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

嵇康魏晋〕《声无哀乐论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鸣管

亦 yì《國語辭典》

亦 [ yì ]

  1. 相當於「也」、「也是」。如:「人云亦云」。《論語·公冶長》:「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唐·李商隱〈無題〉詩:「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
  2. 相當於「又」。《左傳·文公七年》:「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唐·杜甫〈羌村〉詩三首之一:「鄰人滿牆頭,感歎亦歔欷。」
  3. 只是、不過。《戰國策·齊策四》:「王亦不好士也,何患無士?」唐·杜甫〈蒹葭〉詩:「江湖後搖落,亦恐歲蹉跎。」
  4. 已經。《文選·王康琚·反招隱詩》:「昔在太平時,亦有巢居子;今雖盛明世,能無中林士?」唐·杜甫〈獨立〉詩:「草露亦多濕,蛛絲亦未收。」
  1. 雖然。唐·杜甫〈奉先劉少府新畫山水障歌〉:「畫師亦無數,好手不可遇。」宋·歐陽修〈玉樓春·蝶飛芳草花飛路〉詞:「紅蓮綠芰亦芳菲,不奈金風兼玉露。」
  1. 位於句首或句中,無義。《書經·盤庚上》:「予亦拙謀,作乃逸。」《詩經·召南·草蟲》:「亦既見止,亦既覯止,我心則降。」
  1. 姓。如明代有亦孔昭。
当 ( 噹 當 ) dāng/dàng
当 [ dāng ]
  1. 充任,担任:充~。担(dān )~。~之无愧。
  2. 掌管,主持:~家。~权。~政。
  3.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时。~代。~初。~今。~即(立即)。~年。~街。~院。
  4. 面对着:~面。~机立断。首~其冲。
  5. 相称,相配:旗鼓相~。~量(liáng)。
  6. 应该:应~。理~。老~益壮。
  7. 抵敌:万夫不~之勇。
  8. 判罪,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该~何罪。
  9. 顶端,头:瓦~。
  10. 象声词,金属撞击的声音。
当 [ dàng ]
  1. 合宜:恰~。适~。妥~。
  2. 抵得上,等于:一个人~俩人用。
  3. 姑且作为:~做。长歌~哭。安步~车。
  4. 认为:我~你已经回家了。
  5. 在同一时间:~日。~年。~世。
  6. 吃亏,受骗:上~。
  7. 抵押:抵~。押~。典~(用实物作抵押向当铺借钱)。
dang •ㄉㄤ
  1. 后缀。龙潜庵 《宋元语词集释•题记》:“当,作为人称的附缀,如‘吾当’、‘卿当’、‘尔当’之类。”
复 ( 復 複 覆 ) fù《國語辭典》

复 [ fù ]

  1. 行於故道。《說文解字·夊部》:「复,行故道也。」
  2. 同「復 」(一)​。

复 [ fòu ]

  1. 同「復 」(二)​。
操 cāo《國語辭典》

操 [ cāo ]

  1. 持、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今吾子爱人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汉·王充《论衡·感虚》:「武王左操黄钺,右执白旄,瞋目而麾之。」
  2. 掌握。《商君书·弱民》:「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
  3. 驾驶。《庄子·达生》:「吾尝济乎觞深之渊,津人操舟若神。」《楚辞·屈原·九章·思美人》:「勒骐骥而更驾兮,造父为我操之。」
  4. 从事。如:「重操旧业」。《聊斋志异·卷四·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
  5. 训练、锻炼。如:「操兵演练」。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三一出》:「今日江上大操,看他兵马过处,鸡犬无声,好不肃静。」
  6. 使用某种语言或口音说话。如:「操英语」、「操北方口音」。
  1. 一种经过设计,用来锻炼体力的运动。如:「体操」、「早操」、「暖身操」、「健美操」。
  2. 品格、德行。如:「节操」、「操守」。《孟子·滕文公下》:「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
  3. 琴曲。《列子·汤问》:「伯牙游于泰山之阴,卒逢暴雨,止于岩下,心悲;乃援琴而鼓之,初为霖雨之操,更造崩山之音。」《红楼梦·第八七回》:「又将琴谱翻出,借他猗兰思贤两操,合成音韵。」
  4. 姓。如明代有操钦。

操 [ ​cào ]

  1. (一)​之又音。
律 lǜ《國語辭典》

律 [ lǜ ]

  1. 法令、法则。如:「法律」。《易经·师卦·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议对》:「田谷先晓于农,断讼务精于律。」
  2. 格式、规则。如:「定律」、「格律」。《淮南子·览冥》:「以治日月之行律,治阴阳之气。」唐·杜甫〈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诗:「晚节渐于诗律细,谁家数去酒杯宽。」
  3. 中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中的阳律。如:「律吕」。
  4. 节奏。如:「旋律」、「音律」、「韵律」。
  5. 律诗的简称。如:「五律」、「七律」。
  6. 姓。如汉代有律子公。
  1. 约束。如:「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韩非子·难四》:「五伯兼并,而以桓律人,则是皆无贞廉也。」《金史卷一一○·杨云翼传》:「自律甚严,其待人则宽。」
  2. 效法、遵守。《礼记·中庸》:「上律天时,下袭水土。」唐·刘禹锡〈和李六侍御文宣王庙释奠作〉诗:「有心律天道,无位救陵夷。」
  1. 山势高大险峻。参见「[[律律]]」条。
鸣管(鳴管)míng guǎn
(1).吹奏律管。 三国 魏 嵇康 《声无哀乐论》:“设使从下,则 子野 之徒,亦当復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
(2).鸟类的发音器官。位于气管与支气管交界处。由若干个扩大的软骨环及其间的薄膜(称鸣膜)组成。通过气管内冲出的空气,使鸣膜鼓动而发声。  ——《漢語大詞典》
以 yǐ《國語辭典》

