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与公有婚姻之旧,加之同好相求

苏轼宋代〕《拟孙权答曹操书

  权白孟德足下:辱书开示祸福,使之内杀子布,外擒刘备以自效。书辞勤款,若出至诚,虽三尺童子,亦晓然知利害所在矣。然仆怀固陋,敢略布。

  昔田横,齐之遗虏,汉高祖释郦生之憾,遣使海岛,谓横来大者王,小者侯,犹能以刀自刭,不肯以身辱于刘氏。韩信以全齐之地,束手于汉,而不能死于牖下。自古同功一体之人,英雄豪杰之士,世乱则藉以剪伐,承平则理必猜疑,与其受韩信之诛,岂若死田横之节也哉!

  仆先将军破虏,遭汉陵夷,董卓僭乱,焚烧宗庙,发掘陵寝,故依袁术以举义师,所指城邑响应,天下思得董卓而食之不厌。不幸此志未遂,而无禄早世。先兄伯符嗣命,驰驱锋镝,周旋江汉,岂有他哉?上以雪天子之耻,下以毕先将军之志耳。不意袁术亦僭位号,污辱义师,又闻诸君各盗名字,伯符提偏师,进无所归,退无所守,故资江东为之业耳,不幸有荆轲、舞阳之变。不以权不肖,使统部曲,以卒先臣之志。仆受遗以来,卧薪尝胆,悼日月之逾迈,而叹功名之不立,上负先臣未报之忠,下忝伯符知人之明。且权先世以德显于吴,权若效诸君有非常之志,纵不蒙显戮,岂不坠其家声耶?

  汉自桓、灵以来,上失其道,政出多门,宦官之乱才息,董卓之祸复兴,傕、汜未诛,袁、刘割据,天下所恃,惟权与公及刘备三人耳。比闻卓已鲸鲵,天子反正,仆意公当扫除余孽,同奖王室,上助天子,与宗庙社稷之灵,退守藩国,无失春秋朝觐之节。而足下乃有欺孤之志,威挟天子,以令天下,妄引历数,阴构符命,昔笑王莽之愚,今窃叹足下蹈覆车也。仆与公有婚姻之旧,加之同好相求,然自闻求九锡,纳椒房,不唯同志失望,天下甚籍籍也。刘备之兵虽少,然仆观其为人,雄才大略,宽而有容,拙于攻取,巧于驭人,有汉高祖之余风,辅以孔明,未可量也,且以忠义不替曩昔,仆以为今海内所望,惟我二人耳。仆之有张昭,正如备之孔明,左提右挈,以就大事,国中文武之事,尽以委之,而见教杀昭与备,仆岂病狂也哉。古谚有之:“辅车相依,唇亡齿寒。”仆与刘备,实有唇齿相须之势。足下所以不能取武昌,又不能到成都者,吴、蜀皆存也。今使仆取蜀,是吴不得独存也。蜀亡,吴亦随之矣。晋以垂棘屈产,假道于虞以伐虢,夫灭虢是所以取虞,虞以不知,故及祸。足下意何以异此。

  古人有言曰:“白首如新,倾盖如故”。言以身托人,必择所安。孟德视仆,岂惜此尺寸之土者哉,特以公非所托故也。荀文若与公共起艰危,一旦劝公让九锡,意便憾,使卒忧死。矧仆与公有赤壁之隙,虽复尽释前憾,然岂敢必公不食斯言乎?今日归朝,一匹夫耳,何能为哉。纵公不见害,交锋两阵之间,所杀过当,今其父兄子弟,实在公侧,怨仇多矣,其能安乎?季布数窘汉王,及即位,犹下三族之令,矧足下记人之过,忘人之功,不肯忘文若于九锡,其肯赦仆于赤壁乎?孔文举与杨德祖,海内奇士,足下杀之如皂隶,岂复有爱于权!天下之才在公右者,即害之矣,一失江东,岂容复悔耶?甘言重币,幸勿复再。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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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婚姻同好相求

仆 ( 僕 ) pū/pú《國語辭典》

仆 [ pū ]

