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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贤明传·周南之妻

  周南之妻者,周南大夫之妻也。大夫受命,平治水土。过时不来,妻恐其懈于王事,盖与其邻人陈素所与大夫言:“国家多难,惟勉强之,无有谴怒,遗父母忧。昔舜耕于历山,渔于雷泽,陶于河滨。非..........兽之智,犹知避害,而况于人乎!生于乱世,不得道理,而迫于暴虐,不得行义,然而仕者,为父母在故也。乃作诗曰:‘鲂鱼赪尾,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盖不得已也。”君子以是知周南之妻而能匡夫也。

  颂曰:周大夫妻,夫出治土,维戒无怠,勉为父母,凡事远周,之在,作诗鲂鱼,以敕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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