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

嵇康魏晋〕《声无哀乐论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不可咫尺离娄

不可 bù kě
(1).不可以;不可能。《公羊传·文公九年》:“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 三国 魏 嵇康 《释私论》:“或谗言似信,不可谓有诚;激盗似忠,不可谓无私。” 前蜀 韦庄 《章台夜思》诗:“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迴。” 沈从文 《从文自传·我的家庭》:“爸爸十岁的时候,家中就为他请了个武术教师同老塾师,学习作将军所不可少的技术与学识。”
(2).不答应;不准许。《穀梁传·昭公三十一年》:“ 晋侯 使 荀櫟 唁公於 乾侯 。唁公不得入於 鲁 也,曰:‘既为君言之矣,不可者 意如 也。’” 范宁 注:“言己已告 鲁 求纳君,唯 意如 不肯。”《史记·刺客列传》:“诚得劫 秦王 ,使悉反诸侯侵地,若 曹沫 之与 齐桓公 ,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四:“﹝大驾﹞幸 明州 时, 吕相 欲并从官听自便, 高宗 不可,乃止。”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下:“臣窃谓 仲淹 秉朴忠之心,怀直谅之节……观其临事不可,言必忤上,竭忠奉国,夫岂私其身哉?”
(4).谓不符合,不称。 元 尚仲贤 《柳毅传书·楔子》:“早是我受不过狠毒的儿夫气,更那堪不可公婆意!”
(5).犹不堪。 宋 苏轼 《九日黄楼作》诗:“去年重阳不可説,南城夜半千謳发。水穿城下作雷鸣,泥满城头飞雨滑。”
(6).指缺点、过错。 宋 王安石 《别少述》诗:“子今此去来何时,后有不可谁予规?”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郭小川 《昆仑行》诗三:“我却有个不解的难题,非问问他们不可。”  ——《漢語大詞典》
守 shǒu《國語辭典》

守 [ shǒu ]

  1. 官职、职责。《汉书·卷三○·艺文志》:「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元·关汉卿《谢天香·第四折》:「官守所拘,功名在念,岂饮酒。」
  2. 职官名。古代一郡的行政长官。如:「郡守」、「太守」。
  3. 节操、品性。如:「操守」。《礼记·儒行》:「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
  4. 姓。如宋代有守恭。
  1. 防卫、保护。如:「防守」、「驻守」、「坚守」。
  2. 保持、坚持。如:「守信」、「守节」、「墨守成规」、「守身如玉」。
  3. 遵行。如:「恪守」、「守法」、「遵守」、「守规律」。
  4. 等待。如:「守候」、「独守」、「守岁」、「空守一夜」。
  5. 依赖、依傍。《水浒传·第一八回》:「自和他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

守 [ shòu ]

  1. 通「狩」。
咫尺 zhǐ chǐ
(1). 周 制八寸为咫,十寸为尺。谓接近或刚满一尺。 唐 柳宗元 《石渠记》:“渠之广,或咫尺,或倍尺。”
(2).形容距离近。《左传·僖公九年》:“天威不违颜咫尺。”《淮南子·道应训》:“终日行不离咫尺,而自以为远,岂不悲哉!” 唐 牟融 《寄范使君》诗:“未秋为别已终秋,咫尺 娄江 路阻修。” 明 都穆 《都公谭纂》卷下:“天昏黑,咫尺莫辨。” 冰心 《寄小读者》十五:“她们乡关咫尺,却因病抛离父母、亲爱的人。”
(3).形容地方狭小。《战国策·赵策二》:“ 舜 无咫尺之地,以有天下。” 唐 张祜 《题王右丞山水障》诗之二:“咫尺江湖尽,寻常鸥鸟飞。” 清 厉鹗 《东城杂记·自馀轩》:“虽达官右族,曾不得咫尺园林,可以游目而憇足。”
(4).形容微小;不足道。《战国策·秦策五》:“虽有高世之名,无咫尺之功者不赏。”《史记·游侠列传序》:“今拘学或抱咫尺之义,久孤於世,岂若卑论儕俗,与世沉浮而取荣名哉!” 清 钱谦益 《太仆寺制》之十九:“盖诚奇伟倜儻之人,岂曰匹夫咫尺之行。”
(5).形容时间短暂。 宋 晁补之 《芳仪怨》诗:“寧知翻手明朝事,咫尺人生不可期。” 元 马谦斋 《沉醉东风·自悟》曲:“人我场慢争优劣,免使傍人做话説,咫尺韶华去也。”《新华文摘》1981年第11期:“他几次想说出真情……可是话到舌边卡住了,咫尺间,他失去了最后的勇气。”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度 dù/duó《國語辭典》

