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臣奏事趋丹陛,内史传宣出紫台。

刘崧元代〕《晨起忆陪禁城早朝

禁城五鼓点声催,曾趁初朝列序陪。宸极中间银烛动,午门西上钥鱼开。

近臣奏事趋丹陛,内史传宣出紫台。此日燕城更千里,长瞻云气隔蓬莱。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近臣奏事丹陛内史传宣紫台

近臣 jìn chén
指君主左右亲近之臣。《墨子·亲士》:“臣下重其爵位而不言,近臣则喑,远臣则唫。” 唐 韩愈 《天星送杨凝郎中贺正》诗:“侍从近臣有虚位,公今此去归何时?” 清 昭梿 《啸亭杂录·廓尔喀之降》:“ 巴忠 自恃为近臣,不復为 鄂 成 二人所统属。”  ——《漢語大詞典》
奏事 zòu shì
(1).向皇帝陈述事情。《史记·汲郑列传》:“上尝坐武帐中, 黯 前奏事。” 宋 沈括 《梦溪笔谈·谬误》:“ 黄宗旦 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诵於口。”
(2).指向丞相陈述事情。《史记·张丞相列传》:“ 魏丞相 相 者, 济阴 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诸吏带剑,带剑前奏事。”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白事丞相,亦可谓之奏事。《魏相传》‘带剑奏事’是也。”
(3).向皇帝奏陈的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宦者輒从輼凉车中可其奏事。”《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时诸奏事及公卿较议难平者,帝数以试后。后輒分解趣理,各得其情。”  ——《漢語大詞典》
趋 ( 趨 ) qū/cù
趋 [ qū ]
  1. 快走:~走。~进。~前。~奉。~翔(快走像鸟展翅飞翔)。~炎附势(奔走于权贵,依附有权势的人)。~之若鹜(像野鸭子一样成群地争着去,含贬义)。
  2. 归向,情势向着某方面发展:~向。~势。大势所~。
  3. 鹅或蛇伸头咬人。
  4. 追求,追逐:~时(追求时髦)。~利。~光性。
趋 [ cù ]
     ◎ 古同“”,催促;急速。
丹陛 dān bì
(1).宫殿的台阶。《隋书·薛道衡传》:“趋事紫宸,驱驰丹陛。” 宋 陆游 《三山杜门作歌》之二:“小臣疏贱亦何取,即日趋召登丹陛。” 明 《端午食赐粽有感》诗:“天恩敕赐下丹陛,琼筵侑以黄金觴。” 清 顾炎武 《王徵君潢具舟城西同楚二沙门小坐栅洪桥下》诗:“曾折帝廷槛,几死丹陛旁。”
(2).借称朝廷或皇帝。《旧五代史·符存审传》:“射钩斩袪之人,孰不奉觴丹陛,独予壅隔,岂非命哉!” 清 李渔 《意中缘·名逋》:“这不过是暂负苍生之望,稍回丹陛之心。”  ——《漢語大詞典》
内史 nèi shǐ
(1).官名。 西周 始置,协助天子管理爵、禄、废、置等政务。 春秋 时沿置。见《周礼·春官·内史》《左传·襄公十年》:“使 周 内史选其族嗣,纳诸 霍 人,礼也。” 杜预 注:“内史,掌爵禄废置者。”《孔子家语·执辔》:“古者天子以内史为左右手。”
(2).官名。 秦 官,掌治理京师。 汉景帝 分置左右内史。 汉武帝 太初 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史记·蒙恬列传》:“ 始皇 二十六年, 蒙恬 因家世得为 秦 将,攻 齐 ,大破之,拜为内史。”《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景帝 即位,以 错 为内史……法令多所更定。”
(3).官名。 西汉 初,诸侯王国置内史,掌民政。历代沿置, 隋 始废。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卷六:“ 汉 制,诸侯王国以相治民事,若郡之有太守也。 晋 则以内史行太守事,国除为郡,则復称太守,然二名往往混淆,史家亦互称之。”
(4).官名。 隋文帝 改中书省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 隋炀帝 改为内书省。 唐高祖 武德 初复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后亦用以称中书省的官员。 唐 皇甫冉 《韦中丞西厅海榴》诗:“海花争让候榴花,犯雪先开内史家。”参阅《通志·职官三》《旧唐书·职官志二》
(5).古政区名。 秦 代京畿附近由内史治理,即以官名为名,不称郡。治所在 咸阳 (今 咸阳市 东北)。辖境相当今 陕西 关中平原 。 汉景帝 时分左、右 内史 。 武帝 时又分左、右 内史 为 京兆尹 、 左冯翊 和 右扶风 三个相当郡的政区,合称“三辅”。《汉书·地理志下》:“本 秦 京师为 内史 ,分天下作三十六郡。” 颜师古 注:“京师,天子所都畿内也。 秦 并天下,改立郡县,而京畿所统,特号 内史 ,言其在内,以别於诸郡守也。”
(6).复姓。 周 内史 叔兴 的后代,以官为氏。见《通志·氏族略四》引 汉 应劭 《风俗通》。  ——《漢語大詞典》
传宣(傳宣)chuán xuān
(1).传达宣布。《后汉书·公孙瓒传》:“令妇人习为大言声,使闻数百步,以传宣教令。”《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天禧三年》:“使臣传宣取物,承前止是口传詔令,别无凭由,致因缘盗取钱物。”
(2).指宣传。 康有为 《大同书》辛部第三章:“再增乎此,则地太远,人太多,传宣之脑筋渐不敏捷,则合众难。”
(3).传令宣召。 宋 范镇 《东斋记事》卷一:“正月十四日,上御楼,遣中使传宣从官”。《宣和遗事》后集:“ 粘罕 使人白帝曰:‘此北国皇后弟也,传宣至此,催促陛下议諭事。’”《三侠五义》第十七回:“有劳夫人,传宣官差完了。”
(4).犹传扬。 明 邵璨 《香囊记·褒封》:“亿兆腾欢,四海传宣。” 郭沫若 《集外·不灭的光辉》:“ 鲁迅 精神是早在被人传宣着的,但这精神的真谛,不就是‘不妥协’的三个字吗?”
(5).传达号令的官吏。《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天禧三年》:“今请下入内侍省置传宣合同司,专差内臣一员主之。”《说岳全传》第五七回:“ 宋 营军士拾得箭书,忙与传宣説知。”  ——《漢語大詞典》
出 chū《國語辭典》