  1. 跌倒而伏在地上。《漢書·卷四七·梁孝王傳》:「貪生畏死,即詐僵仆陽病。」
  2. 傾倒、橫陳。唐·柳宗元〈永州韋使君新堂記〉:「或立或仆。」宋·王安石〈遊褒禪山記〉:「有碑仆道,其文漫滅。」

仆 [ ​fù ]

  1. (一)​之又音。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1. 给:赠~。~人方便。
  2.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3. 赞助,赞许:~人为善。
  4. 〈书〉等待:时不我~。
  5. 〈连〉和:我~你。山~水。
  6.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与 [ yù ]
  1. 参加:参~。~会。
与 [ yú ]
  1. 同“欤”。
公有 gōng yǒu
谓财产属国家或集体所有。 廖仲恺 《答胡适论井田书》:“井田制度,我假定他是上古民族由游牧移到田园,由公有移到私有当中一个过渡制度。” 毛泽东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城市郊区土地肥沃,土地平坦,又是公有的,可以首先搞大社。”  ——《漢語大詞典》
婚姻 hūn yīn
(1).男女结为夫妻;嫁娶。 汉 桓宽 《盐铁论·散不足》:“茧紬縑练者,婚姻之嘉饰也。” 唐 牛肃 《纪闻·季攸》:“后月一日,可合婚姻。” 老舍 《二马》第四段八:“婚姻是爱的结束,也是爱的尝试,也是爱的起头!”
(2).亲家,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尔雅·释亲》:“壻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史记·项羽本纪》:“ 沛公 奉巵酒为寿,约为婚姻。” 宋 王安石 《上皇帝万言书》:“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 清 叶名沣 《桥西杂记·回避》:“《宋史·选举志》,旧制秋贡春试,皆置别头场。以待举人之避亲者,自緦麻以上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皆牒送。”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旧 ( 舊 ) jiù
旧 [ jiù ]
  1. 过时的,与“”相对:~式。~俗。
  2. 东西因经过长时间而变了样子:~衣服。~书。
  3. 原先曾有过的,过去很长时间的:~居。~友。
  4. 有交情,有交情的人:故~(指老朋友)。念~(怀念旧日情谊)。
加 jiā《國語辭典》

加 [ jiā ]

  1. 算法上,指两个数目的结合。如:「三加五等于八。」
  2. 将一物放在另一物的上面。如:「花生米加豆腐干,滋味胜火腿。」《庄子·马蹄》:「夫加之以衡轭。」
  3. 置(刑)​或施(恩)​。唐·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车服不维,刀锯不加,理乱不知,黜陟不闻。」宋·欧阳修〈泷冈阡表〉:「逢国大庆,必加宠锡。」
  4. 增益。如:「增加」、「加股」。《论语·子路》:「既富矣,又何加焉?」唐·韩愈〈答李翊书〉:「加其膏而希其光。」
  5. 参见「加以 」条。
  1. 更。《孟子·梁惠王上》:「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
  1. 数学上的运算方法之一。参见「加法 」条。
  2. 姓。如汉代有加特奴。
同好 tóng hào
互相友好,共同交好。《左传·僖公四年》:“ 齐侯 曰:‘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穀同好如何?’”
(1).谓志趣相同。 汉 蔡邕 《郭有道林宗碑》:“凡我四方同好之人,永怀哀悼。” 鲁迅 《集外集拾遗·〈奔流〉凡例五则》:“本刊揭载关于文艺的著作,翻译,以及绍介,著译者各视自己的意趣及能力著译,以供同好者的阅览。”
(2).指志趣相同的人。 三国 魏 曹植 《与杨德祖书》:“虽未能藏之於名山,将以传之於同好。” 宋 陈师道 《寒夜有怀晁无斁》诗:“同好共城郭,十日不一顾。” 沈从文 《〈沈从文散文选〉题记》:“至于我这两本习作,能看做探路打前站的哨兵纪录,对家乡同好起点参考作用,就足够了。”  ——《漢語大詞典》
相求 xiāng qiú
互相寻求。《易·乾》:“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三国 魏 曹丕 《善哉行》之二:“离鸟夕宿,在彼中州;延颈鼓翼,悲鸣相求。” 唐 韦应物 《拟古》诗之十二:“芳树自妍芳,春禽自相求。”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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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