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

嵇康魏晋〕《声无哀乐论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笑噱欢情自然应声

至 zhì《國語辭典》

至 [ zhì ]

  1. 到达、来到。《论语·子罕》:「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1. 大、完善。《孝经·开宗明义章》:「先王有至德要道。」唐·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臣如忽至理,君岂弃此物。」
  1. 极、甚。《吕氏春秋·杂俗览·为欲》:「天子至贵也,天下至富也,彭祖至寿也。诚无欲,则是三者不足以劝。」《文选·李密·陈情表》:「今臣亡王国贱俘,至微至陋。」
  1. 表示转折的语气。《史记·卷九二·淮阴侯传》:「诸将易得耳。至如信者,国士无双。」
  1. 二十四节气之一。如:「冬至」、「夏至」。
  2. 二一四部首之一。
夫 fū/fú《國語辭典》

夫 [ fū ]

  1. 古代稱成年男子為「夫」,後泛稱男子。如:「征夫」、「懦夫」。《說文解字·夫部》:「夫,丈夫也。」清·徐灝·箋:「男子已冠之偁也。」《孟子·萬章下》:「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
  2. 泛指一般人。如:「千夫所指」、「萬夫莫敵」、「匹夫」。
  3. 夫婿。如:「姊夫」、「前夫」、「亡夫」。《樂府詩集·卷二十八·相和歌辭三·無名氏·陌上桑詩》:「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
  4. 從事某種勞動的人。如:「漁夫」、「農夫」、「車夫」、「挑夫」、「樵夫」。

夫 [ fú ]

  1. 文言文中的發語詞,表提示作用。《論語·季氏》:「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孟子·離婁上》:「夫國君好仁,天下無敵。」
  2. 文言文中用於句末,表示感嘆或疑問。《論語·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孔子曰:『吾歌,可夫?』」
  3. 文言文中用於句中,無義。《禮記·檀弓下》:「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
  1. 文言文中指示代名詞。《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漢書·卷四八·賈誼傳》:「彼且為我亡,故吾得與之俱存;夫將為我危,故吾得與之皆安。」
  1. 文言文中指示形容詞。相當於「此」、「彼」。《左傳·成公十六年》:「夫二人者,魯國社稷之臣也。」《論語·先進》:「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笑噱 xiào jué
大笑。 三国 魏 嵇康 《声无哀乐论》:“盖闻 齐 楚 之曲者,惟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 齐 楚 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 清 赵执信 《谈龙录》三四:“强为五言短古诗者,如贫士乞怜,有言不尽,皆足以资笑噱。”  ——《漢語大詞典》
虽 ( 雖 ) suī
虽 [ suī ]
     ◎ 连词,把意思推开一层,表示“即使”或是“纵然”的意思,后面多有“可是”、“但是”相应:~然。~则。麻雀~小,五脏俱全。
出 chū《國語辭典》

出 [ chū ]

  1. 自内至外。与「入」相对。如:「足不出户」。《诗经·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2. 产生、发生。如:「出汗」、「出水痘」、「出纰漏」。《易经·说卦》:「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
  3. 脱离、离开。如:「出家」、「出轨」。《诗经·小雅·宾之初筵》:「既醉而出,并受其福;醉而不出,是谓伐德。」
  4. 给予、支付。如:「出钱」、「出纳」、「支出」。
  5. 做官、出任其事。《易经·系辞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出为永嘉太守。」
  6. 表现、显露。如:「水落石出」。《庄子·天地》:「至言不出,俗言胜也。」
  7. 发泄。如:「出怨气」、「出闷气」。
  8. 超越。如:「出众」、「出人头地」。唐·韩愈〈师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
  9. 到。如:「出席」、「出场」。
  10. 策划。如:「出奇谋」、「出题目」。
  1. 外部、外面。《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2. 量词。古代计算表演段落的单位。《景德传灯录·卷十四·潭州云岩昙晟禅师》:「药山乃又问:『闻汝解弄师子,是否?』师曰:『是。』曰:『弄得几出。』师曰:『弄得六出。』」
  1. 放在动词之后,表示动作趋向或效果完成。如:「拿出」、「看出」、「做出好成绩」、「练出一副好身材」。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1.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2.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1.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2.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3.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4.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5.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6.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1.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1.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2.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1.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1.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欢情(歡情)huān qíng
欢爱的感情;欢乐的心情。 战国 楚 宋玉 《神女赋》:“欢情未接,将辞而去。” 唐 李白 《酬崔五郎中》诗:“起舞拂长剑,四坐皆扬眉。因得穷欢情,赠我以新诗。” 宋 陆游 《钗头凤》词:“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漢語大詞典》
然 rán《國語辭典》

