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王之治,礼重婚姻。

佚名隋代〕《绍兴十三年发皇后册宝十三首

天地奠位,乾坤以分。
夫妇有别,父子相亲。
圣王之治,礼重婚姻。
端冕从事,是正大伦。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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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王礼重婚姻

圣王(聖王)shèng wáng
(1).古指德才超群达于至境之帝王。《礼记·冠义》:“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左传·桓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於神。”《孟子·滕文公下》:“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 杨朱 、 墨翟 之言盈天下。” 唐 柳宗元 《封建论》:“彼封建者,更古圣王 尧 、 舜 、 禹 、 汤 、 文 、 武 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 鲁迅 《花边文学·知了世界》:“ 中国 的学者们,多以为各种智识,一定出于圣贤,或者至少是学者之口;连火和草药的发明应用,也和民众无缘,全由古圣王一手包办: 燧人氏 , 神农氏 。”
(2).为对皇帝的谀称。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四》:“ 唐文皇 以药酒赐 房玄龄 妇,我太祖为 徐中山 易夫人,即此知妇人妒者,必不容於圣王之世。”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治 zhì《國語辭典》

治 [ zhì ]

  1. 管理、统理。如:「统治」、「治国」。《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2. 诊疗。如:「治病」、「医治」。
  3. 整理、修建。如:「治水」、「整治」。《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缮治邮亭。」
  4. 研究。如:「治学」。《汉书·卷四九·鼌错传》:「齐有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
  5. 惩罚。如:「治罪」、「处治」。《文选·诸葛亮·出师表》:「治臣之罪。」
  6. 经营。如:「治产」。《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

治 [ chí ]

  1. 之读音。
礼重(禮重)lǐ zhòng
礼敬尊重。《北齐书·儒林传·冯伟》:“王下厅事迎之,止其拜伏,分阶而上,留之宾馆,甚见礼重。”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礼重师傅,引见輒先拜。”《五灯会元·南泉愿禅师法嗣·赵州从谂禅师》:“师曰:‘自小持斋身已老,见人无力下禪牀。’王尤加礼重。”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胡四娘》:“独有公爱妾 李氏 ……恒礼重 四娘 ,往往相顾恤。”  ——《漢語大詞典》
婚姻 hūn yīn
(1).男女结为夫妻;嫁娶。 汉 桓宽 《盐铁论·散不足》:“茧紬縑练者,婚姻之嘉饰也。” 唐 牛肃 《纪闻·季攸》:“后月一日,可合婚姻。” 老舍 《二马》第四段八:“婚姻是爱的结束,也是爱的尝试,也是爱的起头!”
(2).亲家,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尔雅·释亲》:“壻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史记·项羽本纪》:“ 沛公 奉巵酒为寿,约为婚姻。” 宋 王安石 《上皇帝万言书》:“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 清 叶名沣 《桥西杂记·回避》:“《宋史·选举志》,旧制秋贡春试,皆置别头场。以待举人之避亲者,自緦麻以上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皆牒送。”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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