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2).谓收成不好。《墨子·杂守》:“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 王念孙 《读书杂志·墨子六》:“‘岁不为’,犹《玉藻》言年不顺成也。”《淮南子·本经训》:“是故上下离心,气乃上蒸,君臣不和,五穀不为。” 高诱 注:“不为,不成也。”
(3).不算,不是。 南朝 宋 颜延之 《陶徵士诔》:“夫璿玉致美,不为池隍之宝;桂椒信芳,而非园林之实。”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先破后承,始开终结,内分八股,股股相对,绳墨不为不严矣。” ——《漢語大詞典》
哀悼死者的音乐。 巴金 《怀念萧珊》一:“同样地奏着哀乐,我的思想却从挤满了人的大厅转到只有二三十个人的中厅里去了。” 穆青 等《为了周总理的嘱托》:“电台突然播放出不祥的哀乐。” ——《漢語大詞典》
(2).古指音乐、诗歌。《礼记·乐记》:“声音之通,与政通矣。” 晋 葛洪 《抱朴子·勖学》:“沉鳞可动之以声音,机石可感之以精诚。” 唐 柳宗元 《唐故万年令裴府君墓碣》:“﹝ 裴公 ﹞喜博弈,知声音。” 明 顾起纶 《国雅品·释品》:“ 鲁山 , 秦 人也,喜儒,嗜声音。”
(3).指说话的声气和口音。《孟子·告子下》:“訑訑之声音颜色距人於千里之外。” 唐 姚揆 《秋日江东晚行》诗:“路岐滋味犹如旧,乡曲声音渐不同。”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辨附语》:“世有附语者,多婢妾贱人,否则衰病不久当死者也,其声音举止,皆类死者。”《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 瑞虹 在舱中,听得船头説话,是 淮安 声音,与贼头 陈小四 一般无二。”
(4).比喻意见、论调。 毛泽东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八:“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 魏巍 《壮行集·幸福的花为勇士而开》:“这不是有闲阶级、士大夫之流的声音吗?” ——《漢語大詞典》
如 [ rú ]
动- 顺从、依照。如:「如约」、「如命」。《左传·宣公十二年》:「有律以如己也。」晋·杜预·注:「如,从也。」
- 如同、好像。如:「爱人如己」、「数十年如一日」。唐·白居易〈琵琶行〉:「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 往、至。如:「如厕」。《左传·隐公五年》:「公将如棠观鱼者。」
- 及、比得上。如:「远亲不如近邻」。《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夫被坚执锐,义不如公;坐而运策,公不如义。」
- 表示举例。如:「例如」、「譬如」。
- 于,表示比较。《吕氏春秋·仲秋纪·爱士》:「人之困穷,甚如饥寒。」
- 假若。《论语·述而》:「如不可求,从吾所好。」《镜花缘·第四回》:「姑且施恩,再限两个时辰。如再无花,就怨不得朕了。」
- 或者。《论语·先进》:「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
- 形容词词尾。相当于「然」,表情形或状况。如:「突如其来」。《论语·述而》:「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
- 姓。如三国时魏国有如淳。
(2).指谗佞之人。谓只凭爱憎而无是非,故称。《南史·任昉传》:“ 齐明帝 深加器异,欲大相擢引,为爱憎所白,乃除太子步兵校尉,掌东宫书记。”《资治通鉴·魏明帝太和六年》:“﹝ 虞翻 ﹞欲諫不敢,作表以示 吕岱 , 岱 不报。为爱憎所白,復徙 苍梧 猛陵 。” 胡三省 注:“谗佞之人,有爱有憎,而无公是非,故谓之爱憎。”
(3).谓憎恨。 晋 袁宏 《后汉纪·献帝纪一》:“﹝ 董卓 ﹞刑罚残酷,爱憎相害,寃死者数千人。” ——《漢語大詞典》
之 [ zhī ]
介-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生 [ shēng ]
動- 長出、生長。如:「生出一對角。」《詩經·大雅·卷阿》:「梧桐生矣,于彼朝陽。」
- 生產、生育。《詩經·大雅·生民》:「不康禋祀,居然生子。」唐·白居易〈長恨歌〉:「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 發生、產生。如:「生病」、「生效」、「橫生枝節」。《左傳·成公二年》:「義以生利,利以平民。」唐·杜甫〈愁〉詩:「江草日日喚愁生,巫峽泠泠非世情。」
- 生存、活存。如:「置之死地而後生」。
- 製造、新創。如:「惹事生非」、「你又生出新花樣來了。」
- 生存、生活。如:「起死回生」、「忍辱偷生」。《論語·顏淵》:「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 量詞。計算一輩子的單位。如:「三生三世」、「緣定三生」、「三生姻緣」。
- 生命。如:「輕生」、「餘生」。
- 泛指生物。如:「眾生」、「群生」、「放生」。
- 生計。如:「謀生」、「無以為生」。
- 讀書人稱為「生」。如:「書生」、「儒生」。
- 學習者、門徒。如:「生徒」、「門生」、「師生」、「學生」。
- 戲劇裡的腳色名稱。如:「小生」、「老生」、「武生」。
- 姓。如明代有生用和。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果實尚未成熟。如:「這個番石榴太生了,不能吃。」
- 沒有煮熟的。如:「生肉」、「生飯」。
- 罕見、不熟悉。如:「生人」、「面生」、「生手」、「生字」。
- 沒有加工或鍛鍊過的。如:「生鐵」。
- 很、甚。如:「生怕」、「生恐」。唐·劉采春〈囉嗊曲〉六首之一:「不喜秦淮水,生憎江上船。」
- 強迫。如:「生拉硬扯」。元·關漢卿《蝴蝶夢·第二折》:「把三個未發跡小秀士,生扭做吃勘問死囚徒。」
- 語助詞,無義。《儒林外史·第七回》:「況我看見你不喜我這煩劇的事,怎生是好?」
于 [ yú ]
動-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歎-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也 [ yě ]
助- 表示判断或肯定的语气。如:「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史记·卷一·五帝本纪》:「舜,冀州之人也。」
- 表示疑问的语气。如:「何也?」、「孰可忍,孰不可忍也?」清·薛福成〈观巴黎油画院记〉:「此画果真邪?幻也?」
- 表示感叹的语气。如:「悲也!」《左传·成公二年》:「惜也!不如多与之邑。」
- 用来引起下文。《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孟子·离娄下》:「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
- 数事并举而论时用。《礼记·中庸》:「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 置于句中,以调整音节语气。如:「你再也休提。」元·萧德祥《杀狗劝夫·第二折》:「可不道一部笙歌出入随,抵多少水尽也鹅飞。」
- 表示或者、还是。元·李文蔚《燕青博鱼·第三折》:「奸夫在那里?姓张姓李?姓赵姓王?可是长也矮,瘦也胖?」《水浒传·第四○回》:「你见我府里那个门子,却是多少年纪?或是黑瘦也白净肥胖?」
- 用于句中,表示停顿语气。《论语·先进》:「柴也愚,参也鲁。」唐·柳宗元〈黔之驴〉:「形之庞也类有德。」
- 同样。如:「我懂,你也懂。」、「这个问题我也碰过。」
- 强调两事并列。如:「客人中也有坐车的,也有走路的。」《红楼梦·第八回》:「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
- 表示强调。如:「一点也不」、「再也不敢」、「连爸妈也乐得开怀大笑。」
- 表示转折。《红楼梦·第二回》:「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 表示委婉、让步。如:「这样也好!」、「也只好如此了!」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