然 [ rán ]

  1. 烧。燃的本字。《孟子·公孙丑上》:「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
  2. 赞同。《史记·卷八·高祖本纪》:「沛公然其计,从之。」《三国演义·第一回》:「刘焉然其说,随即出榜招募义兵。」
  1. 对、正确。如:「不以为然」。《论语·雍也》:「雍之言然。」
  1. 如此。《论语·宪问》:「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唐·柳宗元〈桐叶封弟辩〉:「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吾意不然。」
  1. 但是、可是。《左传·僖公三十年》:「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
  2. 虽。《董西厢·卷八》:「师言然善,奈处凡浮,遭此屈辱,不能无恨。」
  3. 然后。《隋书·卷七○·李密传》:「待士马肥充,然可与人争利。」
  1. 形容词或副词词尾。如:「斐然」、「赫然」、「恍然」。《诗经·邶风·终风》:「终风且霾,惠然肯来。」
  2. 用于句末,表肯定、断定的语气。《论语·宪问》:「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礼记·檀弓下》:「穆公召县子而问然。」
  3. 表示比拟的语助词。《吕氏春秋·孟秋纪·荡兵》:「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
  1. 唯,表应答。《论语·阳货》:「子曰:『然!有是言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公见其妻曰:『此子之内子邪?』晏子对曰:『然!是也。』」
  1. 姓。如汉代有然温。
自 zì《國語辭典》

自 [ zì ]

  1. 起源的地方。如:「其来有自」。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自,自之通训当为始。」《礼记·中庸》:「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可以入德也。」
  2. 姓。如明代有自勖。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己身。如:「自言自语」、「自给自足」、「自以为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 他人瓦上霜。」
  1. 主动。如:「自觉」、「自愿」。
  2. 本来。唐·白居易〈嵩阳观夜奏霓裳〉诗:「开元遗曲自凄凉,况近秋天调是商。」
  3. 自然、当然。如:「自不待言」、「公道自在人心」。《老子·第五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红楼梦·第四回》:「姊姊们暮年相见,自不必说悲喜交集,泣笑叙阔一番。」
  4. 依然。唐·王勃〈滕王阁〉诗:「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1. 从、由。如:「自古以来」、「自远而近」。《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唐·柳宗元〈石渠记〉:「自渴西南行不能百步,得石渠,民桥其上。」
  1. 如果,表示假设的语气。《左传·成公十六年》:「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2. 虽然。《礼记·檀弓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史记·卷三○·平准书》:「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以 yǐ《國語辭典》

以 [ yǐ ]

  1.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2.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3.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4.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5.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1.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2.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3.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4.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5.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1.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2.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3.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4.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1.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1.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2.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3.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1.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2.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3. 姓。如汉代有以彤。
理 lǐ《國語辭典》

理 [ lǐ ]

  1. 雕琢玉石。《韩非子·和氏》:「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战国策·秦策三》:「郑人谓玉,未理者璞。」
  2. 修整、整治、使整齐。如:「整理」、「治理」、「理家」、「管理」。
  3. 办事、处置。如:「办理」、「处理」、「代理」。
  4. 对别人的言行有所反应。如:「答理」、「理会」、「不理不睬」。
  5. 温习、熟习。如:「书不理不熟。」明·无名氏《闹铜台·楔子》:「英雄贯满东京府,曾理兵书习六韬。」
  1. 条纹、纹路。如:「肌理」、「纹理」。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一○·物异》:「建城县出燃石,色黄理疏,以水灌之则热,安鼎其上,可以炊也。」
  2. 事物的规律、意旨。如:「天理」、「公理」、「真理」、「义理」、「定理」。
  3. 顺序、层次。如:「有条有理」。《荀子·儒效》:「井井兮有理也。」
  4. 物理学科或自然学科。如:「理化」、「理工」。
  5. 姓。如殷商时代有理征。
成 chéng《國語辭典》

成 [ chéng ]

