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林之棘 送崔子也

明代何景明

中林之棘,维桃与李。
阪田之特,生也曷以。
民之无俦,曷其有巳。
王事皇皇,驾言徂行。
念子出宿,我居𤈺𤈺。
我心之迈,与子同征。
行野蹶蹶,行国迈迈。
无草不茂,无谷不溃。
民之瘁矣,心忧用喟。
彼鱼之罭,在彼河梁。
彼兔之罝,在彼河侧。
岂不是思,进退维亟。
同贾知贪,同食知甘。
予谅子怀,如口弗爽。
予之有怀,子岂不谅。
火之方殷,不戒胥燔。
水之方割,不戒胥溺。
火之方殷,乃仇扑灭。
水之方割,弃其舟楫。
有渰斯雨,有霰斯雪。
如履坚冰,乃尚思热。
众方媚矣,莫敢独说。
如处大厦,俟其颠覆。
谓人弗言,言成祸矣。
谓人弗职,职成过矣。
孰无朋友,倡谁和矣。
子曰弗仕,子有父母。
予曰弗仕,兄弟尤予。
天子则不罪,朋友弗取。
注:中林之棘九章七章章六句二章章八句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中林
阪田
无俦
王事皇皇驾言
出宿𤈺𤈺
行野蹶蹶行国迈迈
河梁
河侧
岂不进退维亟
同食
怀
有怀不谅
火之方殷不戒
水之方割不戒胥溺
火之方殷扑灭
水之方割舟楫
有渰
坚冰
莫敢独说
大厦颠覆
朋友
弗仕子有父母
予曰弗仕兄弟
天子则不朋友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何景明简介

何景明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何景明的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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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何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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