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
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屈原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惠王患之。乃令张仪佯去秦,厚币委质事楚,曰:“秦甚憎齐,齐与楚从亲,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於之地六百里。”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使使如秦受地。张仪诈之曰:“仪与王约六里,不闻六百里。”楚使怒去,归告怀王。怀王怒,大兴师伐秦。秦发兵击之,大破楚师于丹、淅,斩首八万,虏楚将屈匄,遂取楚之汉中地。怀王乃悉发国中兵,以深入击秦,战于蓝田。魏闻之,袭楚至邓。楚兵惧,自秦归。而齐竟怒,不救楚,楚大困。明年,秦割汉中地与楚以和。楚王曰:“不愿得地,愿得张仪而甘心焉。”张仪闻,乃曰:“以一仪而当汉中地,臣请往如楚。”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怀王竟听郑袖,复释去张仪。是时屈原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顾反,谏怀王曰:“何不杀张仪?”怀王悔,追张仪,不及。
其后,诸侯共击楚,大破之,杀其将唐眜。时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奈何绝秦欢!”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后,因留怀王,以求割地。怀王怒,不听。亡走赵,赵不内。复之秦,竟死于秦而归葬。
长子顷襄王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然终无可奈何,故不可以反。卒以此见怀王之终不悟也。
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然亡国破家相随属,而圣君治国累世而不见者,其所谓忠者不忠,而所谓贤者不贤也。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兰,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易》曰:“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以汲。王明,并受其福。”王之不明,岂足福哉!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屈原至于江滨,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欤?何故而至此?”屈原曰:“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渔父曰:“夫圣人者,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举世皆浊,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啜其醨?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常流而葬乎江鱼腹中耳。又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之温蠖乎?”乃作《怀沙》之赋。于是怀石,遂自投汨罗以死。
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其后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自屈原沉汨罗后百有馀年,汉有贾生,为长沙王太傅。过湘水,投书以吊屈原。
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过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及见贾生吊之,又怪屈原以彼其材游诸侯,何国不容,而自令若是!读《鵩鸟赋》,同死生,轻去就,又爽然自失矣。”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懷 」的異體字。
王 [ wáng ]
名- 古代稱統治天下的君主。如:「君王」、「帝王」、「國王」。《書經·洪範》:「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
- 古代封建社會中地位在公侯之上的爵位。秦漢以後,天子的伯叔兄弟及異姓藩王均稱為「王」。如:「淮南王」。《漢書·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璽盭綬,掌治其國。」
- 泛稱同類中的首領。如:「萬獸之王」。唐·杜甫〈前出塞〉詩九首之六:「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西遊記·第一回》:「那一個有本事的,鑽進去尋個源頭出來,不傷身體者,我等即拜他為王。」
- 技藝超群的人。如:「歌王」、「拳王」。
- 古代對祖父母輩的尊稱。參見「王父」、「王母」等條。
- 姓。如宋代有王安石。
- 古代諸侯朝見天子。《詩經·商頌·殷武》:「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史記·卷四·周本紀》:「要服者貢,荒服者王。」
- 大。參見「王虺」、「王鮪」等條。
王 [ yù ]
- 《廣韻·入聲·燭韻》:「玉,說文本作王,隸加點以別王字。」同「玉 」。
王 [ wàng ]
動- 統治天下、稱王。《詩經·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懷王與諸將約曰:『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
- 興盛、旺盛。《莊子·養生主》:「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神雖王,不善也。」唐·李白〈贈張相鎬〉詩二首之二:「英烈遺厥孫,百代神猶王。」通「旺」。
知 [ zhī ]
动- 明白、了解、察觉。如:「相知相许」。唐·李绅〈古风〉诗二首之二:「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 识别、区别。《礼记·乐记》:「知乐则几于礼矣。」《淮南子·修务》:「孪子之相似者,唯其母能知之。」
- 相交、交往。《左传·昭公四年》:「公孙明知叔孙于齐。」《荀子·不苟》:「君子易知而难狎。」
- 招待、礼遇、赏识。《南史·卷一九·谢灵运传》:「自谓才能宜参权要,既不见知,常怀慎惋。」唐·岑参〈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诗:「何幸一书生,忽蒙国士知。」
- 掌管、主持。《国语·越语》:「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新唐书·卷八五·王世充传》:「帝爱昵之,拜江都通守,兼知宫监事。」
- 识见、学问。如:「求知」、「真知灼见」。《论语·子罕》:「吾有知乎哉?无知也。」
- 意识、感觉。《荀子·王制》:「草木有生而无知。」汉·范缜〈神灭论〉:「手等亦应能有痛痒之知。」
- 知己、朋友。如:「故知」、「旧雨新知」。
知 [ zhì ]
名- 智慧。《论语·里仁》:「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礼记·中庸》:「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同「智 」。
- 姓。如春秋时晋国有知䓨。
之 [ zhī ]
介-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分 [ fēn ]
動-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 量詞:➊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名-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 成分。如:「糖分」、「養分」。
-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故 [ gù ]
名- 原因、根由。如:「托故」、「无缘无故」、「不知何故」。《左传·隐公元年》:「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 意外的事情、事件。如:「变故」、「事故」、「家庭多故」。《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昭伯问家故,尽对。」晋·杜预·注:「故,事也。」
- 好友、旧识。如:「沾亲带故」、「一见如故」。《隋书·卷七○·李密传》:「乃散家产,赒赡亲故。」
- 过去的事物。如:「温故知新」。《文选·班昭·东征赋》:「遂去故而就新兮,志怆悢而怀悲。」
- 死亡。如:「病故」、「身故」、「已故」、「父母早故」。
- 原来的、以前的。如:「故乡」、「故国」、「故交」。《楚辞·宋玉·招魂》:「魂兮归来,反故居些。」唐·王维〈春中田园作〉诗:「归燕识故巢,旧人看新历。」
- 死去的。如:「故总统」。
- 本来、从前。《左传·昭公十三年》:「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蔓成然故事蔡公。」《荀子·性恶》:「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
- 有意、存心。如:「明知故犯」、「故弄玄虚」。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政事》:「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望卿摆拨常物,应对玄言。」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一折》:「他也故违了皇宣命,都是些吃仓廒的鼠耗,咂脓血的苍蝇。」
- 仍旧、依然。《史记·卷四·周本纪》:「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唐·杜甫〈绝句漫兴〉九首之三:「熟知茅斋绝低小,江上燕子故来频。」
- 因此、所以。《论语·先进》:「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史记·卷一·五帝本纪》:「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
于 [ yú ]
動-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歎-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新郑县一带:~人买履(讽喻那些只相信教条,不顾客观实际的人)。
- 姓。
袖 [ xiù ]
名- 衣服从肩到手腕的部分。如:「衣袖」。《韩非子·五蠹》:「长袖善舞。」《文选·曹植·美女篇》:「攘袖见素手,皓腕约金环。」
- 把东西藏在袖子里。《史记·卷七七·魏公子传》:「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唐·韩愈〈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我得一卷书,麤若告身者,我袖以往,翁见未必视。」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