  1. 做好事情。如:「完成」、「功成名就」、「大功告成」。《说文解字·戊部》:「成,就也。」
  2. 变为。如:「点石成金」、「磨杵成针」。
  3. 达到。如:「成千上万」、「成双成对」。
  4. 促成。如:「成全」、「玉成其事」、「成人之美」。
  5. 可以。如:「他想要耍赖是不成的。」
  1. 量词。计算十等分概念的单位。如:「有八成希望。」
  2. 古代十里平方的土地。《左传·哀公元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3. 现有的一切。如:「创业容易守成难。」唐·吴兢《贞观政要·卷一·论君道》:「帝王之业,草创与守成孰难?」
  4. 姓。如汉代有成瑨。
  1. 完整的。如:「成品」、「成天」。宋·陆游〈何君墓表〉:「不以字害其成句,不以句累其全篇。」
  2. 现有的、旧有的。如:「成例」、「成规」、「成语」。
  3. 构成整体的。如:「成分」、「成员」。
又 yòu《國語辭典》

又 [ yòu ]

  1. 表示重复或反复。如:「一天又一天」、「看了又看」。唐·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2. 表示加强、加重的语气。有「并」的意思。如:「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怎么不懂这个?」《史记·卷一二四·游侠传·序》:「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
  3. 表示意思更进一层。如:「他的病又加重了。」
  4. 表示转折。相当于「却」。《墨子·节葬下》:「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
  1. 用来连结平列的词意,表示同时存在。如:「做得又快又好。」、「他又唱又跳。」《诗经·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南朝齐·陆厥〈与沈约书〉:「辞既美矣,理又善焉。」
  2. 表示先后连接的情况或动作。如:「刚吃完饭又看起书来。」
  3. 表示数目的附加。如:「一又二分之一。」
  1. 二一四部首之一。
非 fēi《國語辭典》

非 [ fēi ]

  1. 不对的、不善的。如:「非分之想」。《书经·康诰》:「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庄子·盗跖》:「鲍焦饰行非世,抱木而死。」
  2. 不同的。《左传·僖公十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文选·曹丕·与朝歌令吴质书》:「节同时异,物是人非。」
  1. 以为不好、不对。《墨子·非攻上》:「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
  2. 反对、诋毁。如:「以古非今」。《荀子·修身》:「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孝经·五刑章》:「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
  3. 不是。《庄子·秋水》:「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文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当行者或亡逃自贼杀,亦非人臣之节也。」
  1. 不。如:「非同小可」、「非去不可」。《荀子·宥坐》:「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
  1. 过失、恶行。如:「为非作歹」、「明辨是非」。《庄子·盗跖》:「强足以距敌,辩足以饰非。」《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约己不以廉物,弘量不以容非。」
  2. 阿非利加洲的简称。如:「亚非地带」、「中非技术合作」。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非 [ fěi ]

  1. 诋毁、诽谤。《荀子·解蔽》:「故群臣去忠而事私,百姓怨非而不用。」通「诽」。
自然 zì rán
(1).天然,非人为的。《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后汉书·李固传》:“夫穷高则危,大满则溢,月盈则缺,日中则移。凡此四者,自然之数也。”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河水三》:“山石之上,自然有文,尽若虎马之状,粲然成著,类似图焉。” 宋 欧阳修 《明用》:“物无不变,变无不通,此天理之自然也。”
(2).不勉强,不拘束,不呆板。《后汉书·郎顗传》:“臣伏见光禄大夫 江夏 黄琼 ,耽道乐术,清亮自然,被褐怀宝,含味经籍。” 宋 秦观 《次韵何子温》:“谈笑自然群吏肃,何须酒后 次公 狂。” 巴金 《春》十二:“她很激动,不觉微微地红了脸,动作也显得更不自然了。”
(3).不经人力干预而自由发展。 宋 叶适 《台州高君墓志铭》:“华枝蔓叶,自然消落。” 冰心 《两个家庭》:“无奈我连米盐的价钱都不知道,并且也不能终日坐在家里,只得听其自然。”
(4).犹当然。《北史·裴叔业传》:“唯应送家还都以安慰之,自然无患。” 唐 韩愈 《黄家贼事宜状》:“处理得宜,自然永无侵叛之事。” 清 李渔 《奈何天·密筹》:“催餉的官吏,还不曾转来,一到自然给发。” 鲁迅 《朝花夕拾·小引》:“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  ——《漢語大詞典》
应声(應聲)yìng shēng
(1).随着声音。形容快速。 汉 司马相如 《上林赋》:“弓不虚发,应声而倒。”《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每进见难问,应声而对,特见宠爱。” 宋 沈作哲 《寓简》卷十:“ 蔡君謨 戏谓 陈亚 曰:‘ 陈亚 有心终是恶。’ 亚 应声云:‘ 蔡襄 无口便成衰。’”《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饮酒中间, 仲友 晓得他善於词咏,就将红白桃花为题,命赋小词。 严蕊 应声成一闋。” 管桦 《伙伴》:“正走着,忽听他低声叫道:‘趴下!’我应声卧倒地下。”
(2).出声回答。《扶风传信录》附录载 清 无名氏《后会仙记》:“﹝ 青青柳 ﹞至榻前呼曰:‘兄知妹来乎?’ 仇 起应声。”《儿女英雄传》第九回:“我们公母俩是千肯万肯的咧,可是倒蹈门儿的女婿,我们才敢应声儿呢。” 顾笑言 《你在想什么?》五:“敲了半天,里面也没有人应声。”
(3).指同声或相隔八度的音相应。物理学上称为“共振”。 宋 沈括 《梦溪补笔谈·乐律》:“琴瑟絃皆有应声:宫絃则应少宫,商絃即应少商,其餘皆隔四相应。”
(4). 隋 代所订“八音之乐”之一。《隋书·音乐志中》:“﹝ 郑译 ﹞又以编悬有八,因作八音之乐。七音之外,更立一声,谓之应声。”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具 jù《國語辭典》

