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

佚名先秦〕《勾践灭吴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

  遂使之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夫差将欲听,与之成。子胥谏曰:“不可!夫吴之与越也,仇讎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员闻之: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夫越国,吾攻而胜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灭之!失此利也,虽悔之,必无及已。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嚭谏曰:“嚭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往者,迎来者;去民之所恶,补民之不足。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

  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广运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有的哺为“饣”偏旁)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国之父兄请曰:“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勾践辞曰:“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与知耻?请姑无庸战。”父兄又请曰:“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请复战!”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而患其众之不足也。今寡人将助天灭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进则思赏,退则思刑;如此,则有常赏。进不用命,退则无耻;如此,则有常刑。”

  果行,国人皆劝。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勾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矣,君若不忘周室而为敝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灭吴。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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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子女

愿 ( 願 ) yuàn《國語辭典》

愿 [ yuàn ]

  1. 忠厚、谨慎。《书经·皋陶谟》:「柔而立,愿而恭。」《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刘宠传》:「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颇为官吏所扰。」
以 yǐ《國語辭典》

以 [ yǐ ]

  1.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2.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3.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4.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5.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1.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2.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3.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4.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5.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1.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2.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3.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4.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1.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1.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2.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3.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1.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2.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3. 姓。如汉代有以彤。
金玉 jīn yù
(1).黄金与珠玉。珍宝的通称。《左传·襄公五年》:“无藏金玉,无重器备。” 晋 葛洪 《抱朴子·对俗》:“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 唐 杜甫 《黄河》诗之二:“愿驱众庶戴君王,混一车书弃金玉。”
(2).比喻珍贵和美好。《诗·小雅·白驹》:“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 晋 葛洪 《抱朴子·钧世》:“是以古书虽质朴,而俗儒谓之堕於天也。今文虽金玉,而常人同之於瓦砾也。” 唐 韦应物 《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诗:“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玉娇梨》第八回:“ 白公 説道:‘昨承佳句见投,真是字字金玉,玩之不忍释手。’”  ——《漢語大詞典》
子女 zǐ nǚ
(1).男和女。《礼记·乐记》:“獶杂子女,不知父子。” 郑玄 注:“獶,獮猴也。言舞者如獮猴戏也,乱男女之尊卑。”《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 杨伯峻 注:“子女盖指男女奴隶。”
(2).美女;年青女子。《汉书·韩安国传》:“朕饰子女以配单于,币帛文锦,赂之甚厚。”《周书·宣帝纪》:“纔及踰年,便恣声乐,采择天下子女,以充后宫。” 宋 王谠 《唐语林·企羡》:“ 文宗 为 庄恪太子 选妃,朝臣家子女悉令进名,中外为之不安。”《三国演义》第五五回:“ 刘备 起身微末,奔走天下,未尝受享富贵。今若以华堂大厦,子女金帛,令彼享用,自然疏远 孔明 、 关 、 张 等。”
(3).儿女。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归心》:“但怜己之子女,不爱己之儿妇。”《儿女英雄传》第三十回:“只是我两箇作了一箇妇女,可立得起什么事业来?不过是侍奉翁姑,帮助丈夫,教养子女,支持门庭,料量薪水。” 老舍 《四世同堂》八:“他很希望街上有了惊心的改变,好使他咬一咬牙,管什么父母子女,且去身赴国难。”  ——《漢語大詞典》
赂 ( 賂 ) lù
赂 [ lù ]
  1. 赠送的财物,亦泛指财物:~之甚厚。“货~将甚厚”。
  2. 用财物买通公职人员:贿~。“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秦。”。
君 jūn《國語辭典》

君 [ jūn ]

  1. 封建时代一国之主。如:「君王」、「国君」。《左传·成公二年》:「人不难以死免其君。」
  2. 主宰者。《老子·第七○章》:「言有宗,事有君。」三国魏·王弼·注:「君,万物之主也。」
  3. 封号。如战国时代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
  4. 称谓:➊ ​ 用以尊称父祖辈。如:「家君」、「严君」。汉·孔安国〈书经序〉:「先君孔子生于周末。」➋ ​ 妻妾称自己的丈夫为「君」。如:「夫君」、「郎君」。《礼记·内则》:「君已食,彻焉。」汉·郑玄·注:「凡妾称夫曰君。」➌ ​ 对人的尊称。如:「诸君」、「胡君」。《史记·卷九六·张丞相传》:「君勿言,吾私之。」➍ ​ 对他人母亲或妻子的尊称。如:「太君」、「细君」。
  5. 姓。如明代有君助。
  1. 统治。《韩非子·五蠹》:「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辱 rǔ《國語辭典》

辱 [ rù ]

  1. 羞恥。如:「恥辱」。《說文解字·辰部》:「辱,恥也。」《左傳·襄公十八年》:「子殿國師,齊之辱也。」宋·范仲淹〈岳陽樓記〉:「登斯樓也,則有心曠神怡,寵辱皆忘,把酒臨風,其喜洋洋者矣。」
  1. 謙辭,有承蒙之意。如:「辱臨」、「辱蒙惠顧」。《左傳·僖公四年》:「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
  1. 辜負、玷汙。如:「辱沒」、「辱命」。《史記·卷八八·蒙恬傳》:「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
  2. 羞辱。如:「喪權辱國」。《左傳·昭公五年》:「若吾以韓起為閽,以羊舌肸為司宮,足以辱晉。」

辱 [ ​rǔ ]

  1. (一)​之又音。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