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郡乐歌何足拟,要书善政续归禾。

刘克庄宋代〕《和张秘丞灯夕韵四首

公丞赤地饥荒后,一念通天立致和。
永日庭中私谒少,丰年陌上醉人多。
更生昔忝陪藜杖,臣甫今宁想玉珂。
益郡乐歌何足拟,要书善政续归禾。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乐歌何足善政归禾

益 yì《國語辭典》

益 [ yì ]

  1. 涨、漫出。为「溢」之本字。清·王筠《说文释例·卷四·形声之美》:「益从水,而溢又加水,然水祇可在皿中,而益之意,即兼有泛溢之意。」《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
  2. 增加。如:「进益」、「延年益寿」。《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之。」《吕氏春秋·不苟论·贵当》:「其友皆孝悌纯谨畏令,如此者,其家必日益,身必日荣矣。」
  3. 帮助、补助。如:「助益」。《吕氏春秋·光识览·观世》:「与我齐者,吾不与处,无益我者也。」《战国策·秦策二》:「出私金以益公赏。」
  1. 好处。如:「利益」、「收益」。《书经·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唐·李白〈赠韦秘书子春〉诗二首之一:「苟无济代心,独善亦何益。」
  2. 姓。如汉代有益强。
  1. 有好处的。如:「益友」、「益处」。
  2. 富饶。《史记·卷一二九·殖货传》:「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
  1. 更加。如:「精益求精」。《孟子·梁惠王下》:「如水益深,如火益热。」

益 [ ​yí ]

  1. (一)​之又音。
郡 jùn《國語辭典》

郡 [ jùn ]

  1.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域的名称。周时县大郡小,以县统郡,至秦始皇时,废封建,行郡县,郡大县小,以郡统县,汉以后历代因袭,隋唐时曾罢郡置州,宋时改郡为府。《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2. 姓。如明代有郡敬。
乐歌(樂歌)yuè gē
亦作“ 乐謌 ”。 有乐器伴奏的唱歌。亦泛指歌曲。《仪礼·大射礼》“乃歌《鹿鸣》三终” 汉 郑玄 注:“《鹿鸣》《小雅》篇也。人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脩政之乐歌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声律》:“声含宫商,肇自血气,先王因之,以制乐歌。” 宋 曾巩 《〈王平甫文集〉序》:“世皆谓 平甫 之诗宜为乐謌,荐之郊庙。”《宋史·乐志一》:“至 唐 有事太庙,每室乐歌异名。”  ——《漢語大詞典》
何足 hé zú
犹言哪里值得。《史记·秦本纪》:“﹝ 百里傒 ﹞谢曰:‘臣亡国之臣,何足问!’” 晋 干宝 《搜神记》卷一六:“ 颖 心愴然,即寤,语诸左右,曰:‘梦为虚耳,亦何足怪。’” 明 李贽 《复夏道甫》:“再勤学数年便当大捷矣,区区一秀才,何足以为轻重。”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非有复译不可》:“但因言语跟着时代的变化,将来还可以有新的复译本的,七八次何足为奇,何况 中国 其实也并没有译过七八次的作品。”  ——《漢語大詞典》
拟 ( 擬 ) nǐ
拟 [ nǐ ]
  1. 打算:~去信联系。~议。
  2. 初步设计编制或起草:~定(➊起草制定;➋揣测断定)。~订。草~。
  3. 仿照:~古之作。~人(修辞方式,把事物人格化)。
要 yào/yāo《國語辭典》

要 [ yào ]

