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理83首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无愈于人乎?”墨子曰:“我将上太行,以骥与牛驾,子将谁策?”耕柱子曰:“将策骥也。”墨子曰:“何故策骥也?”耕柱子曰 :“骥足以策。” 墨子曰:“我亦以子为足以策,故怒之。”耕柱子悟。
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树阴。少时,且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久未果,遂讼于官。惠遣争者出,顾州纪纲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咸无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丐不如其乡里,明孝宗时,尝行乞于吴。凡丐所得,多不食,每贮直之竹筒中。见者以为异,久之,诘其故,曰:“吾有母在,将以遗之。”有好事者欲窥其究,迹之行。行里许,至河旁,竹树掩映,一蔽舟系柳阴下。舟虽蔽,颇洁,有老媪坐其中。丐坐地,出所贮饮食整理之,奉以登舟。俟母举杯,乃起唱歌,为儿戏,以娱母。母食尽,然后他求。一日乞道上,无所得,惫甚。有沈孟渊者,哀而与之食,丐宁忍饿,终不先母食也。如是者数年,母死,丐不知所终。丐自言沈姓,年可三十。
子击出,遭田子方于道,下车伏谒。子方不为礼。子击怒,谓子方曰:“富贵者骄人乎?贫贱者骄人乎?”子方曰:“亦贫贱者骄人耳!富贵者安敢骄人!国君而骄人,则失去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去家。失其国者未闻有以国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闻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贫贱,言不用,行不合,则纳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贫贱哉!”子击乃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