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初面目,禀三光精秀,分来团聚。

王哲金朝〕《酹江月

本初面目,禀三光精秀,分来团聚。得得成形唯自在,应占逍遥门户。一个灵明,因何堕落,扑入凡胎处。轮回贩骨,几时休歇停住。搜获虚幼身躯,荣华富贵,莫也非坚固。顿悟如如缘合后,深谢真师垂顾。秘廖亲传,依从做彻,达了凭遭遇。云朋霞友,并归蓬岛琼路。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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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初面目三光精秀团聚

本初 běn chū
原初;原始。常指古代淳朴之风。 宋 司马光 《稷下赋》:“诚能拨去浮末,敦明本初,修先王之典礼,践大圣之规模,德彼品物,威加海隅。” 清 魏源 《偶然吟为和师感兴诗而作》之七:“去国日以远,本初日以还。”  ——《漢語大詞典》
面目 miàn mù
(1).面孔;面貌。《诗·小雅·何人斯》:“有靦面目,视人罔极。”《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十年》:“ 泗州 被围凡七月,守城者不得寐,面目皆生疮。”《金瓶梅词话》第五九回:“ 韩道国 到家,拜了家堂,脱了衣裳,净了面目,夫妻二人,各诉离情一遍。” 丁西林 《一只马蜂》:“﹝ 余小姐 ﹞姿态美丽,面目富有表情,服装精致。”
(2).比喻事物呈现的景象、状态。 唐 冯贽 《云仙杂记》卷三:“ 王徽之 以菖蒲映竹,曰:‘菖蒲止以九节为贵,而此君面目耸然。’” 宋 苏轼 《题西林壁》诗:“不识 庐山 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勋戚·世官》:“我本书生起家,身后子孙通塞不可知,第还我穷秀才面目足矣。” 胡适 《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传〉序》一:“ 明 代《水浒》面目,遂得重睹。”
(3).面子;颜面。《国语·吴语》:“使死者无知,则已矣;若其有知,吾何面目以见 员 也。”《汉书·王陵传》:“今 高帝 崩,太后女主,欲王 吕氏 ,诸君纵欲阿意背约,何面目见 高帝 於地下乎!”《水浒传》第三七回:“众囚徒见 宋江 有面目,都买酒来与他庆贺。” 夏衍 《上海屋檐下》第一幕:“你这样做就使我犯了罪,犯了一种没有面目见朋友的罪!”
(4).情面。《三国演义》第六六回:“ 云长 执剑在手曰:‘休再言!此剑上并无面目。’”  ——《漢語大詞典》
禀 ( 稟 ) bǐng《國語辭典》
  1. 「禀 」的异体字。
三光 sān guāng
(1).日、月、星。《庄子·说剑》:“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汉 班固 《白虎通·封公侯》:“天有三光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 晋 葛洪 《抱朴子·仁明》:“三光垂象者乾也,厚载无穷者坤也。” 唐 元稹 《有酒》诗之四:“何三光之并照兮,奄云雨之冥冥。”《天雨花》第六回:“狗圈猪窠低小屋,不见三光日月星。”
(2).指日、月、五星。《史记·天官书》:“衡、太微、三光之廷。” 司马贞 索隐引 宋均 曰:“三光,日、月、五星也。”
(3).指房、心、尾三星宿。《礼记·乡饮酒义》:“立三宾以象三光。” 郑玄 注:“三光,三大辰也。” 孔颖达 疏引《尔雅》:“大辰,房、心、尾也。”
(4).指烧光、杀光、抢光。原为 日本 帝国主义“扫荡”敌后抗日根椐地时实施的政策。亦指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对人民烧杀掳掠的各种残暴行径。 阮章竞 《五月山花红似火》:“ 日本 侵略者疯狂推行抢光、烧光、杀光的三光政策。” 何成湘 《和杨靖宇同志三次会见》:“疯狂的敌人竟采取了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归屯并户,企图使游击队与人民群众隔绝。” 杨尚奎 《‘鹰’的眼睛》:“敌人在苏区采取砍光、烧光、搬光的‘三光政策’,到处筑起碉堡,限制红军的活动。”  ——《漢語大詞典》
精秀 jīng xiù
完美优异。 三国 魏 刘劭 《人物志·英雄》:“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 清 陈廷焯 《白雨斋词话》卷二:“ 易安 佳句,如《一剪梅》起七字云:‘红藕香残玉簟秋’,精秀独絶,真不食人间烟火者。”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来 ( 來 ) lái
来 [ lái ]
  1.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与“”、“”相对:~回。~往。过~。归~。~鸿去燕(喻来回迁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书信来往)。
  2. 从过去到现在:从~。向~。
  3. 现在以后,未到的时间:~年。将~。~日方长。
  4.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表示约略估计:二百~头猪。
  5. 做某个动作:胡~。
  6. 用在动词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动脑筋。
  7. 用在动词后,表示做过(一般均可用“来着”):昨天他哭~。
  8.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上~。
  9. 表示发生:暴风雨~了。
  10. 在数词一、二、三后面,表示列举理由:这台收录机一~音质好,二~价钱便宜,我就买了。
  11. 用做诗、歌词中的衬字:八月里~桂花香。
  12. 表示语气,归去~兮!
  13. 姓。
团聚(團聚)tuán jù
(1).聚集,聚会。 宋 苏舜钦 《答韩持国书》:“常相团聚,不衣与食可乎?”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自述》:“又 博白 鹿川 等处团聚数千兄弟,路经半月到 金田 , 象州 亦被迫团聚数千到 金田 。”
(2).亲人散而复聚。 元 无名氏 《桃花女》第四折:“怎能勾一家儿团聚喜融融。” 清 陈维嵩 《永遇乐·送园次归吴兴》词:“喜到日,一湖碧浪,全家团聚。”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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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