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兴赋颂六义分,乃有变风兼变雅。

王禹偁宋代〕《谢宣赐御草书急就章并朱邸旧集歌

臣闻伏羲画卦朴且淳,苍颉迼字初有文。
大篆小篆八分体,楷隶章草何纷纭。
因兹八法各有要,遂使六艺区以分。
其中最难惟草圣,玄妙功夫自天性。
又闻关雎本王化,四始洋洋风化下。
比兴赋颂六义分,乃有变风兼变雅。
仲尼删後屈平作,郢客李陵斗名价。
古来诗道难得人,其唱弥高和弥寡。
如今草圣与雅言,尽在吾皇万机暇。
元年十月近乾明,崇文院静寒霜晴。
直庐日午雠书罢,闲曳朱衣遶砌行。
中使传宣来上界,忙把鱼须下阶拜。
宝函钿轴光陆离,御札文书御制诗。
折腰汗流魄骇聊一窥。
急就章,何纵横,
蓝田种玉苗初成。雪花洒破烟岚壁,
黑云漏出天汉星。乍似鲛人泣下珠无数,
错落晶荧满盘贮。又似大鲸吞尽沧海波,
查牙露出珊瑚树。朱邸集,
何清奇,仙风撼动琼林枝。
汉皇休道白云句,穆满虚吟黄竹诗。
乍似三春直上伯阳台,熙熙物华当眼开。
又似十洲夜伴王母宴,鸶歌凤吟次第来。
小臣再拜受一轴,捣纸抄诗抄未足。
焚香朝向天日看,执简夜对星辰读。
臣见高宗飞帛亦有名,笛迹往往颁公卿。
所得不过三五字,当时臣子犹为荣。
又见玄宗诗什颇留意,吟咏时时成御制。
属和止于一两篇,至今史册犹为贵。
若徵往事比明时,万分之一徒尔为。
未如我四十三纸圣人作,一百二章天子诗。
永为家宝藏书箧,岂让西方贝多叶。
且教世世传子孙,长与皇家作臣妾。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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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兴赋颂六义变风变雅

比兴(比興)bǐ xìng
(1).《诗》六义中“比”和“兴”的并称。比,以彼物比此物;兴,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比兴”为 中国 古典诗歌创作传统的两种表现手法。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比兴》:“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辨骚》:“虬龙以喻君子,云蜺以譬谗邪,比兴之义也。” 唐 刘知几 《史通·叙事》:“昔文章既作,比兴由生。鸟兽以媲贤愚,草木以方男女。诗人骚客,言之备矣。” 唐 刘知几 《杂说上》:“然自古设比兴,而以草木方人者,皆取其善恶、薰蕕、荣枯、贞脆而已。”参阅《诗大序》、 宋 朱熹 《诗集传》
(2).指创作诗歌。 宋 王安石 《甘露歌》词:“尽日含毫难比兴,都无色可并。” 清 顾炎武 《与人书》:“起八代之衰,而树千秋之业,非明公其谁与归!当不仅流连比兴,传播艺林,为斯文之盛事矣。”  ——《漢語大詞典》
赋颂(賦頌)fù sòng
(1).赋和颂。两种文体。《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且先王之赋颂,钟鼎之铭,皆播吾之迹, 华山 之博也。” 汉 杨修 《答临淄侯笺》:“今之赋颂,古诗之流。”
(2).吟赋作颂。 三国 魏 嵇康 《琴赋》序:“然八音之器,歌舞之象,歷世才士并为之赋颂。”  ——《漢語大詞典》
六义(六義)liù yì
(1).亦称“ 六诗 ”。《〈诗〉大序》:“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孔颖达 疏:“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近人认为:风是各国的歌谣,雅是 周 王畿的歌曲,颂是庙堂祭祀的乐歌,是《诗经》的三种体制;赋是敷陈其事,比是指物譬喻,兴是借物起兴,是《诗经》的三种表现内容的方法。后指以《诗经》为代表的文学创作的精神和原则。 唐 孟郊 《读张碧集》诗:“ 天寳 太白 殁,六义已消歇。大哉《国风》本,丧而王泽竭。” 唐 罗隐 《广陵李仆射借示近诗因投献》诗:“閒寻綺思千花丽,静想高吟六义清。”
(2).指六书。《晋书·卫恒传》:“有 沮诵 、 仓頡 者,始作书契,以代结绳,盖覩鸟跡以兴思也。因而遂滋,则谓之字,有六义焉。一曰指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日、月是也。三曰形声,江、河是也。四曰会意,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老、考是也。六曰假借,令、长是也。” 清 曹寅 《夜饮和培山眼镜歌》:“六义精严神不灭,万象芸芸亲手泽。”参见“ 六书 ”。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乃 nǎi《國語辭典》

