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侯诛诸吕,权倾五伯,囚于请室;

司马迁两汉〕《报任少卿书 / 报任安书

  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少卿足下:

  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意气勤勤恳恳。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仆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之遗风矣。顾自以为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独郁悒而无谁语。谚曰:“谁为为之?孰令听之?”盖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何则?士为知己者用,女为说己者容。若仆大质已亏缺矣,虽材怀随和,行若由夷,终不可以为荣,适足以发笑而自点耳。书辞宜答,会东从上来,又迫贱事,相见日浅,卒卒无须臾之间,得竭指意。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恐卒然不可为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请略陈固陋。阙然久不报,幸勿为过。

  仆闻之:修身者,智之符也;爱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义之表也;耻辱者,勇之决也;立名者,行之极也。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列于君子之林矣。故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昔卫灵公与雍渠同载,孔子适陈;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同子参乘,袁丝变色:自古而耻之!夫以中材之人,事有关于宦竖,莫不伤气,而况于慷慨之士乎!如今朝廷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余,荐天下之豪俊哉!仆赖先人绪业,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外之,不能备行伍,攻城野战,有斩将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积日累劳,取尊官厚禄,以为宗族交游光宠。四者无一遂,苟合取容,无所短长之效,可见于此矣。乡者,仆亦尝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不以此时引维纲,尽思虑,今已亏形为扫除之隶,在阘茸之中,乃欲仰首伸眉,论列是非,不亦轻朝廷、羞当世之士邪?嗟乎!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

  且事本末未易明也。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伎,出入周卫之中。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故绝宾客之知,忘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而事乃有大谬不然者!

  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能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守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蓄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一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仰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有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乃悉征其左、右贤王,举引弓之民,一国共攻而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沬血饮泣,更张空弮,冒白刃,北首争死敌者。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凄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仆怀欲陈之,而未有路,适会召问,即以此指,推言陵之功,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未能尽明,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圄之中,谁可告愬者!此真少卿所亲见,仆行事岂不然乎?李陵既生降,隤其家声,而仆又佴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

  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也。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也。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厉也。猛虎在深山,百兽震恐,及在槛阱之中,摇尾而求食,积威约之渐也。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何者?积威约之势也。及以至是,言不辱者,所谓强颜耳,曷足贵乎!且西伯,伯也,拘于羑里;李斯,相也,具于五刑;淮阴,王也,受械于陈;彭越、张敖,南面称孤,系狱抵罪;绛侯诛诸吕,权倾五伯,囚于请室;魏其,大将也,衣赭衣,关三木;季布为朱家钳奴;灌夫受辱于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声闻邻国,及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裁,在尘埃之中。古今一体,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勇怯,势也;强弱,形也。审矣,何足怪乎?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为此也。

  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今仆不幸,早失父母,无兄弟之亲,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沉溺缧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

  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

  且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身直为闺阁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故且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今少卿乃教以推贤进士,无乃与仆私心剌谬乎?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书不能悉意,故略陈固陋。谨再拜。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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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侯诸吕五伯请室

