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要望江南 其四十 ①占鸟第二十二
① 京本作「占飞禽第二十」
兵(京本作「军」)行次,军上伯劳鸣(京本作「莺」)。
兆是军分为(京本作「鸣兆是军分」),两路兼防祸起察奸情,主将要须(京本作「详」)明。
兆是军分为(京本作「鸣兆是军分」),两路兼防祸起察奸情,主将要须(京本作「详」)明。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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