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训(1849~1908),字恢业,号警樵。清竹堑北门人。年少时即立志研习艺文。同治十一年(1872),取进台湾府学附生,光绪元年(1875)补廪生,光绪十二年(1886)取中岁贡。光绪十九年(1893)任台湾府学训导。日本统治后,先后于明治三十二年(1897)、明治三十四年(1899)登庸新竹办务署参事,并获台湾总督授佩绅章。为「竹梅吟社」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