度 [ dù ]

  1. 表示物质的相关性质所达到的状况。如:「长度」、「硬度」、「湿度」、「密度」、「酸度」。
  2. 法制、规范。如:「制度」、「法度」。《文选·扬雄·长杨赋》:「亦所以奉太尊之烈,遵文武之度。」
  3. 标准。如:「尺度」、「限度」。《国语·周语下》:「用物过度妨于财,正害财匮妨于乐。」唐·韩愈〈重云李观疾赠之〉诗:「夭行失其度,阴气来干阳。」
  4. 人的器量、胸怀。如:「器度」。《史记·卷八·高祖本纪》:「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
  5. 外表、仪态。如:「风度」、「态度」。《聊斋志异·卷一一·陈云栖》:「生因窃往。扣其关,果有女道士三四人,谦喜承迎,仪度皆洁。」
  6. 量词:➊ ​ 计算依一定标准划分的单位。如:「耗电三百度」、「今天气温高达摄氏三十六度。」➋ ​ 计算次数的单位。如:「再度光临」。《北史·卷四○·李彪传》:「彪前后六度衔命。」
  7. 数学上指:➊ ​ 计算圆弧及角的单位。圆周的三百六十分之一为弧的一度;一度的弧所对的中心角,为角度的一度。➋ ​ 物体的长、宽、高。如:「三度空间」。
  8. 姓。如汉代有度尚。
  1. 过、经历。如:「度日如年」、「光阴虚度」。
  2. 由此岸到彼岸。《汉书·卷四八·贾谊传》:「若夫经制不定,是犹度江河亡维楫。」同「渡 」。
  3. 通过、跨越。《史记·卷九四·田儋传》:「用蒯通计,度平原,袭破齐历下军。」《全唐诗·卷二五三·唐·王之涣·凉州词》:「羌笛何须怨杨柳,春光不度玉门关。」同「渡 」。

度 [ duò ]

  1. 考虑、推测。如:「审度」、「揣度」。《诗经·大雅·抑》:「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
  2. 测量。如:「量度」。汉·文帝〈议佐百姓诏〉:「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
而 ér《國語辭典》

而 [ ér ]

  1. 两颊上的毛。《说文解字·而部》:「而,须也。」《周礼·冬官考工记·梓人》:「必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
  2.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你。《诗经·大雅·桑柔》:「嗟尔朋友,予岂不知而作!」《左传·定公十四年》:「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
  2. 我。《战国策·赵策一》:「豫让拔剑三跃,呼天击之曰:『而可以报知伯矣。』」《史记·卷八六·刺客传·聂政传》:「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不幸而母以天终,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
  1. 至、到。如:「自南而北」、「自壮而老」。
  2. 能、可以。《战国策·齐策六》:「齐多知而解此环不?」《淮南子·原道》:「行柔而刚,用弱而强。」
  1. 之、的。《论语·宪问》:「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淮南子·人间》:「虞之与虢,相恃而势也。」
  2. 以。如:「从今而后」、「自此而下」。《易经·系辞上》:「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孟子·尽心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
  1. 才、始。表时间。《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
  2. 犹。《论语·阳货》:「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孟子·告子下》:「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1. 和、与。《论语·雍也》:「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
  2. 并且。《书经·皋陶谟》:「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论语·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3. 则、就。《易经·系辞下》:「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左传·襄公十八年》:「诸侯方睦于晋,臣请尝之。若可,君而继之。」
  4. 如、若。《论语·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5. 因而、所以。《左传·成公八年》:「谓汶阳之田,敝邑之旧也,而用师于齐,使归诸敝邑。」汉·刘向《说苑·卷一九·修文》:「情动于中,而形于声。」
  6. 然而、但是、却。表转折之意。《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孟子·离娄下》:「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
  7. 尚且。《庄子·天道》:「夫天地至神,而有尊卑先后之序,而况之道乎?」《淮南子·人间》:「夫一麑而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1. 用于句末,相当于「兮」、「罢了」。《诗经·齐风·著》:「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论语·微子》:「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
  2. 用于句首,相当于「岂」、「难道」。《论语·颜渊》:「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左传·昭公十三年》:「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而敢有异志?」
  3. 用于形容词或副词的语尾,无义。《左传·文公十七年》:「铤而走险,何能择?」
疑 yí/nǐ《國語辭典》

