵人,淡服作高僧。
五行无气守孤寡,必定作行者。
空亡刑害又逢囚,为僧及裹头。
欲知人命主有权,食神旺必全。
相冲陽刃再杀伤,必主上法场。
的杀若逢盘足坐,恶鬼死刑狱。
麦田相逢共帝星,徒流定分明。
大害当权多夭折,少年逢刃杀。
日逢官鬼见重刑,恶死甚分明。
刃神劫煞两头居,早岁梦天衢。..........
月支取格,乃分贵贱。
有格不正者,败。
无格有用者,成。
有官,莫寻格局。
有格局,喜官星。
官印财食无破,清高。
杀伤枭刃,用之为吉。
善恶相交 ,喜去杀而从善。
吉凶混杂,忌害吉以化凶。
有官有杀,宜身旺,制杀为奇。
有官有印,畏财兴,助财为祸。
身强杀浅,杀运无妨。..........
谷裕大怒,弃矛掣剑,腾空跃入,架住器械,别庄、储杏随进,杀伤十余寇兵。那两旁桠枝密密麻麻,复攒舞而来。谷裕见势凶恶,取得脚下物件,储杏擒获活寇二名,别庄舞刀断后,保护回营。佘佑查点兵士,损折一千有零,其余大半着伤。
别庄、储杏受伤犹轻,谷裕甲上有数处流血..........
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殴伤..........徒二年。言理无害者,杖六十。
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格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其就拘执而杀伤者,各以斗杀伤论,至死者加役流。
诸盗官文书印者,徒二年;馀印,杖一百。(谓贪利之而非行用者。馀印,谓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