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舟操
明末清初:屈大均
南海有某氏女者,其父以许何氏之仆。已而何氏以搆讼破家,因取所聘金于女父。女父还金,将以其女改字。女阴使人语仆,谓必无他志,且速之再纳聘金。仆贫,仓卒未具。会有以多金求女者,女哭,誓不从。已而何氏仆持聘金至,女父怒而逐之。女乃潜出,与仆相持痛哭,约仆以舟来迎。至夜,女至江干,待舟不至,即自经,年十有五。予以琴写其悲,辞曰:
月将落兮潮水平,舟不来兮伤予情。
独立沙洲兮涕泪零,无人知兮惟流萤。
水禽忽叫兮似人声,追者至兮天欲明,君岂忘兮不来迎。
妾若还兮亦不生,挂榕枝兮心战栗,裙带断兮泥没膝。
魂寻舟兮不见舟,魂见舟兮妾愿毕。
舟迎魂兮更莫迟,波涛惊兮魂恐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