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宗铠1首

廷杖矢志

明代薛宗铠

大奸在位,毒流缙绅⑴。
爰及三年,愤积神人。
乃披忠悃,乃吁帝宸。
惟帝时嘉,俟时而行。
惟彼奸谗,捏搆诬绳。
惟帝赫然,迸兹佞人⑵。
爰逮小臣,亦置于刑。
于皇明圣,实余寡诚。
大奸既去,遑恤我身。
阳德方亨,永底乂宁(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一六)。
⑵ 迸,清乾隆《揭阳县志》卷八作“进”。(吕永光、张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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