  1. 關鍵、重點。如:「提要」、「綱要」、「摘要」。
  1. 索取、討取。如:「要帳」、「要飯」。
  2. 收為己有。如:「這件衣服我要了。」
  3. 請求、拜託。如:「他要我替他辦一件事。」
  4. 需要。如:「我要一枝筆。」
  1. 重大的、重要的。如:「要港」、「要人」、「要職」。
  2. 切當的。參見「要道 」條。
  1. 概括、總括。用於文言文。如:「要言之,為人應以誠字居心。」《史記·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帝王者各殊禮而異務,要以成功為統紀,豈可緄乎?」
  2. 應該。如:「你要知道,這是不容易的事。」
  3. 即將。如:「我要出門了。」、「天要下雨了。」
  4. 表示提醒或命令人做某事。如:「不論環境如何困厄,我們都要腳踏實地,好好做人。」、「別忘了要告訴他,要仔細檢查,別再出錯。」
  5. 表示想、希望做某事。唐·韓愈〈竹逕〉詩:「若要添風月,應除數百竿。」明·無名氏《白兔記·第一二齣》:「要知心腹事,但聽口中言。」
  1. 如果。表示假設的關係。如:「明天要是下雨,我就不去了。」
  2. 要麼的簡稱。表示選擇的關係。如:「這件事要就是不做,要就是一口氣將它完成。」

要 [ yāo ]

  1. 人體軀幹的中段部分。《說文解字·舁部》:「要,身中也。」《墨子·兼愛中》:「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通「腰」。
  2. 盟約。《論語·憲問》:「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三國魏·何晏·集解:「孔曰:『久要,舊約也。』」
  3. 姓。如漢代有要競。
  1. 約定、約束。《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
  2. 邀請。晉·陶淵明〈桃花源記〉:「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
  3. 求取。如:「要求」。《孟子·告子上》:「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4. 脅迫。如:「要挾」。《論語·憲問》:「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5. 攔阻、截擊。《孟子·公孫丑下》:「使數人要於路,曰:『請必無歸而造於期。』」
书 ( 書 ) shū
书 [ shū ]
  1. 成本的著作:~籍。~刊。~稿。~香。~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2. 信:~信。~札。~简。~函。
  3. 文件:证~。说明~。
  4. 写字或写的字:~法。~写。~桌。~案。~画。
  5. 写文章:大~特~。罄竹难~。
  6. 字体:草~。隶~。楷~。
  7.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8.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听~。
善政 shàn zhèng
(1).妥善的法则。《左传·宣公十二年》:“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军之善政也。”
(2).清明的政治;良好的政令。《书·大禹谟》:“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后汉书·臧宫传》:“今国无善政,灾变不息。”《南史·垣护之传》:“木连理,上有光如烛,咸以善政所致。” 明 唐顺之 《廷试策》:“要之,官得其人,则善政行而天下蒙其福。”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二节:“ 唐顺宗 即位,下令蠲免民间对官府的各种旧欠……这些,在当时都是善政。”
(3).良好的政绩。《新五代史·杂传·史圭》:“﹝ 史圭 ﹞为 寧晋 、 乐寿 县令,有善政,县人立碑以颂之。” 明 宋濂 《碧崖亭辞》:“﹝先生﹞学问富而德行脩,践扬中外,其善政盖章章云。” 欧阳予倩 《桃花扇》第三幕第一场:“他们说,自从 马老爷 入阁拜相,善政流传,真是民之父母。”
(4).泛指良好的管理。《红楼梦》第六八回:“﹝ 尤二姐 ﹞又见 周瑞 家等媳妇在傍边称扬 凤姐 素日许多善政。”  ——《漢語大詞典》
续 ( 續 ) xù
续 [ xù ]
  1. 连接,接下去:连~。继~。陆~。狗尾~貂(喻不好的东西连接在好的东西的后面,亦喻事物的前后优劣不相称;又常用为自谦之辞,表示不敢与人等列并美的意思)。
  2. 在原有的上面再加:~编。~集。把茶~上。
  3. 姓。
归禾(歸禾)guī hé
赠送嘉禾。归,通“ 馈 ”。 周成王 叔父 唐叔 的食邑内获异禾,生于异垄,合为一穗,以为象征天下和同的嘉禾,为 周公 之德所致。王命赠于 周公 。又命作《归禾》篇,已亡。《竹书纪年》卷下:“ 唐叔 献嘉禾,王命 唐叔 归禾于 周文公 。”《三国志·魏志·陈留王奂传》:“镇西将军 卫瓘 上 雍州 兵于 成都县 获璧玉印各一,印文似‘成信’字,依 周成王 归禾之义,宣示百官,藏于相国府。”参阅《书·微子之命》。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