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取第三十馀。

薛逢唐代〕《邻相反行

东家有儿年十五,只向田园独辛苦。夜开沟水绕稻田,
晓叱耕牛垦塉土。西家有儿才弱龄,仪容清峭云鹤形。
涉书猎史无早暮,坐期朱紫如拾青。东家西家两相诮,
西儿笑东东又笑。西云养志与荣名,彼此相非不同调。
东家自云虽苦辛,躬耕早暮及所亲。男舂女爨二十载,
堂上未为衰老人。朝机暮织还充体,馀者到兄还及弟。
春秋伏腊长在家,不许妻奴暂违礼。尔今二十方读书,
十年取第三十馀。往来途路长离别,几人便得升公车。
纵令得官身须老,衔恤终天向谁道?百年骨肉归下泉,
万里枌榆长秋草。我今躬耕奉所天,耘锄刈获当少年。
面上笑添今日喜,肩头薪续厨中烟。纵使此身头雪白,
又有儿孙还稼穑。家藏一卷古孝经,世世相传皆得力。
为报西家知不知,何须谩笑东家儿。生前不得供甘滑,
殁后扬名徒尔为。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十年三十

十年 shí nián
形容时间长久。《左传·僖公四年》:“一薰一蕕,十年尚犹有臭。” 杨伯峻 注:“十年,言其久也。” 唐 贾岛 《剑客》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漢語大詞典》
取 qǔ《國語辭典》

取 [ qǔ ]

  1. 拿。如:「取款」、「各取所需」、「探囊取物」。唐·常建〈宿五度溪仙人得道处〉诗:「前溪遇新月,聊取玉琴弹。」
  2. 得到。如:「取乐」、「取暖」、「取信于人」。
  3. 接受、收受。如:「分文不取」。《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4. 捕捉。《诗经·豳风·七月》:「取彼狐貍,为公子裘。」
  5. 选择。如:「取士」、「取景」、「取道」、「取名」。《三国演义·第六三回》:「统令魏延为先锋,取南小路而进。」
  6. 求、寻求。如:「自取灭亡」。《文选·张衡·西京赋》:「列爵十四,竞媚取荣。」
  7. 迎娶。《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通「娶」。
  1. 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进行。唐·杜秋娘〈金缕衣〉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1. 姓。如宋代有取希作。
第 dì《國語辭典》

第 [ dì ]

  1. 次序、等级。如:「次第」、「等第」。《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九月甲午,试儒生四十余人,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
  2. 用于整数数词之前。表事物的顺序或等级。如:「第一」、「第二」。
  3. 科第。科举榜上的次第。如:「登第」、「落第」、「及第」。唐·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虽少年已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
  4. 古时指王公大臣或富贵人家的住宅。如:「府第」、「宅第」、「书香门第」。唐·柳宗元〈梓人传〉:「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1. 评定。《汉书·卷六四下·王襃传》:「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
  2. 科举考试应试及格。唐·岑参〈送胡象落第归王屋别业〉诗:「看君尚少年,不第莫凄然。」唐·白居易〈与元九书〉:「既第之后,虽专于科试,亦不废诗。」
  1. 但、尽管。《史记·卷六五·孙子吴起传》:「君第重射,臣能令君胜。」
三十 sān shí
(1).数词。十的三倍。《诗·小雅·无羊》:“三十维物,尔牲则具。”《左传·宣公三年》:“ 成王 定鼎于 郟鄏 ,卜世三十,卜年七百。”
(2).指三十岁。《穀梁传·文公十二年》:“丈夫三十而娶。” 南朝 梁简文帝 《戏赠丽人》诗:“自矜心所爱,三十侍中郎。” 唐 崔灏 《赠王威古》诗:“三十羽林将,出身常事边。”
(3).指三十年。 唐 权德舆 《古兴》诗:“人生大限虽百岁,就中三十称一世。”  ——《漢語大詞典》
馀 ( 余 餘 ) yú
馀 [ yú ]
  1. 见“”。
  2. 姓。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