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告之公,淡泊吾所安。

赵孟坚宋代〕《上习庵陈先生

厥闻忠孝者,所出同一源。
子於所亲孝,移忠理必然。
亲贤亦子训,忠节贵两全。
杀身能成仁,扬名斯永延。
是亦孝所在,岂但知色难。
嘻其叔世风,本末嗟倒悬。
若曰能养耳,食美衣华鲜。
苟求胡弗至,侧媚谄笑肩。
彼其良自多,喟叹达者观。
向来鸥阳公,拓落夷陵年。
夫人告之公,淡泊吾所安。
慎毋为险变,守节当弥坚。
卓哉名母训,经历伊谁传。
恭惟奉常君,矢心直似弦。
立朝几抗论,凛凛高回天。
力甦愦愦徒,若障狂澜川。
人知君守固,当识君母贤。
想其勉劢时,淳勤诲膝边。
怡愉一领解,心注靡变迁。
千而高为天,下而沉为渊。
但知慈训在,此外浮云焉。
兹来从吏隐,斲屋新数椽。
曲槛花葳蕤,虚窗月婵娟。
雅意寓一赋,懦立贪以廉。
我诵顺亲记,有泪如迸泉。
我贫母亦老,苒苒发已宣。
家徒空四壁,箪笥笑且便。
惟虞官箴旷,勿民温饱牵。
泽深百川赴,火明斯聚蝉。
投君以臭味,君子毋弃捐。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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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淡泊

夫人 fū rén
(1).诸侯之妻。《礼记·曲礼下》:“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论语·季氏》:“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 孔颖达 疏:“邦君之妻者,诸侯之夫人也。”《韩非子·内储说下》:“ 魏王 遗 荆王 美人, 荆王 甚悦之,夫人 郑袖 知王悦爱之也,亦悦爱之,甚於王。”
(2). 汉 代亦称列侯之妻。《汉书·文帝纪》:“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徵捕。”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列侯之妻称夫人。”
(3).帝王的妾。《礼记·曲礼下》:“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嬪,有妻,有妾。”《南史·后妃传序》:“ 晋武帝 采 汉 魏 之制,置贵嬪、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4).古代命妇的封号。 王莽 封 崔篆 母 师氏 为 义成夫人 ,为命妇有“夫人”封号之始。至 唐 代,文武官一品及国公的母或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的母或妻为郡夫人。 宋 代执政以上官员之妻封夫人。 明 代一品二品官员之妻皆封夫人。 清 代并封宗室贝勒至辅国将军之妻为夫人。
(5).对已婚妇女的尊称。《史记·刺客列传》:“市行者诸众人皆曰:‘……夫人不闻与?何敢来识之也?’” 汉 赵晔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适会女子击绵於 瀨水 之上,筥中有饭, 子胥 遇之,谓曰:‘夫人,可得一餐乎?’”
(6).对自己及他人妻子的尊称。 巴金 《灭亡》第七章:“他底身边坐着他底新婚夫人 郑燕华 。” 茅盾 《子夜》三:“我看见他出去。 吴夫人 。”参见“ 夫妻本是同林鸟 ”。
犹众人。《周礼·考工记序》:“ 粤 之无鎛也,非无鎛也,夫人而能为鎛也。” 孙诒让 正义引 王引之 曰:“夫人犹众人也。”《左传·襄公八年》:“夫人愁痛,不知所庇。” 杜预 注:“夫人,犹人人也。”《淮南子·本经训》:“天下和洽,人得其愿,夫人相乐无所发貺。” 高诱 注:“夫人,众人也。”  ——《漢語大詞典》
告 gào《國語辭典》

告 [ gào ]

  1. 诉说、报告。如:「告诉」、「告退」。《诗经·大雅·江汉》:「经营四方,告成于王。」
  2. 请求。如:「告饶」、「告假」、「告贷」。《国语·鲁语上》:「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
  3. 揭发、提出诉讼。如:「告状」、「控告」。《韩非子·奸劫弑臣》:「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
  1. 对大众宣布的语言或文字。如:「公告」、「广告」、「文告」。
  2. 诉讼的两方。如:「原告」、「被告」。
  3. 休假。宋·苏轼〈乞郡劄子〉:「遣使存问,赐告养疾。」
  4. 姓。如战国时有告不害。

告 [ gù ]

  1. 规劝。参见「[[忠告]]」条。
  1. 参见「告朔 」条。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公 gōng《國語辭典》

公 [ gōng ]

