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于所恨,必补遗缺。

毛泽东近现代〕《四言诗·祭母文

呜呼吾母,遽然而死。
寿五十三,生有七子。
七子余三,即东民覃。
其他不育,二女二男。
育吾兄弟,艰辛备历。
摧折作磨,因此遘疾。
中间万万,皆伤心史。
不忍卒书,待徐温吐。
今则欲言,只有两端:
一则盛德,一则恨偏。
吾母高风,首推博爱。
远近亲疏,一皆覆载。
恺恻慈祥,感动庶汇。
爱力所及,原本真诚。
不作诳言,不存欺心。
整饬成性,一丝不诡。
手泽所经,皆有条理。
头脑精密,劈理分情。
事无遗算,物无遁形。
洁净之风,传遍戚里。
不染一尘,身心表里。
五德荦荦,乃其大端。
合其人格,如在上焉。
恨偏所在,三纲之末。
有志未伸,有求不获。
精神痛苦,以此为卓。
天乎人欤,倾地一角。
次则儿辈,育之成行。
如果未熟,介在青黄。
病时揽手,酸心结肠。
但呼儿辈,各务为良。
又次所怀,好亲至爱。
或属素恩,或多劳瘁。
大小亲疏,均待报赍。
总兹所述,盛德所辉。
必秉悃忱,则效不违。
致于所恨,必补遗缺。
念兹在兹,此心不越。
养育深恩,春辉朝霭。
报之何时,精禽大海。
呜呼吾母,母终未死。
躯壳虽隳,灵则万古。
有生一日,皆报恩时。
有生一日,皆伴亲时。
今也言长,时则苦短。
惟挈大端,置其粗浅。
此时家奠,尽此一觞。
后有言陈,与日俱长。
尚飨!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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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缺

致 ( 緻 ) zhì《國語辭典》

致 [ zhì ]

  1. 给予。《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晋书·卷四三·山涛传》:「今致钱二十万、谷二百斛。」
  2. 达到。《庄子·外物》:「天地非不广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则厕足而垫之,致黄泉,人尚有用乎?」
  3. 传达、表示。《诗经·小雅·楚茨》:「工祝致告,徂赉孝孙。」《三国志·卷二四·魏书·崔林传》:「仗节统事,州邵莫不奉牋致敬。」
  4. 招引、延揽。《易经·需卦·九三》:「需于泥,致寇至。」《汉书·卷三九·萧何传》:「臣愿大王王汉中,养其民以致贤人。」
  5. 归还、退回。《公羊传·宣公元年》:「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
  6. 尽心、尽力。《论语·子张》:「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7. 推极、穷究。《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1. 旨趣、意态。《魏书·卷九三·恩幸传·茹皓传》:「树草栽木,颇有野致。」
  2. 事物的道理。《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所以存亡殊致,始终不同。」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1.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2.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1.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2.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3.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4.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5.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6.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1.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1.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2.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1.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1.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1.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2.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3.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4.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5.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1.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1.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1.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1.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恨 hèn《國語辭典》

恨 [ hèn ]

  1. 遗憾、悔恨的事。如:「记恨」、「饮恨而终」。《荀子·成相》:「不知戒,后必有恨。」唐·白居易〈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1. 怨、仇视。如:「怨恨」、「憎恨」。《荀子·尧问》:「处官久者士妒之,禄厚者民怨之,位尊者君恨之。」唐·李白〈怨情〉诗:「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必 bì《國語辭典》

必 [ bì ]

  1. 一定、肯定。如:「未必」、「务必」、「言必信,行必果。」《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唐·李白〈将进酒〉:「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2. 假设、如果。《论语·颜渊》:「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传》:「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
  1. 坚定、果决。《荀子·彊国》:「其刑罚重而信,其诛杀猛而必。」《韩非子·内储说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
  1. 姓。宋代有必赞,明代有必沙。
补 ( 補 ) bǔ
补 [ bǔ ]
  1. 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缝~。~葺。亡羊~牢。
  2. 把缺少的东西充实起来或添上:弥~。~充。贴~。~习。滋~。
  3. 益处:不无小~。于事无~。
遗缺(遺缺)yí quē
亦作“ 遗闕 ”。
(1).犹言遗漏缺失。《六韬·略地》:“如此者,当分军为三军,谨视地形而处,审知敌人别军所在,及其大城别堡,为之置遗缺之道,以利其心,谨备勿失。” 汉 陈琳 《应讥文》:“用能使贤智者尽其策,勇敢者竭其身,故举无遗闕,而风烈宿宣也。” 宋 王十朋 《郡圃无海棠买数根植之》诗:“ 少陵 诗史有遗闕,海棠名花輒湮没。” 明 王守仁 《传习录》卷下:“而但惟致此事亲从兄一念真诚惻怛之良知以应之,则更无有遗缺渗漏者,正谓其只有此一个良知故也。” 明 夏完淳 《〈续幸存录〉自序》:“余生也晚,所见闻未广,后之人谓余多所遗闕也,敢不受责?”
(2).指书籍的散佚、脱漏。 晋 常璩 《华阳国志·后贤志》:“会遇丧乱轧搆, 华夏 颠坠,典籍多缺,族祖 武平 府君,愍其若斯,乃操简援翰,拾其遗闕。”《宋书·谢灵运传》:“使整理祕阁书,补足遗闕。” 宋 董逌 《广川书跋·晋姜鼎铭》:“书传虽间有遗缺,不得尽见,然其著者此尔。” 元 赵世延 《〈南唐书〉序》:“《南唐书》,其於文献遗闕,大有所考证。”
(3).指散佚的书籍。《宋史·艺文志一》:“ 高宗 移蹕 临安 ,乃建祕书省於国史院之右,搜访遗闕,屡优献书之赏,於是四方之藏,稍稍復出。”
(4).缺陷;过失。《汉书·刘向传》:“书数十上,以助观览,补遗闕。” 宋 王谠 《唐语林·文学》:“魏,大闕,楼观也。人臣将入,至此则思其遗闕。” 元 乃贤 《赠张直言南归》诗:“詔下閶闔门,求言补遗缺。” 明 方孝孺 《尚友五赞》:“陈书如云,指訐遗闕。”
(5).空额;因原任人员死亡或去职而空缺的职位。《三国志·蜀志·马忠传》:“ 先主 东征,败绩 猇亭 , 巴西 太守阎 芝发 诸县兵五千人以补遗闕,遣 忠 送往。” 宋 赵与时 《宾退录》卷三:“今职制令,诸县有繁简难易,监司察令之能否,随宜对换,仍不理遗缺。”《中国现在记》第五回:“ 黄梅县 冯耀祖 禀报丁艰,遗缺轮委候补知县 胡安邦 署理。” 吴景洲 《故宫盗宝案真相》二七:“十五日,农长 刘尚清 改任 奉天 省长离京,国务会议决议改聘新任农长 莫德惠 递补 刘 的遗缺。” 孙犁 《澹定集·〈善闇室纪年〉摘抄》:“他把遗缺留给他的妹夫。”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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