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椠大有权,戈戟分余光。

戚继光明代〕《甬东吕山人自蓟复游晋,因览天海,骊歌有赠

道辟在重华,道隐在素王。其流蔚无尽,散之丘壑旁。

抗志倘弗徇,草木增芬芳!卓哉吕家二,又称四明狂。

一与五岳盟,托瞩殊未央。论交齐显遁,和歌叶宫商。

少微丽中天,海宇挹精芒。长啸断虹霓,坐客慨且慷。

逸驾不可攀,白云载翱翔。孤竹留丛祠,千里携椒浆。

清风飒然来,参差开君裳。三叹怀伊人,圣贤亦摧藏。

枯卉带寒澌,古碛啼蛩螀。事去能复征,山川郁相望。

余愧老抱关,投袂暂徜徉。蚤岁阻越徼,暮龄逢燕疆。

遂此平生欢,十日为持觞。但识径寸丹,无嗟颠毛苍!

愿言往从之,王命或靡遑。铅椠大有权,戈戟分余光。

行游固莫偕,欢燕诚难忘!出门歧路多,雨雪纷河梁。

还问御者期,离合岂必常?所至猿鹤迎,何异归旧乡?

婚嫁谅已毕,松菊任其荒。顾谓向子平,遐举非柴桑。

为君赋骊驹,君马玄以黄。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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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椠大有戈戟余光

铅椠(鉛槧)qiān qiàn
(1).古人书写文字的工具。铅,铅粉笔;椠,木板片。语出《西京杂记》卷三:“ 掦子云 好事,常怀铅提槧,从诸计吏,访殊方絶域四方之语。” 隋 江总 《皇太子太学讲碑》:“外史所掌,广内所司,靡不饰以铅槧,雕以緗素,此文教之修也。” 明 汪廷讷 《广陵月》第一出:“因此远抛铅槧,专习韜鈐。” 清 王韬 《〈法越交兵纪〉序》:“ 啸云 遂日操铅槧,记事陈词。”
(2).指写作,校勘。 唐 韩愈 《送无本师归范阳》诗:“老懒无鬭心,久不事铅槧。” 宋 陆游 《即事》诗:“所惭贪坐睡,铅槧少新功。” 明 徐复祚 《红梨记·路叙》:“ 汉 将日徵兵,有谁人问及铅槧经生。” 郁达夫 《寄曼陀长兄》诗:“三年铅槧貂裘敝,一服参苓痼疾深。”
(3).指文章,典籍。 唐 卢照邻 《秋霖赋》:“别有东国儒生,西都才子,屋满铅槧,家虚儋石。” 宋 叶适 《次韵韩仲止》:“常日锥刀希 楚 富,千年铅槧讳 丘 穷。” 清 曹寅 《送程吉士》诗:“自我离羣久废学,嬾从铅槧搜糟粕。”  ——《漢語大詞典》
大有 dà yǒu
(1).《易》卦名。即乾下离上。象征大,多。《易·序卦》:“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高亨 注:“《大有》,所有者大,所有者多也。”
(2).丰收。 唐 储光羲 《观竞渡》诗:“能令秋大有,鼓吹远相催。” 明 徐渭 《先除夕二日雪甚如婴儿拳》诗:“明年从大有,连岁却餘殃。”《镜花缘》第四十回:“今登极以来,十有餘年,屡逢大有,天下太平。”  ——《漢語大詞典》
权 ( 權 ) quán
权 [ quán ]
  1.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力。~威。~贵。~柄。~势。生杀予夺之~。
  2. 有利的形势:主动~。
  3. 变通,不依常规:~变。~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术。智必知~。
  4. 暂且,姑且:~且。
  5. 秤锤:~衡。
  6. 衡量,估计:~其轻重。
  7. 姓。
戈戟 gē jǐ
(1).戈和戟。亦泛指兵器。《司马法·定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西游记》第五回:“那壁厢旌旗飞彩,这壁厢戈戟生辉。滚滚盔明,层层甲亮。”
(2).借指战争。 唐 胡曾 《咏史诗·流沙》:“七雄戈戟乱如麻,四海无人得坐家。”《敦煌曲子词·菩萨蛮》:“自从宇宙兴戈戟,狼烟处处獯(燻)天黑。”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余光(餘光)yú guāng
(1).充足的光辉。《列子·周穆王》:“东极之北隅有国曰 阜落之国 ,其土气常燠,日月餘光之照。其土不生嘉苗。”《三国志·蜀志·秦宓传》:“诚知昼不操烛,日有餘光,但愚情区区,贪陈所见。”
(2).谓多馀之光。《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臣闻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贫人女曰:‘我无以买烛,而子之烛光幸有餘,子可分我餘光,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今臣困而君方使 秦 而当路矣。 茂 之妻子在焉,愿君以餘光振之。”后遂用为美称他人给予的恩惠福泽。《北齐书·魏收传》:“会 司马子如 奉使霸朝, 收 假其餘光。” 宋 曾巩 《贺转运状》:“ 巩 备官於此,託庇云初。将承望於餘光,但欣愉於懦思。” 清 顾炎武 《答李子德书》:“更希餘光下被,俾莫年迂叟得自遂於天空海阔之间,尤为知己之爱也。”
(3).指落日的光芒。 三国 魏 阮籍 《咏怀》之八:“灼灼西頽日,餘光照我衣。” 唐 杜甫 《柴门》诗:“长影没窈窕,餘光散谽谺。” 清 陈梦雷 《西郊杂咏》之二:“餘光闇将夕,零露沾我衣。”
(4).喻指美德、威势所显现或留下的影响。 宋 欧阳修 《相州昼锦堂记》:“自公少时,已擢高科,登显仕,海内之士,闻下风而望餘光者,盖亦有年矣。” 明 李东阳 《江都县学科贡题名记》:“后进之士仰遗风,慕餘光,志感行励,必有勃然于此者。”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续记》:“近两年来,大开了印卖遗著的风气,虽是期刊,也常有死人和活人合作的,但这已不是先前的所谓‘骸骨的迷恋’,倒是活人在依靠死人的余光,想用‘死 诸葛 吓走生 仲达 ’。”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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