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我 wǒ《國語辭典》
我 [ wǒ ]
語音 代- 自稱。《易經·中孚卦·九二》:「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詩經·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 自稱己方。《左傳·莊公十年》:「春,齊師伐我。」《漢書·卷五四·李廣傳》:「我軍雖煩擾,虜亦不得犯我。」
- 表示親切之意的語詞。《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漢·曹操〈步出夏門行〉:「經過至我碣石,心惆悵我東海。」
- 私心、私意。如:「大公無我」。《論語·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 姓。如戰國時有我子。
我 [ ě ]
讀音- (一)之讀音。
酒 jiǔ《國語辭典》
酒 [ jiǔ ]
名- 用米、麦或水果等发酵酿制而成,内含酒精的刺激性饮料。如:「米酒」、「葡萄酒」。宋·陆游〈假中闭户终日偶得绝句〉三首之三:「官身常欠读书债,禄米不供沽酒资。」
既 jì《國語辭典》
既 [ jì ]
副- 已经。《论语·先进》:「春服既成。」《孟子·梁惠王上》:「兵刃既接。」
- 尽、全部。《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及其未既济也。」《国语·齐语》:「故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诸侯既许桓公,莫之敢背。」
- 不久。《左传·文公元年》:「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
- 已经、既然,表前后情况有连带关系。常与「就」或「则」连用。《论语·季氏》:「既来之,则安之。」
- 表示并列的连接词。与「且」、「又」、「也」等词连用。如:「既醉且饱」、「既要爱情,也要面包。」《孟子·离娄上》:「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绝物也。」元·钟嗣成〈一枝花·生居天地间套·收尾〉:「既通儒,又通吏。」
- 姓。如汉代有既良。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動-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副-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淆 xiáo《國語辭典》
淆 [ yáo ]
副- 雜亂。《字彙·水部》:「淆,亂也,雜也。」《新唐書·卷九六·房玄齡傳》:「不為子孫立長久計,淆置嫬庶,競侈僭,相傾䦧,終當內相誅夷。」
- 攪亂。如:「混淆視聽」。《後漢書·卷五三·黃憲傳》:「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濁,不可量也。」明·方孝孺〈貯清軒記〉:「泓渟洞澈,可以酬酢萬物而不為物所淆。」
草 cǎo《國語辭典》
草 [ cǎo ]
名- 草本植物的总称。如:「草木」、「花草」、「碧草如茵」。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是岁大旱,野无草。」
- 田野、荒野。如:「草泽」。《商君书·垦令》:「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 一种书法字体。如:「狂草」、「行草」。
- 底稿、文稿。如:「起草」、「拟草」。
- 姓。如汉代有草中。
- 马虎、粗率、不细腻。如:「潦草」。
- 初步的、尚未决定的。如:「草案」、「草图」、「草约」。
- 用草编成的。如:「草席」、「草绳」、「草履」。
- 用草搭盖的。如:「草棚」、「草房」、「草庵」。
- 起稿、拟订。《汉书·卷三○·艺文志》:「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晋书·卷八三·江逌传》:「冀以免咎,使太常博士草其制。」
- 草写。清·郑板桥〈清季野闻〉:「板桥却之不得,亦草『难得糊涂』,付之。」
- 草率。如:「草草了事」。清·孔尚任《桃花扇·第六出》:「草办妆奁,粗陈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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