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僧过乞归云仗,渔父来分钓月竿。

薛师鲁宋代〕《过王处士竹庄

临流结屋植琅玕,中有高人咏考槃。
一曲秋烟青欲滴,满林春雨翠堪看。
山僧过乞归云仗,渔父来分钓月竿。
千古王猷惟此癖,但知此外别无欢。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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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僧归云渔父钓月竿

山僧 shān sēng
(1).住在山寺的僧人。 北周 庾信 《卧疾穷愁》诗:“野老时相访,山僧或见寻。” 唐 刘长卿 《寻盛禅师兰若》诗:“山僧独在山中老,唯有寒松见少年。” 元 李宗冽 《题岳溪禅林精舍》诗:“山僧四五人,屡访期识面。” 清 魏源 《武林纪游》诗之七:“百觅 理安寺 ,始与山僧晤。”
(2).僧人自称的谦词。《五灯会元·法眼宗·罗汉琛禅师》:“众人既尽在此,山僧不可无言。”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师曰:‘山僧过矣!夫人言明日作排,非今日矣。’”  ——《漢語大詞典》
过 ( 過 ) guò/guo/guō
过 [ guò ]
  1.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江。~账。~程。~渡。~从(交往)。经~。
  2.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秤。~磅。~目。
  3. 超出:~于。~度()。~甚。~奖(谦辞)。~量(liàng)。~剩。~犹不及。
  4.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电影。
  5.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一~。
  6.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儿。
  7. 错误:~错。记~。
过 [ guo ]
  1.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看~。用~。
  2. 用在动词后,与“”、“”连用,表示趋向:拿~来。走~去。
过 [ guō ]
  1. 姓。
乞 qǐ《國語辭典》

乞 [ qǐ ]

  1. 求、讨取。如:「乞巧」、「乞讨」、「摇尾乞怜」。《论语·公冶长》:「乞诸其邻而与之。」《史记·卷八六·刺客传·豫让传》:「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
  2. 引申为希冀、盼望的意思。《文选·李密·陈情表》:「乌鸟私情,愿乞终养。」唐·白居易〈杨柳枝词〉八首之七:「小树不禁攀折苦,乞君留取两三条。」
  1. 乞丐,讨饭的人。《列子·黄帝》:「自此以后,范氏门徒路遇乞儿马医,弗敢辱也。」明·袁宏道〈山居小话〉:「余疑其为女乞,而问曰:『尔有丈夫乎?』乞微笑。」
  2. 姓。如明代有乞贤。

乞 [ qì ]

  1. 给与。《集韵·去声·未韵》:「乞,与也。」《汉书·卷六四上·朱买臣传》:「妻自经死,买臣乞其夫钱,令葬。」宋·范成大〈四时田园杂兴〉诗六○首之五八:「长官头脑冬烘甚,乞汝青铜买酒回。」
归云(歸雲)guī yún
犹行云。《汉书·礼乐志》:“流星陨,感惟风,籋归云,抚怀心。” 晋 潘岳 《西征赋》:“吐清风之飂戾,纳归云之鬱蓊。” 宋 柳永 《少年游》词:“归云一去无踪跡,何处是前期?”  ——《漢語大詞典》
仗 zhàng《國語辭典》

仗 [ zhàng ]

  1. 兵器的总称。《新唐书·卷一三七·郭子仪传》:「大战,王师不利,委仗奔。」
  2. 战事、战争。如:「胜仗」、「败仗」、「打一场硬仗!」
  1. 凭借、依附。如:「仰仗」、「狗仗人势」。《汉书·卷四八·贾谊传》:「顾行而忘利,守节而仗义。」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三折》:「你倚父兄,仗势欺人。」
  2. 握、拿、持。如:「仗旗」。《西游记·第四回》:「一个个执戟悬鞭,持刀仗剑。」
渔父(漁父)yú fǔ
(1).老渔翁。《庄子·秋水》:“夫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 唐 罗隐 《别池阳所居》诗:“雨夜老农伤水旱,雪晴渔父共舟船。” 清 查礼 《岚光洞》诗:“渔父举网来,舴艋两三箇。” 刘半农 《游香山纪事诗》之九:“渔舟横小塘,渔父卖鱼去。”
(2).词牌名。 唐 张志和 创制。单调二十七字,平韵。  ——《漢語大詞典》
来 ( 來 ) lái
来 [ lái ]
  1.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与“”、“”相对:~回。~往。过~。归~。~鸿去燕(喻来回迁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书信来往)。
  2. 从过去到现在:从~。向~。
  3. 现在以后,未到的时间:~年。将~。~日方长。
  4.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表示约略估计:二百~头猪。
  5. 做某个动作:胡~。
  6. 用在动词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动脑筋。
  7. 用在动词后,表示做过(一般均可用“来着”):昨天他哭~。
  8.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上~。
  9. 表示发生:暴风雨~了。
  10. 在数词一、二、三后面,表示列举理由:这台收录机一~音质好,二~价钱便宜,我就买了。
  11. 用做诗、歌词中的衬字:八月里~桂花香。
  12. 表示语气,归去~兮!
  13. 姓。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钓月(釣月)diào yuè
月下垂钓。指一种隐逸生活。 唐 朱可名 《应举日寄兄弟》诗:“不是烧金手,徒抛钓月船。”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七:“ 渭川 凝碧,早抛钓月之流; 商岭 排青,不逐眠云之侣。”  ——《漢語大詞典》
竿 gān《國語辭典》

竿 [ gān ]

  1. 竹干、竹茎。可截取供使用。如:「竹竿」。《诗经·卫风·竹竿》:「籊籊竹竿,以钓于淇。」《文选·贾谊·过秦论》:「斩木为兵,揭竿为旗。」
  2. 量词。计算竹子的单位。宋·苏轼〈赠惠山僧惠表〉诗:「敧枕落花余几片,闭门新竹自千竿。」《西游记·第一三回》:「一径野花香袭体,数竿幽竹绿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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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