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强莫恣肆,府中有大夫。

叶春及明代〕《送大司马刘公晋御史大夫赴南都 其三

金陵佳丽地,翼翼帝皇都。宫阙出浮云,陵寝翔金凫。

貔貅二十万,锬戟鞬雕弧。济济鹓鹭群,蔼蔼王侯居。

信哉丰镐俦,岂彼河洛俱。三条控九市,夹巷罗长衢。

古来游侠窟,白昼惊扬桴。巍巍司宪台,柏树栖群乌。

盛夏厉凝寒,严霜下庭除。豪强莫恣肆,府中有大夫。

藜藿诚足采,虎豹山之隅。南以殿长江,北以巩皇图。

帝载惟汝谐,钟山且斯须。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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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强恣肆府中大夫

豪强(豪彊)háo qiáng
亦作“ 豪彊 ”。
(1).指有权势而强横的人。 汉 桓宽 《盐铁论·复古》:“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史记·酷吏列传》:“出告緡令,鉏豪彊并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辅法。”《资治通鉴·汉献帝初平二年》:“又託他事杀州中豪强 王咸 、 李权 等十餘人,以立威刑。” 清 刘大櫆 《张豹林墓志铭》:“祖塋有远在 漳岭 者,豪彊构屋於冢上。” 章炳麟 《訄书·定版籍》:“豪彊之暴,酷於亡 秦 。” 廖仲恺 《答胡适论井田书》:“﹝井田法﹞一旦崩坏,多数人的生活就操纵在豪强的手上。”
(2).英勇强悍。 明 费信 《星槎胜览·暹罗国》:“风俗劲悍,专尚豪强。”《天地会诗歌选·三把半香》:“半把香来威风香, 瓦岗寨 上称豪强。” 郭沫若 《蔡文姬》第四幕:“左贤王豪强得很。”
(3).横行;称霸。《水浒传》第八回:“谁不知 高太尉 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 沙汀 《记贺龙》三十:“他的两个儿子更是豪强霸道,没有人惹得起。”  ——《漢語大詞典》
莫 mò/mù《國語辭典》

莫 [ mò ]

  1. 表示禁止的用语,相当于「勿」、「毋」。如:「非请莫入」、「闲言莫说」。《三国志·卷二九·魏书·方技传·华佗传》:「君有急病见于面,莫多饮酒。」唐·李白〈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2. 没有。《论语·宪问》:「子曰:『莫我知也夫。』」《孟子·梁惠王上》:「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
  3. 不能、不可。如:「变化莫测」、「莫测高深」。
  1. 姓。如北魏有莫含,清代有莫友芝。

莫 [ mù ]

  1. 「暮」的本字。指日落、黄昏时候。《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不能辰夜,不夙则莫。」宋·张元干〈石州慢·雨急云飞〉词:「雨急云飞,瞥然惊散,莫天凉月。」
  2. 一种蔬菜。《诗经·魏风·汾沮洳》:「彼汾沮洳,言采其莫。」
  1. 晚、迟。《论语·先进》:「莫春者,春服既成。」通「暮」。
恣肆 zì sì
(1).放肆,无顾忌。《新唐书·忠义传中·张巡》:“土多豪猾,大吏 华南金 树威恣肆。”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九:“吾幼享富贵而復恣肆,一日之费敌世人一年之给。” 明 方孝孺 《送伴读朱君之庆府序》:“敬慎则获福,恣肆则致凶。” 廖仲恺 《最后一篇的教训》:“新帝国主义完全靠着不平等条约为护符,所以得恣肆的发展。”
(2).豪放,无拘束。多用以指文章、言论等。 宋 曾巩 《祭王平甫文》:“至若操纸为文,落笔千字,徜徉恣肆,如不可穷。” 明 方孝孺 《赠王时中序》:“ 时中 之学包罗恣肆,如古方士,如近世山林高人。” 章炳麟 《序〈革命军〉》:“ 蜀 邹容 为《革命军》方二万言,示余曰:‘欲以立懦夫,定民志,故辞多恣肆,无所回避。’” 孙犁 《秀露集·读〈蒲柳人家〉》:“下笔汪洋恣肆。”  ——《漢語大詞典》
府中
唐 戴叔伦 婺州路别录事 府中相见少,江上独行遥。  ——《骈字类编》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大夫 dà fū
(1).古职官名。 周 代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等;各等中又分上、中、下三级。后因以大夫为任官职者之称。 秦 汉 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 唐 宋 尚存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 明 清 全废。
(2).爵位名。如 秦 汉 分爵位为公士、上造等二十级,其中大夫居第五级,官大夫为第六级,公大夫为第七级,五大夫为第九级。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隋 、 唐 、 明 、 清 的光禄大夫、荣禄大夫原为文职散官的称谓,专为封赠时用。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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