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岸消磨了好汉,咸阳市干休了丞相。

张养浩元代〕《【双调】沽美酒兼太平令

在官时只说闲,得闲也又思官,直到教人做样看。从前的试观,哪一个不遇灾难?楚大夫行吟泽畔,伍将军血污衣冠,乌江岸消磨了好汉,咸阳市干休了丞相。这几个百般,要安,不安,怎如俺五柳庄逍遥散诞?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乌江好汉咸阳丞相

乌江(烏江)wū jiāng
水名。在今 安徽省 和县 东北。附近原有 乌江亭 ,相传为 项羽 兵败自刎处。《史记·项羽本纪》:“於是 项王 乃欲东渡 乌江 。” 闽 徐夤 《恨》诗:“ 乌江 项籍 忍归去,雁塞 李陵 长繫留。” 清 赵翼 《鄱阳湖怀古》诗:“ 楚 歌四面 乌江 败, 吴 火中流 赤壁 烧。”  ——《漢語大詞典》
岸 àn《國語辭典》

岸 [ àn ]

  1. 水边高地。如:「河岸」、「海岸」。《说文解字·屵部》:「岸,水厓而高者。」《诗经·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2. 参见「岸狱 」条。
  1. 雄杰、高峻的样子。《汉书·卷四五·江充传》:「充为人魁岸,容貌甚状。」
  2. 高傲、庄严的样子。如:「道貌岸然」。宋·黄庭坚〈定风波·万里黔中一漏天〉词:「鬼门关外蜀江前,莫笑老翁气犹岸。」
消 xiāo《國語辭典》

消 [ xiāo ]

  1. 除去。如:「消滅」、「消毒」。《孟子·滕文公下》:「鳥獸之害人者消,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宋·陸游〈秋夜懷吳中〉詩:「巴酒不能消客恨。」
  2. 散失。如:「消失」、「煙消雲散」、「香消玉殞」。
  3. 減退、衰退。如:「此消彼長」。《易經·泰卦·彖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4. 排遣、打發。如:「消遣」、「消暑」。三國魏·曹植〈感節賦〉:「登高墉以永望,冀消日以忘憂。」
  5. 耗損、耗費。如:「消費」、「消耗」。
  6. 溶解。如:「冰消瓦解」。《禮記·月令》:「雪不降,冰凍消釋。」
  7. 享受。如:「消受」。元·喬吉《金錢記·第一折》:「沒福消軒馬駟車,大纛高牙。」
  8. 需要。如:「不消說」、「只消一天」。《西遊記·第二回》:「那裡消一個時辰,早看見花果山水簾洞。」
  9. 禁得住、禁得起。宋·辛棄疾〈摸魚兒·更能消〉詞:「更能消,幾番風雨?匆匆春又歸去。」
  10. 配得、值得。唐·司空圖〈淮西〉詩:「莫誇十萬兵威盛,消個忠良效順無。」宋·柳永〈鳳棲梧·佇倚危樓風細細〉詞:「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1. 音訊、訊息。如:「消息」。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兩頭往來,傳消寄信都是我。」
磨 mó/mò《國語辭典》

磨 [ mó ]

  1. 摩擦而使物品光滑或锐利。如:「磨光」、「磨刀」。
  2. 将物研细。如:「磨细」、「磨粉」、「磨墨」。
  3. 消灭、泯灭。《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传》:「呜呼!千里之差,兴自毫端,失得之源,百世不磨矣。」
  4. 纠缠不休。如:「你真是会磨,竟然让他答应了!」《三侠五义·第五回》:「连包兴在旁也由的暗笑:『老爷今日叫疯子磨住了。』」
  1. 艰难、阻碍。如:「好事多磨」。
  1. 纠缠不休的。如:「磨功」。

磨 [ mò ]

  1. 两块圆形的石盘相合,当中有轴,推转上面一石,用来碾碎谷物的器具。如:「石磨」、「磨房」。也称为「磨 盘」。
  1. 推动磨子将谷物碾平。如:「磨豆腐」、「磨豆浆」。
  2. 掉转,多指车辆。如:「巷子太窄,没法子磨车。」
了 liǎo/le《國語辭典》

