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

辛弃疾宋代〕《祝英台近·晚春

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怕上层楼,十日九风雨。断肠片片飞红,都无人管,更谁劝、啼莺声住?
鬓边觑,试把花卜归期,才簪又重数。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是他春带愁来,春归何处?却不解、带将愁去。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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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桃叶渡烟柳南浦

宝钗(寶釵)bǎo chāi
(1).首饰名。用金银珠宝制作的双股簪子。 南朝 梁 何逊 《咏照镜》:“宝釵若可间,金鈿畏相逼。” 唐 李贺 《少年乐》诗:“ 陆郎 倚醉牵罗袂,夺得宝釵金翡翠。” 宋 刘过 《谒金门·次京口赋》词:“明日短篷眠夜雨,宝釵留半股。” 黄人 《〈小说林〉发刊词》:“宝釵罗带,非高蹈之口吻;碧云黄花,岂后乐之襟期?”
(2).见“ 宝釵楼 ”。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桃叶渡(桃葉渡)táo yè dù
渡口名。在今 江苏省 南京市 秦淮河 畔。相传因 晋 王献之 在此送其爱妾 桃叶 而得名。 宋 辛弃疾 《祝英台近·晚春》词:“寳釵分, 桃叶渡 ,烟柳暗南浦。” 元 周德清 《红绣鞋·郊行》曲:“题诗 桃叶渡 ,问酒 杏花村 ,醉归来驴背稳。” 清 魏源 《秦淮镫船引》:“二百餘年 桃叶渡 ,七万里外红毛刀。”  ——《漢語大詞典》
烟柳(煙柳)yān liǔ
亦作“烟柳”。 烟雾笼罩的柳林。亦泛指柳林、柳树。 唐 张仲素 《春游曲》之一:“烟柳飞轻絮,风榆落小钱。” 宋 惠洪 《青玉案·和贺方回韵》词:“緑槐烟柳长亭路,恨取次分离去,日永如年愁度。” 元 张可久 《小桃红·春深》曲:“一汀烟柳锁春宵,添得杨花闹。” 清 沈雄 《金明池·秣陵怀古》词:“最伤心,烟柳 臺城 ,儘巷口 乌衣 ,兴亡难诉。”  ——《漢語大詞典》
暗 àn《國語辭典》

暗 [ àn ]

  1. 不明亮的、光线不足的、黑夜的。如:「暗房」、「阴暗」。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简文在暗室中坐,召宣武。」宋·姜夔〈齐天乐·庾郎先自吟愁赋〉词:「西窗又吹暗雨,为谁频断续,相和砧杵。」
  2. 幽深、阴翳。宋·陆游〈游山西村〉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3. 昏昧、不明事理。如:「兼听则明,偏信则暗。」通「暗」。
  4. 不让人知道的、不公开的。如:「暗号」、「明人不做暗事。」
  5. 无光泽的。宋·苏轼〈浣溪沙·菊暗荷枯一夜霜〉词:「菊暗荷枯一夜霜,新苞绿叶照林光。」
  1. 默不作声的、隐密的。如:「暗杀」、「暗示」、「暗渡陈仓」。唐·韩偓〈无题〉诗:「明言终未实,暗祝始应真。」清·洪升《长生殿·第一三出》:「宠固君心,暗中包藏计狡。」
  1. 不光明。如:「弃暗投明」。
  2. 姓。如元代有暗伯。
  1. 光线变得不明亮。如:「天色已渐渐暗了。」
南浦 nán pǔ
(1).南面的水边。后常用称送别之地。《楚辞·九歌·河伯》:“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 王逸 注:“愿 河伯 送己南至江之涯。” 南朝 梁 江淹 《别赋》:“春草碧色,春水渌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 唐 李贺 《黄头郎》诗:“黄头郎,捞拢去不归。南浦芙蓉影,愁红独自垂。” 王琦 注引 曾益 曰:“南浦,送别之地。” 清 曹寅 《登署楼适培山至用东坡真州诗韵同赋》:“西风晴十日,南浦别经年。”
(2).词牌名。 唐 《教坊记》《南浦子》曲, 宋 词则借旧曲名另制新调。双调,分一百零二字平韵及一百零五字仄韵两体。 宋 人多填仄韵词。参阅《词谱·南浦》
(3).地名。在 江西省 南昌县 西南, 章江 至此分流。 唐 王勃 《滕王阁》诗:“画栋朝飞 南浦 云,珠帘暮捲西山雨。” 聂文郁 注:“本诗 南浦 ……应是 江西 南昌 西南的 南浦 。” 宋 王安石 《南浦》诗:“ 南浦 随花去,迴舟路已迷。” 清 宋琬 《罗篁庵先生生日歌》序:“ 西山 南浦 ,长吟帝子之高楼; 白下 长干 ,重启 谢公 之别墅。”
(4).古水名,一名 新开港 ,在今 武汉市 南。 唐 李白 《江夏行》:“适来往 南浦 ,欲问 西江 船。” 王琦 注引《太平寰宇记》:“ 南浦 ,在 鄂州 江夏县 南三里……以其在郭之南,故曰 南浦 。”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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