疑 [ yí ]

  1. 迷惑、不明白。《说文解字·匕部》:「疑,惑也。」《易经·系辞下》:「中心疑者,其辞枝。」
  2. 猜忌、不相信。如:「怀疑」、「半信半疑」。《史记·卷八六·刺客传·荆轲传》:「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
  3. 犹豫不决。如:「迟疑」。《书经·大禹谟》:「任贤勿贰,去邪勿疑。」《文选·陶渊明·归去来辞》:「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4. 怪。《淮南子·泛论》:「当此之时,有立武者见疑。」晋·陶渊明〈饮酒诗〉二○首之九:「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
  5. 恐惧。《礼记·杂记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汉·郑玄·注:「疑,犹恐也。」唐·刘蜕〈与京西幕府书〉:「富贵固不足疑其来,爵土固不足畏其大。」
  1. 仿佛、好像。如:「疑似」、「嫌疑」。唐·李白〈望庐山瀑布水〉诗二首之二:「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宋·陆游〈游山西村〉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离娄(離婁)lí lóu
(1).雕镂交错分明貌。《玉台新咏·古诗八首·四坐且莫喧》:“雕文各异类,离娄自相联。” 吴兆宜 注引 贾谊 《簴赋》:“妙雕文以刻鏤。” 宋 王禹偁 《月波楼咏怀》:“平远无林木,一望同离娄。”参见“ 离楼 ”。
(2).谓刻意修饰。 三国 魏 刘劭 《人物志·效难》:“故浅美扬露,则以为有异;深明沉漠,则以为空虚;分别妙理,则以为离娄。” 刘昞 注:“研精至理,状似离娄。” 章炳麟 《东夷》诗:“下读更上迻,文采相离娄。”
(3).犹纠缠。
(4).传说中的视力特强的人。《孟子·离娄上》:“ 孟子 曰:‘ 离娄 之明, 公输子 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焦循 正义:“ 离娄 ,古之明目者, 黄帝 时人也。 黄帝 亡其玄珠,使 离朱 索之。 离朱 ,即 离娄 也,能视於百步之外,见秋毫之末。” 汉 王褒 《圣主得贤臣颂》:“如此则使 离娄 督绳, 公输 削墨,虽崇臺五层,延袤百丈,而不溷者,工用相得也。” 唐 韩愈 《明水赋》:“形象未分,徒骋 离娄 之目。”
(5).药草名。用作腐蚀药,又为芥癣顽疮药。  ——《漢語大詞典》
察 chá《國語辭典》

察 [ chá ]

  1. 仔細考核、調查。如:「審察」、「考察」。《孟子·梁惠王下》:「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
  2. 仔細觀看。《易經·繫辭上》:「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文選·曹植·洛神賦》:「遠而望之,皎若太陽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淥波。」
  3. 明辨、了解。如:「覺察」、「明察秋毫」。漢·陸賈《新語·道基》:「嘗百草之實,察酸苦之味。」
  4. 考察後而保舉。如:「察舉」。《文選·李密·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
  5. 姓。如春秋時吳國有察戰。
  1. 清晰、明顯。《墨子·脩身》:「辯是非不察者,不足與游。」漢·劉向《說苑·卷一六·談叢》:「石稱丈量,徑而寡失;簡絲數米,煩而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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