了 [ liǎo ]

  1. 明白、懂得。如:「一目了然」。宋·陸游〈醉歌〉:「心雖了是非,口不給唯諾。」
  2. 完畢、結束。如:「不了了之」、「責任未了」。《老殘遊記·第一九回》:「今日大案已了,我明日一早進城銷差去了。」
  1. 完全。與否定語「不」、「無」等連用。有「一點也不……」的意思。如:「了無新意」、「了無生趣」。
  2. 與「得」、「不」等連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如:「辦得了」、「寫不了」。
  1. 聰明、慧黠。如:「小時了了,大未必佳。」

了 [ le ]

  1. 置於動詞後,表示動作的結束。如:「到了」、「天黑了」、「吃了再走」。宋·蘇軾〈念奴嬌·大江東去〉詞:「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
  2. 置於句末或句中停頓處。表示不耐煩、勸止等意思。如:「走了,還談這些幹什麼?」、「別哭了,事情會好轉的。」、「好了,吵了一天還不夠!」
好汉(好漢)hǎo hàn
好男子,勇敢有为的男子。 唐 刘肃 《大唐新语·举贤》:“ 长安 中, 则天 问 狄仁杰 曰:‘朕要一好汉使,有乎?’”《水浒传》第二二回:“我虽不曾认的,江湖上久闻他是个 及时雨 宋公明 ;且又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 老舍 《骆驼祥子》五:“可是他不敢打 张妈 ,因为好汉不和女斗。”  ——《漢語大詞典》
咸阳(咸陽)xián yáng
指 秦桧 。《战国策·秦策四》载, 齐 、 韩 、 魏 攻 秦 , 昭王 割三城以求和,且曰:“寧亡三城而悔,无危 咸阳 而悔也。” 南宋 丞相 秦桧 割地媚 金 以求偏安,事类 昭王 。 秦 都 咸阳 而 桧 姓 秦 ,故时人以“咸阳”称之。 宋 陆游 《跋李庄简公家书》:“﹝ 李光 ﹞每言 秦 氏( 秦檜 ),必曰‘咸阳’。愤切慨慷,形於色辞。” 清 唐孙华 《题吴长卿先生宋相谱册子》诗:“妆点 钱唐 作 汴州 ,君臣燕喜竟忘讎。 咸阳 巧为 金源 计,良将先教死 杜邮 。”原注:“ 秦檜 当国,人不敢斥言,皆呼为 咸阳 。”  ——《漢語大詞典》
市 shì《國語辭典》

市 [ shì ]

  1. 进行买卖、交易物品的地方。如:「夜市」、「米市」、「新装上市」。南朝梁·无名氏〈木兰诗〉二首之一:「西市买骏马,东市买鞍鞯。」
  2. 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的城镇。如:「都市」、「城市」。
  3. 行政区域的划分单位。如:「台北市」、「台中市」、「新竹县竹北市」。
  4. 姓。如战国时燕国有市被。
  1. 买。南朝梁·无名氏〈木兰诗〉二首之一:「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聊斋志异·卷一·王成》:「妪以钗授妇,使姑质钱市米,三日外请复相见。」
  2. 卖。《宋史·卷三·太祖本纪三》:「乙丑,诏市二价者以枉法论。」
干 ( 乾 幹 ) gān/gàn《國語辭典》

干 [ gān ]