出 [ chū ]

  1. 自内至外。与「入」相对。如:「足不出户」。《诗经·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2. 产生、发生。如:「出汗」、「出水痘」、「出纰漏」。《易经·说卦》:「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
  3. 脱离、离开。如:「出家」、「出轨」。《诗经·小雅·宾之初筵》:「既醉而出,并受其福;醉而不出,是谓伐德。」
  4. 给予、支付。如:「出钱」、「出纳」、「支出」。
  5. 做官、出任其事。《易经·系辞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出为永嘉太守。」
  6. 表现、显露。如:「水落石出」。《庄子·天地》:「至言不出,俗言胜也。」
  7. 发泄。如:「出怨气」、「出闷气」。
  8. 超越。如:「出众」、「出人头地」。唐·韩愈〈师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
  9. 到。如:「出席」、「出场」。
  10. 策划。如:「出奇谋」、「出题目」。
  1. 外部、外面。《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2. 量词。古代计算表演段落的单位。《景德传灯录·卷十四·潭州云岩昙晟禅师》:「药山乃又问:『闻汝解弄师子,是否?』师曰:『是。』曰:『弄得几出。』师曰:『弄得六出。』」
  1. 放在动词之后,表示动作趋向或效果完成。如:「拿出」、「看出」、「做出好成绩」、「练出一副好身材」。
紫台(紫臺)zǐ tái
(1).道家称神仙所居。《汉武帝内传》:“ 上元夫人 语帝曰:‘阿母今以琼笈妙藴,发紫臺之文,赐汝八会之书。五岳真形,可谓至珍且贵。’” 唐 卢照邻 《益州至真观主黎君碑》:“紫臺初构,霜露霑衣;碧洞新开, 蓬莱 变海。” 清 赵翼 《李雨村观察挽诗》之一:“奇士人间留不住,故应召掌紫臺文。”
(2).犹紫宫。指帝王所居。《文选·江淹〈恨赋〉》:“若夫 明妃 去时,仰天太息。紫臺稍远,关山无极。” 李善 注:“紫臺,犹紫宫也。” 唐 李商隐 《泪》诗:“人去紫臺秋入塞,兵残 楚 帐夜闻歌。” 清 屈大均 《寄沈阳剩人和尚》诗之四:“斯道只今寥落甚,毳衣珍重紫臺秋。”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