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甥孙发始裁,君山方竹忽南来。

邵宝明代〕《甥孙弥月忽人送方竹至遂以名之

我得甥孙发始裁,君山方竹忽南来。清奇本应超凡相,敬义真含作圣胎。

弥月未名如有待,两枝随柬便须开。也知此物能扶老,不为虚声重楚材。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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甥孙发始君山方竹南来

我 wǒ《國語辭典》

我 [ ​wǒ ]

語音
  1. 自稱。《易經·中孚卦·九二》:「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詩經·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2. 自稱己方。《左傳·莊公十年》:「春,齊師伐我。」《漢書·卷五四·李廣傳》:「我軍雖煩擾,虜亦不得犯我。」
  1. 表示親切之意的語詞。《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漢·曹操〈步出夏門行〉:「經過至我碣石,心惆悵我東海。」
  1. 私心、私意。如:「大公無我」。《論語·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2. 姓。如戰國時有我子。

我 [ ​ě ]

讀音
  1. (一)​之讀音。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1.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2.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3.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4.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5.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6.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7.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1.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1.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1.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1.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1.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甥孙(甥孫)shēng sūn
姊妹之孙。 唐 韩愈 《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公既孤,以甥孙从太师 鲁公 真卿 学。”  ——《漢語大詞典》
发始(發始)fā shǐ
开始。《易·师》“师出以律” 唐 孔颖达 疏:“先唱发始是齐整师众者也。” 明 张居正 《杂著》:“大抵天下之事,其发始也常简,其将毕也必巨。” 郁达夫 《沉沦》六:“其实这一次的决裂,是发始于他的。”  ——《漢語大詞典》
裁 cái《國語辭典》

裁 [ cái ]

  1. 用刀剪等把纸或布割裂、剪开。如:「裁布」、「裁纸」。《说文解字·衣部》:「裁,制衣也。」《南齐书·卷三二·张岱传》:「恕未闲从政,美锦不宜滥裁。」
  2. 缝制。《文选·古诗十九首·客从远方来》:「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
  3. 削减。如:「裁军」、「裁员」。《红楼梦·第三六回》:「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玉 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乎使不得。」
  4. 决断、判断。如:「裁罪」。《左传·僖公十五年》:「夕以入则朝以死,唯君裁之。」《韩非子·初见秦》:「臣愿悉言所闻,唯大王裁其罪。」
  5. 量度。唐·韩愈〈感春〉诗五首之二:「孤吟屡阕莫与和,寸恨至短谁能裁。」
  6. 控制。如:「独裁」。《楚辞·贾谊·惜誓》:「神龙失水而陆居合,为蝼蚁之所裁。」
  7. 杀。《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裁。」
  8. 写作。唐·杜甫〈江亭〉诗:「故林归未得,排闷强裁诗。」
  1. 体制、格式。如:「体裁」、「新裁」。《文选·张衡·西京赋》:「取殊裁于八都,岂启度于往旧?」
  1. 仅。《战国策·燕策一》:「虽大男子,裁如婴儿。」《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通「才」。
君山 jūn shān
山名。在 湖南 洞庭湖 口,又名 湘山 。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湘水》:“湖( 洞庭湖 )中有 君山 …… 湘君 之所游处,故曰 君山 矣。” 唐 李白 《陪族叔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诗之五:“淡扫明湖开玉镜,丹青画出是 君山 。” 宋 张孝祥 《水调歌头·过岳阳楼作》词:“日落 君山 云气,春到 沅 湘 草木,远思渺难收。”  ——《漢語大詞典》
方竹 fāng zhú
竹之一种。外形微方,高三至八米,直径一至四厘米,质坚。我国 华东 和 华南 地区均有栽培。可供观赏,古人多用以制作手杖。 晋 戴凯之 《续竹谱》:“方竹生 岭 外,大者如巾筒,小者如界方。” 宋 张淏 《云谷杂记·竹之异品》:“ 武陵 桃源山 有方竹,四面平整如削,坚劲可以为杖。”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六:“ 紫峯 与客观方竹。客戏曰:‘世有方竹无方人。’”  ——《漢語大詞典》
忽 hū《國語辭典》

忽 [ hū ]

  1. 不留心、不注意。如:「忽略」、「疏忽」。唐·魏征〈论时政疏〉:「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车朽索,其可忽乎?」明·方孝孺〈深虑论〉:「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
  2. 轻视、瞧不起。汉·曹操〈表刘琮令〉:「蔑万里之业,忽三军之众。」唐·李白〈与韩荆州书〉:「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
  1. 突然。如:「忽喜忽忧」、「忽冷忽热」。唐·杜甫〈赠卫八处士〉诗:「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唐·白居易〈琵琶行〉:「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1. 快速的、一瞬间。如:「倏忽」。《左传·庄公十一年》:「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
  1. 姓。如明代有忽仲、忽明。
南来(南来)
唐 张说 赠崔二安平公乐世词 自怜京兆双眉妩,会待南来五马留。
唐 李白 舞曲歌辞 独漉篇 越鸟从南来,胡鹰亦北度。  ——《骈字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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