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
某启:
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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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 yǐ ]
动-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 姓。如汉代有以彤。
授 shòu《國語辭典》
授 [ shòu ]
动- 给与、交与。如:「授权」、「授旗」。《说文解字·手部》:「授,予也。」《礼记·曲礼上》:「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
- 以学术相传习。如:「讲授」、「函授」、「传授」。《三国志·卷四三·蜀书·王平传》:「其所识不过十字,而口授作书,皆有意理。」
- 任命。《晋书·卷九二·文苑传·左思传》:「父雍,起小吏,以能擢授殿中侍御史。」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介-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動-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歎-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有司 yǒu sī
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书·大禹谟》:“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汉 桓宽 《盐铁论·疾贪》:“今一二则责之有司,有司岂能缚其手足而使之无为非哉?” 唐 柳宗元 《与太学诸生喜诣阙留阳城司业书》:“﹝太学生﹞有凌傲长上,而誶駡有司者。” 元 《日损斋笔记·辨史》:“自 元鼎 以前之‘元’,皆有司所追命也。” 吴晗 《朱元璋传》第三章三:“几十年来的 元 君荒淫,有司毒虐,天下兵起,中原之民,久无所主。” ——《漢語大詞典》
不为(不爲)bù wéi
(1).不做;不干。《诗·卫风·淇奥》:“善戏謔矣,不为虐兮。”《孟子·梁惠王上》:“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宋 曾巩 《寄欧阳舍人书》:“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於是乎铭始不实。”
(2).谓收成不好。《墨子·杂守》:“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 王念孙 《读书杂志·墨子六》:“‘岁不为’,犹《玉藻》言年不顺成也。”《淮南子·本经训》:“是故上下离心,气乃上蒸,君臣不和,五穀不为。” 高诱 注:“不为,不成也。”
(3).不算,不是。 南朝 宋 颜延之 《陶徵士诔》:“夫璿玉致美,不为池隍之宝;桂椒信芳,而非园林之实。”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先破后承,始开终结,内分八股,股股相对,绳墨不为不严矣。” ——《漢語大詞典》
(2).谓收成不好。《墨子·杂守》:“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 王念孙 《读书杂志·墨子六》:“‘岁不为’,犹《玉藻》言年不顺成也。”《淮南子·本经训》:“是故上下离心,气乃上蒸,君臣不和,五穀不为。” 高诱 注:“不为,不成也。”
(3).不算,不是。 南朝 宋 颜延之 《陶徵士诔》:“夫璿玉致美,不为池隍之宝;桂椒信芳,而非园林之实。”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先破后承,始开终结,内分八股,股股相对,绳墨不为不严矣。” ——《漢語大詞典》
侵官 qīn guān
超越权限而侵犯其他官员的职权。《左传·成公十六年》:“国有大任,焉前专之?且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姦也。”《国语·晋语八》:“ 伯华 曰:‘外有军,内有事。 赤 也,外事也,不敢侵官。’” 韦昭 注:“非其官而与之,为侵官。” 宋 王安石 《答司马谏议书》:“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 清 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四:“惟不準其参刻保举,以杜侵官之渐。”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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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