绛侯(絳侯)jiàng hóu
汉 周勃 以布衣从 高祖 定天下,赐爵列侯,剖符世世勿绝。食 绛 八千一百八十户,号 绛侯 。 勃 为人朴质敦厚, 高祖 以为可托大事。 高祖 崩, 勃 与 陈平 定计诛诸 吕 ,立 文帝 ,以功为右丞相。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后用为受遗诏辅国之典。 唐 李华 《杂诗》之五:“ 絳侯 与 博陆 ,忠朴受遗顾。”  ——《漢語大詞典》
诛 ( 誅 ) zhū
诛 [ zhū ]
  1. 把罪人杀死:害民者~。~灭。~锄。~戮。伏~。
  2. 责罚:~意(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口~笔伐。
  3. 责求:~求无已(一味索取,没有止境)。
诸吕(諸吕)zhū lǚ
指 汉 代 吕后 的亲信 吕产 、 吕禄 等。 汉 司马迁 《报任少卿书》:“ 絳侯 诛诸 吕 ,权倾五伯,囚於请室。” 三国 魏 曹冏 《六代论》:“及诸 吕 擅权,图危 刘氏 。” 陈白尘 《大风歌》第一幕第四场:“她口称重用老臣,其实扶植诸 吕 势力。”  ——《漢語大詞典》
权 ( 權 ) quán
权 [ quán ]
  1.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力。~威。~贵。~柄。~势。生杀予夺之~。
  2. 有利的形势:主动~。
  3. 变通,不依常规:~变。~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术。智必知~。
  4. 暂且,姑且:~且。
  5. 秤锤:~衡。
  6. 衡量,估计:~其轻重。
  7. 姓。
倾 ( 傾 ) qīng
倾 [ qīng ]
  1. 斜,歪:~斜。~侧。~塌。~圮。~跌。
  2. 趋向:~向。~心。~慕。~注。左~。右~。
  3. 倒塌:~颓。~覆。~轧()(在同一组织中互相排挤)。
  4. 使器物反转或歪斜以倒出里面的东西;引申为尽数拿出,毫无保留:~箱倒箧(亦称“倾筐倒庋”)。~盆大雨。~城。~洒。~销。
  5. 用尽(力量):~听。~诉。~吐。
五伯 wǔ bó
五个霸主。(1)指 夏 昆吾 , 殷 大彭 、 豕韦 、 周 齐桓公 、 晋文公 。《庄子·大宗师》:“ 彭祖 得之,上及 有虞 ,下及五伯。” 成玄英 疏:“五伯者, 昆吾 为 夏 伯, 大彭 、 豕韦 为 殷 伯, 齐桓 、 晋文 为 周 伯,合为五伯。”(2)指 春秋 齐桓公 、 晋文公 、 宋襄公 、 楚庄公 、 秦缪公 。《吕氏春秋·当务》:“备説非六王五伯。” 高诱 注:“五伯, 齐桓 、 晋文 、 宋襄 、 楚庄 、 秦繆 也。” 明 沈采 《千金记·定谋》:“五伯当年势迭兴,读书牛角戴锄行。”(3)指 春秋 齐桓公 、 晋文公 、 楚庄王 、 吴王 阖闾 、 越王 句践 。《荀子·王霸》:“虽在僻陋之国,威动天下,五伯是也……故 齐桓 、 晋文 、 楚庄 、 吴 闔閭 、 越 句践 ,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彊殆中国。”(4)指 春秋 齐桓公 、 宋襄公 、 晋文公 、 秦穆公 、 吴王 夫差 。《汉书·诸侯王表》:“故盛则 周 、 邵 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其守。” 颜师古 注:“伯读曰霸。此五霸谓 齐桓 、 宋襄 、 晋文 、 秦穆 、 吴 夫差 也。”
(1).同“ 五百 ”。《新唐书·苏世长传》:“初在 陕 ,邑里犯法不能禁,乃引咎自挞于廛,五伯疾其诡,鞭之流血, 世长 不胜痛,呼而走,人笑其不情。” 宋 岳柯 《桯史·蠲毒图》:“﹝ 王涇 ﹞减死黥流,杖脊朝天门,中使涖焉,方覬其速毙, 涇 货五伯下其手,卒得活。”
(2).指 东汉 邓彪 等五人,因字号中皆带“伯”字,故称。《后汉书·邓彪传》“ 邓彪 字 智伯 ……后仕郡,辟公府” 唐 李贤 注引《东观记》:“ 彪 与同郡 宗武伯 、 翟敬伯 、 陈绥伯 、 张弟伯 ,同志好,齐名, 南阳 号曰‘五伯’。”  ——《漢語大詞典》
囚 qiú《國語辭典》

囚 [ qiú ]

  1. 拘禁。如:「囚禁」、「被囚」。《书经·蔡仲之命》:「囚蔡叔于郭邻。」《史记·卷六二·管晏传》:「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囚焉。」
  1. 被拘禁的犯人或俘虏。如:「死囚」、「敌囚」。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当共戮力王室,克复神州,何至作楚囚相对?」宋·欧阳修〈纵囚论〉:「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1.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2.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1.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2.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3.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4.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5.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6.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1.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1.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2.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1.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1.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请室(請室)qǐng shì
清洗罪过之室。请,通“ 清 ”。即囚禁有罪官吏的牢狱。《汉书·贾谊传》:“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辠耳。” 颜师古 注引 苏林 曰:“音絜清。 胡公 《汉官》车驾出有请室令在前先驱,此官有别狱也。” 王先谦 补注:“ 卢文弨 云:如 苏 言,则《汉书》请室亦有作清室者。建本《新书》此文正作清室,知 苏 言非谬矣。”一说为请罪之室。见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说。 唐 陈子昂 《宴胡楚真禁所》诗:“请室闲逾邃,幽庭春未暄。” 清 陈康祺 《燕下乡脞录》卷五:“时盖因士论沸腾,有‘老姜全无辣气,小李大有甜头’之謡,风闻於上,以致被逮, 姜 竟卒於请室。”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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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