以 [ yǐ ]

  1.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2.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3.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4.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5.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1.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2.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3.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4.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5.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1.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2.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3.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4.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1.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1.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2.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3.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1.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2.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3. 姓。如汉代有以彤。
考 kǎo《國語辭典》

考 [ kǎo ]

  1. 高寿、长寿。《说文解字·老部》:「考,老也。」《诗经·大雅·棫朴》:「周王寿考,遐不作人。」宋·苏轼〈屈原塔〉诗:「古人谁不死,何必较考折?」
  1. 称死去的父亲。如:「先考」、「如丧考妣」。《楚辞·屈原·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新唐书·卷一三·礼乐志三》:「或兄弟分官,则各祭考妣于正寝。」
  2. 考试的简称。如:「高考」、「普考」、「特考」、「大学联考」。
  1. 稽核、检查。如:「考查」、「考核」。《书经·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汉·孔安国·传:「三年有成,故以考功。」
  2. 测试。如:「考验」、「招考」。
  3. 探究、研究。如:「考古」、「生平不可考。」《书经·周官》:「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考其文理。」
  4. 完成。《左传·隐公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
  5. 拷问。《南史·卷七七·恩幸传·戴法兴传》:「时建康县考囚,或用方材压额及踝胫。」通「拷」。
  6. 敲打。《诗经·唐风·山有枢》:「子有钟鼓,弗鼓弗考。」《庄子·天地》:「金石有声,不考不鸣。」通「攷」。
  7. 终。参见「考旦 」条。
其 qí/jī《國語辭典》

其 [ qí ]

  1. 他、他们。用于第三人称。如:「听其自然」、「任其自生自灭」。《孟子·万章上》:「亲之,欲其贵也。」唐·韩愈〈师说〉:「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
  2. 他的、他们的。如:「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晋·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亦不详其姓氏。」
  1. 这个、那样,表示指示。如:「查无其事」、「不厌其烦」。《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藏诸名山,传之其人。」
  1. 殆、大概,表示揣测。《礼记·檀弓上》:「吾今日其庶几乎?」唐·柳宗元〈封建论〉:「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
  2. 将,表示时间。《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五世其昌,并于正卿。」《管子·小匡》:「教训不善,政事其不治。」
  3. 岂、难道,表示反诘。《左传·僖公十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唐·韩愈〈祭十二郎文〉:「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
  4. 可、应该,表示期望。《左传·隐公三年》:「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战国策·魏策四》:「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
  1. 若、如果,表示假设。《荀子·劝学》:「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之不近,庶人不服。」宋·苏轼〈留侯论〉:「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
  2. 还是、或是,表示选择。《庄子·养生主》:「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史记·卷四三·赵世家》:「秦诚爱赵乎?其实憎齐乎?物之甚者,贤主察之,秦非爱赵而憎齐也。」
  1. 发语词,无义。《史记·卷八·高祖本纪》:「其以沛为朕汤沐邑。」
  2. 然,语中助词。《诗经·秦风·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3. 表示语气的加强。如:「尤其」、「极其」。
  1. 姓。如汉代有其石。

其 [ jì ]

  1. 置于句中或句末。用于彼、何之后。《诗经·曹风·候人》:「彼其之子,不遂其媾。」《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赐!汝来何其晚也?」

其 [ jī ]

  1. 置于语尾,表疑问的语气。《诗经·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未央。」《文选·苏武·诗四首之三》:「征夫怀往路,起视夜何其?」
  1. 人名用字。如汉代有郦食其(音ㄌㄧˋ ㄧˋ ㄐㄧ)​。
音 yīn《國語辭典》

音 [ yīn ]

  1. 声响、声音。如:「噪音」、「杂音」、「录音」、「余音绕梁」。
  2. 腔调。如:「口音」、「乡音」。宋·苏轼〈祭石幼安文〉:「窜流江湖,只影自怜,闻人蜀音,回首粲然。」
  3. 字的音读。如:「字音」、「注音」、「音切」。《晋书·卷九一·儒林传·徐邈传》:「撰正五经音训,学者宗之。」
  4. 书信、消息。如:「回音」、「静候佳音」、「音信全无」。
  5. 敬称他人的言语。如:「玉音」、「德音」。
  6. 姓。如清代有音泰。
  7. 二一四部首之一。

音 [ yìn ]

  1. 树荫。《左传·文公十七年》:「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通「荫」。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