  1. 武器名。用來阻擋刀箭、護衛身軀的盾牌。《書經·牧誓》:「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韓非子·五蠹》:「乃修教三年,執干戚舞,有苗乃服。」
  2. 參見「天干 」條。
  3. 水畔、岸邊。《詩經·魏風·伐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唐·杜甫〈有客〉詩:「豈有文章驚海內,謾勞車馬駐江干。」
  4. 經脫水加工製成的乾燥食品。如:「筍干」、「豆腐干」。通「乾」。
  5. 成群有關係的人。《紅樓夢·第五九回》:「那婆子深妒襲人、晴雯一干人。」
  6. 姓。如晉代有干寶。
  7.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冒犯、觸犯。如:「干犯」。《左傳·文公四年》:「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
  2. 求取、營求。《論語·為政》:「子張學干祿。」《公羊傳·定公四年》:「伍子胥父誅乎楚,挾弓而去楚,以干闔廬。」
  3. 強行參預。如:「干涉」、「干政」。清·徐珂《清稗類鈔·帝德類·咸豐季年三奸伏誅》:「三奸盤結,同干大政。」
  4. 相關、有關聯。如:「相干」。《水滸傳·第五二回》:「莊客李大救主,誤打死人,非干我事。」
休 xiū/xǔ《國語辭典》

休 [ xiū ]

  1. 歇息。如:「休養」、「休憩」。《詩經·周南·漢廣》:「南有喬木,不可休息。」宋·歐陽修〈醉翁亭記〉:「行者休於樹。」
  2. 停歇、終止。如:「休會」、「休學」。宋·李清照〈鳳凰臺上憶吹蕭·香冷金猊〉詞:「生怕閒愁暗恨,多少事、欲說還休。」《水滸傳·第五一回》:「若孩兒有些好歹,老身性命也便休了。」
  3. 辭退官職、工作。如:「退休」。唐·杜甫〈旅夜書懷〉詩:「名豈文章著,官因老病休。」唐·白居易〈自問〉詩:「宦途氣味已諳盡,五十不休何日休?」
  4. 丈夫主動向妻子解除婚約。《水滸傳·第八回》:「我不曾有半些兒點汙,如何把我休了?」《紅樓夢·第六八回》:「如今指名提我,要休我。」
  5. 喜悅、快樂。《詩經·小雅·菁菁》:「既見君子,我心則休。」《新唐書·卷九六·杜如晦傳》:「休戚與我均,何所避?」
  1. 不要、不可。如:「休想」、「休問」。唐·杜甫〈戲贈友〉詩二首之二:「勸君休歎恨,未必不為福。」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這的是兜率宮,休猜做了離恨天。」
  1. 美好。如:「休兆」、「休德」。唐·柳宗元〈與邕州李域中丞論陸卓啟〉:「累仕所至,必有休聲。」
  1. 福祿、吉慶。《左傳·襄公二十八年》:「以禮承天之休。」《戰國策·魏策四》:「休祲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
  2. 姓。漢封楚元王之子為休侯,後以邑為氏。
  1. 用於句尾,相當於「罷」、「了」。宋·李清照〈玉樓春·紅酥肯放瓊苞碎〉詞:「要來小酌便來休,未必明朝風不起。」宋·呂勝己〈南鄉子·斗笠棹扁舟〉詞:「笑道漁翁太拙休。」

休 [ xiǔ ]

  1. 參見「休屠 」條。

休 [ xǔ ]

  1. 使溫暖。《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夫角之末,蹙於腦而休於氣。」通「煦」。
  2. 發出痛念、憐惜的聲音。《左傳·昭公三年》:「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三國志·卷十四·魏書·蔣濟傳》:「先料其民力而燠休之。」
丞相 chéng xiàng
(1).古代辅佐君主的最高行政长官。 战国 秦悼武王 二年始置左右丞相。 秦 以后各朝,时废时设。 明 洪武 十三年革去中书省,权归六部,至此,丞相之制遂废。《商君书·定分》:“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汉 陈琳 《檄吴将校部曲文》:“丞相衔奉国威,为民除害。” 唐 杜甫 《蜀相》诗:“丞相祠堂何处寻, 锦官城 外柏森森。”《说唐》第一回:“主公恐我兵单力弱,故令丞相协助,奈何偷生无志?”
(2). 大平天囯 设立的官阶,地位低于王、侯。 太平天囯 洪秀全 《天朝田亩制度》:“凡一军一切生死黜陟等事,军帅详监军,监军详钦命总制,钦命总制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