  1. 平分。《说文解字·八部》:「公,平分也。」
  2. 使多数人得知或分享。如:「公诸世人」、「公诸同好」。
  1. 一种古代的爵位,位居五等之首。《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2. 称谓:➊ ​ 对祖父的称呼。如:「外公」。➋ ​ 对年长或有地位者的尊称。如:「主公」、「老公公」。➌ ​ 妇人称丈夫的父亲为「公」。如:「公公」、「公婆」。
  3. 对同辈的敬称。《史记·卷七六·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
  4. 平正无私。如:「因公忘私」。《书经·周官》:「以公灭私,民其允怀。」《韩非子·五蠹》:「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
  5. 有关众人的事物。如:「办公」。
  6. 姓。如汉代有公俭。
  1. 属于大众的。如:「公费」、「公物」、「公筷」、「公海」。
  2. 雄性的。如:「公鸡」。
  1. 不掩饰、不隐藏的。如:「公然」。《隋书·卷七○·杨玄感传》:「朋党相扇,货贿公行。」
  2. 国家负责的。如:「公营」、「公告地价」。
淡泊 dàn bó
(1).恬淡,不追名逐利。《东观汉记·郑均传》:“好 黄老 ,淡泊无欲,清静自守。” 宋 秦观 《送蔡子襄用蔡子俊韵》:“故人淡泊出天性,鷦鷯巢林一枝足。” 茅盾 《腐蚀·十月一日》:“既然是的, 陈 为什么又来‘访问’我?为什么又表示没有什么大不了?而且装出那么淡泊无求的神气?”
(2).清淡寡味。 北魏 贾思协 《齐民要术·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蒸食,其味甘甜。经久,得风,乃淡泊。” 唐 李白 《大猎赋》:“曷若饱人以淡泊之味,醉时以淳和之觴。” 宋 欧阳修 《送杨闢秀才》诗:“世好竞辛咸,古味殊淡泊。” 清 钮琇 《觚賸续编·顷刻酒》:“初饮淡泊无味,顷之面颊发頳。”
(3).清贫寒素。《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九:“方纔老员外与安人的意思,嫌 张 家家事淡泊些,説道:‘除非 张 家官人中了科名,纔许他。’”《警世通言·桂员外途穷忏悔》:“吾有桑枣园一所,茆屋数间,园边有田十亩,勤於树艺,尽可度日。倘足下不嫌淡泊,就此暂过几时何如?” 郭沫若 《历史人物·王安石》:“又租了别人房子居住,这足证他的生活很淡泊的。”
(4).指颜色浅淡或消褪。 唐 杜甫 《飞仙阁》诗:“寒日外淡泊,长风中怒号。”《红楼梦》第三八回:“蒂有餘香金淡泊,枝无全叶翠离披。”
(5).犹冷淡。《孔丛子·独治》:“先生淡泊世务,脩无用之业。”《平山冷燕》卷二:“我不是这等淡泊他,他还要在此缠扰哩。”
(6).指生意清淡。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崔秀才》:“ 杨 辞以生意淡泊,本利亏损,无囊可解。”  ——《漢語大詞典》
吾 wú/yù《國語辭典》

吾 [ wú ]

  1. 我。《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楚辭·屈原·離騷》:「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2. 我的。《孟子·公孫丑上》:「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唐·杜甫〈詠懷古蹟〉詩五首之二:「搖落深知宋玉悲,風流儒雅亦吾師。」
  1. 姓。如漢代有吾扈。

吾 [ yú ]

  1. 參見「吾吾 」條。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1.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2.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3.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4.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5.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1.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1.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1.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1.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安 ān《國語辭典》

安 [ ān ]

  1. 平稳、安全、舒适的状况或环境。如:「居安思危」、「转危为安」、「苟且偷安」。《论语·学而》:「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
  2. 安非他命的简称。如:「吸安」、「安毒」。
  3. 量词。安培的简称。参见「安培 」条。
  4. 姓。如汉代有安成。
  1. 平静、恬适。如:「安宁」、「坐立不安」。《汉书·卷六四下·严安传》:「心既和平,其性恬安。」
  2. 稳定的、静止的。如:「生活安稳」。唐·杨烱〈浑天赋〉:「故知天常安而不动,地极深而不测。」
  1. 使稳定。如:「除暴安良」、「安民」。
  2. 装置、设置。如:「安电灯」、「安门窗」。
  3. 加上。如:「安罪名」。
  4. 存、怀、居。如:「你安的是什么心?」
  5. 习惯、熟悉。《吕氏春秋·先识览·乐成》:「舟车之始见也,三世然后安之。」
  1. 岂、怎么。用于文言文。如:「安能如此?」《左传·宣公十二年》:「暴而不戢,安能保大?」
  1. 何处、那里。用于文言文。如:「而今安在?」《史记·卷七·项羽本纪》:「项王曰:『沛公安在?』良曰:『闻大王有意督过之,脱身独去,已至军矣。』」
  2. 如何。《礼记·檀弓上》:「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
  1. 乃、于是。《荀子·仲尼》:「委然成文,以示之天下,而暴国安自化矣。」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