具 [ jù ]

  1. 有、备有。如:「具备」、「独具慧眼」。
  2. 准备、设置。唐·孟浩然〈过故人庄〉诗:「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红楼梦·第一回》:「故特具小酌,邀兄到敝斋一饮,不知可纳芹意否?」
  3. 陈述、报告、列举。如:「知名不具」。《宋史·卷三八四·梁克家传》:「上欣纳,因命条具风俗之弊。克家列四条。」
  1. 器物、用器。如:「文具」、「道具」、「玩具」、「工具」。
  2. 量词。计算器物、尸体等的单位。如:「两具尸体」、「棺材一具」、「三具电话」。
  3. 才能、才干。《晋书·卷六二·祖逖传》:「往来京师,见者谓逖有赞世才具。」《文选·李陵·答苏武书》:「皆信命世之才,抱将相之具。」
  4. 酒食、菜肴。《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令有贵客,为具召之。」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
  5. 姓。如春秋时晋国有具丙。
  1. 皆、都、全。《诗经·小雅·四月》:「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宋·范仲淹〈岳阳楼记〉:「政通人和,百废具兴。」通「俱」。
也 yě《國語辭典》

也 [ yě ]

  1. 表示判断或肯定的语气。如:「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史记·卷一·五帝本纪》:「舜,冀州之人也。」
  2. 表示疑问的语气。如:「何也?」、「孰可忍,孰不可忍也?」清·薛福成〈观巴黎油画院记〉:「此画果真邪?幻也?」
  3. 表示感叹的语气。如:「悲也!」《左传·成公二年》:「惜也!不如多与之邑。」
  4. 用来引起下文。《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孟子·离娄下》:「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
  5. 数事并举而论时用。《礼记·中庸》:「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6. 置于句中,以调整音节语气。如:「你再也休提。」元·萧德祥《杀狗劝夫·第二折》:「可不道一部笙歌出入随,抵多少水尽也鹅飞。」
  7. 表示或者、还是。元·李文蔚《燕青博鱼·第三折》:「奸夫在那里?姓张姓李?姓赵姓王?可是长也矮,瘦也胖?」《水浒传·第四○回》:「你见我府里那个门子,却是多少年纪?或是黑瘦也白净肥胖?」
  8. 用于句中,表示停顿语气。《论语·先进》:「柴也愚,参也鲁。」唐·柳宗元〈黔之驴〉:「形之庞也类有德。」
  1. 同样。如:「我懂,你也懂。」、「这个问题我也碰过。」
  2. 强调两事并列。如:「客人中也有坐车的,也有走路的。」《红楼梦·第八回》:「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
  3. 表示强调。如:「一点也不」、「再也不敢」、「连爸妈也乐得开怀大笑。」
  4. 表示转折。《红楼梦·第二回》:「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5. 表示委婉、让步。如:「这样也好!」、「也只好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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