乃 [ nǎi ]

  1. 你、你的。如:「乃母」、「乃兄」。宋·陸游〈示兒〉詩:「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2. 他、他的。《周禮·天官·小宰》:「各脩乃職。」
  1. 是。如:「失敗乃成功之母。」《史記·卷八·高祖本紀》:「呂公女乃呂后也,生孝惠帝。」《水滸傳·第二三回》:「眾上戶道:『真乃英雄好漢!』」
  1. 然後、於是。《史記·卷七七·魏公子傳》:「侯生視公子色終不變,乃謝客就車。」
  2. 卻。《漢書·卷三五·吳王劉濞傳》:「不改過自新,乃益驕恣。」
  3. 而。《荀子·正論》:「然則鬥與不鬥邪,亡於辱之與不辱也,乃在於惡之與不惡也。」
  4. 若、如果。《孟子·公孫丑上》:「乃所願,則學孔子也。」
  1. 竟、居然。《列子·湯問》:「人之巧乃可與造化者同功乎?」《史記·卷一○二·張釋之傳》:「而廷尉乃當之罰金!」
  2. 才、始。《禮記·月令》:「是月也,日夜分,雷乃發聲。」《文選·楊惲·報孫會宗書》:「於今乃睹子之志矣。」
  1. 語助詞。用於發語或轉折。《書經·大禹謨》:「帝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变风(變風)biàn fēng
(1).《诗经》“国风”中 邶 至 豳 等十三国的作品。《诗大序》:“至于王道衰,礼仪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诗·邶风·柏舟诂训传》 唐 陆德明 题解:“从此讫《豳·七月》,十三国并变风也。” 清 马瑞辰 《毛诗传笺通释·风雅正变说》:“变化下之名为刺上之什,变乎风之正体,是谓变风。”参见“ 正风 ”。
(2).谓改变、摧弱鄙俚的诗风,恢复《诗经》的传统。 宋 苏颂 《〈小畜集〉序》:“窃谓文章末流,由 唐 季涉 五代 ,气格摧弱,沦于鄙俚。国初屡有作者,留意变风,而习尚难侈,未能復雅。”
(3).泛指民歌。 元 张宇 《采莲》诗:“隔岸谁家贵公子,调笑新词歌艷体, 吴 儂变风有如此,谁念採苹供祭礼?”  ——《漢語大詞典》
兼 jiān《國語辭典》

兼 [ jiān ]

  1. 合并、吞并。《左传·昭公八年》:「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唐·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之六:「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
  2. 同时担任或具有两种以上的职务或身分、行为等。如:「兼差」、「兼职」、「父兼母职」。
  3. 加倍、超越、胜过。如:「兼程赶路」。《论语·先进》:「由也兼人。」唐·韩愈〈韩滂墓志铭〉:「读书倍文,功力兼人。」
  4. 重复、累积。《荀子·正名》:「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吕强传》:「重金兼紫,相继为蕃辅。」
  1. 同时、一起。如:「兼顾」、「二者兼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2. 尽、完全。《荀子·王制》:「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韩非子·难四》:「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也。」
变雅(變雅)biàn yǎ
(1).《诗经》《小雅》《大雅》的部分内容,与“正雅”相对,一般是指反映 周 政衰乱的作品。《诗大序》:“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诗·小大雅谱》:“《大雅·民劳》《小雅·六月》之后,皆谓之变雅。” 孔颖达 疏:“《劳民》《六月》之后,其诗皆王道衰乃作,非制礼所用,故谓之变雅也。”
(2).引申指有真实内容而具讽世作用的作品。 唐 元稹 《上令狐相公诗启》:“江湖间为诗者,復相倣傚,力或不足,则至於颠倒语言,重复首尾……亦自谓为 元和 诗体,而司文者考变雅之由,往往归咎於 稹 。”参见“ 正雅 ”。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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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