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陈涉不用汤、武之贤,不借公侯之尊

贾谊两汉〕《过秦论

上篇
  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当此之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约从离衡,兼韩、魏、燕、楚、齐、赵、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召滑、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倪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叩关而攻秦。秦人开关延敌,九国之师,逡巡而不敢进。秦无亡矢遗镞之费,而天下诸侯已困矣。于是从散约败,争割地而赂秦。秦有余力而制其弊,追亡逐北,伏尸百万,流血漂橹。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强国请服,弱国入朝。延及孝文王、庄襄王,享国之日浅,国家无事。

  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渊,以为固。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始皇既没,余威震于殊俗。然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才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蹑足行伍之间,而倔起阡陌之中,率疲弊之卒,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崤函之固,自若也。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也;锄耰棘矜,非铦于钩戟长铩也;谪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也;深谋远虑,行军用兵之道,非及向时之士也。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何也?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中篇
  秦灭周祀,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天下之士,斐然向风。若是,何也?曰:近古之无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灭,令不行于天下。是以诸侯力政,强凌弱,众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罢弊。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当此之时,专威定功,安危之本,在于此矣。

  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夫兼并者高诈力,安危者贵顺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秦离战国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无异也。孤独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也。借使秦王论上世之事,并殷、周之迹,以制御其政,后虽有淫骄之主,犹未有倾危之患也。故三王之建天下,名号显美,功业长久。

  今秦二世立,天下莫不引领而观其政。夫寒者利裋褐,而饥者甘糟糠。天下嚣嚣,新主之资也。此言劳民之易为仁也。向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虚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孥污秽之罪,使各反其乡里;发仓廪,散财币,以振孤独穷困之士;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约法省刑,以持其后,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节修行,各慎其身;塞万民之望,而以盛德与天下,天下息矣。即四海之内皆欢然各自安乐其处,惟恐有变。虽有狡害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而暴乱之奸弭矣。

  二世不行此术,而重以无道:坏宗庙与民,更始作阿房之宫;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不能纪;百姓困穷,而主不收恤。然后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自群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苦之实,咸不安其位,故易动也。是以陈涉不用汤、武之贤,不借公侯之尊,奋臂于大泽,而天下响应者,其民危也。

  故先王者,见终始不变,知存亡之由。是以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矣。下虽有逆行之臣,必无响应之助。故曰:“安民可与为义,而危民易与为非”,此之谓也。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身在于戮者,正之非也。是二世之过也。

下篇
  秦兼诸侯山东三十余郡,脩津关,据险塞,缮甲兵而守之。然陈涉率散乱之众数百,奋臂大呼,不用弓戟之兵,鉏耰白梃,望屋而食,横行天下。秦人阻险不守,关梁不闭,长戟不刺,强弩不射。楚师深入,战于鸿门,曾无藩篱之难。于是山东诸侯并起,豪俊相立。秦使章邯将而东征,章邯因其三军之众,要市于外,以谋其上。群臣之不相信,可见于此矣。子婴立,遂不悟。借使子婴有庸主之材而仅得中佐,山东虽乱,三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庙之祀宜未绝也。

  秦地被山带河以为固,四塞之国也。自缪公以来至于秦王二十余君,常为诸侯雄。此岂世贤哉?其势居然也。且天下尝同心并力攻秦矣,然困于险阻而不能进者,岂勇力智慧不足哉?形不利、势不便也。秦虽小邑,伐并大城,得阨塞而守之。诸侯起于匹夫,以利会,非有素王之行也。其交未亲,其民未附,名曰亡秦,其实利之也。彼见秦阻之难犯,必退师。案土息民以待其弊,收弱扶罢以令大国之君,不患不得意于海内。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身为禽者,救败非也。

  秦王足己而不问,遂过而不变。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子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三主之惑,终身不悟,亡不亦宜乎?当此时也,也非无深谋远虑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尽忠指过者,秦俗多忌讳之禁也,——忠言未卒于口而身糜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阖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而忠臣不谏,智士不谋也。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岂不悲哉!先王知壅蔽之伤国也,故置公卿、大夫、士,以饰法设刑而天下治。其强也,禁暴诛乱而天下服;其弱也,王霸征而诸侯从;其削也,内守外附而社稷存。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震;及其衰也,百姓怨而海内叛矣。故周王序得其道,千余载不绝;秦本末并失,故不能长。由是观之,安危之统相去远矣。

  鄙谚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是以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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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不用不借公侯

是以 shì yǐ
连词。因此;所以。《老子》:“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宋 苏舜钦 《火疏》:“明君不讳过失而纳忠,是以怀策者必吐上前,蓄冤者无至腹诽。”《红楼梦》第八十回:“﹝ 香菱 ﹞皆因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  ——《漢語大詞典》
陈 ( 陳 ) chén
陈 [ chén ]
  1. 排列,摆设:~列。~兵。
  2. 述说:~述。~情。详~。~诉。~说。
  3. 旧的,时间久的:~旧。~腐。~醋。推~出新。~~相因。~迹。~皮。
  4.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淮阳县一带。
  5. 中国朝代名,南朝最末的王朝。
  6. 姓。
涉 shè《國語辭典》

涉 [ shè ]

  1. 徒步渡水。如:「跋山涉水」。宋·陆游〈秋郊有怀〉诗四首之四:「秋山瘦益奇,秋水浅可涉。」
  2. 乘船渡水。《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招招舟子,人涉卬否。」唐·韩愈〈闵已赋〉:「行舟楫而不识四方兮,涉大水之漫漫。」
  3. 经历。如:「涉险」、「涉世未深」。《管子·兵法》:「厉士利械,则涉难而不匮。」
  4. 牵连、相关。如:「牵涉」、「涉嫌」。《南史·卷一五·刘穆之传》:「目览词讼,手答牋书,耳行听受,口并酬应,不相参涉,皆悉赡举。」
  5. 进入、陷入。如:「涉足」。《左传·僖公四年》:「不虞君之涉吾地也。」
  6. 泛读、博览。如:「涉猎群书」。宋·王安石〈祭韩钦圣学士文〉:「纷百家兮并涉,超独怀兮道德。」
  1. 姓。如宋代有涉纬。
不用 bù yòng
(1).不听从;不采纳。《管子·小匡》:“於子之乡,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长弟於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史记·五帝本纪》:“ 蚩尤 作乱,不用帝命。於是 黄帝 乃徵师诸侯,与 蚩尤 战於 涿鹿 之野,遂禽杀 蚩尤 。” 清 任泰学 《质疑·周易》:“世固有不用其言,而又不许其引退者,正君子之困也。”
(2).不应用;废弃。《商君书·靳令》:“六蝨不用,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主用。”
(3).不为所用。《管子·权修》:“举事不成,应敌不用。”
(4).不必;无须。 唐 王昌龄 《别皇甫五》诗:“溆浦潭阳隔 楚 山,离尊不用起愁颜。” 宋 苏轼 《刁同年草堂》诗:“主人不用怱怱去,正是红梅著子时。” 明 李贽 《与曾继泉》:“我 黄宜人 虽然回归,我实不用牵挂,以故我得安心寓此,与朋友嬉游也。” 金近 《黑心魔术家》:“他自己能变钞票,那就不用变魔术挣钱了。”
(5).中医术语。肢体失去活动能力谓之不用。《医宗金鉴·杂病心法要诀·中风总括》:“风从外中伤肢体,痰火内发病心官,体伤不仁与不用,心病神昏不语言。”  ——《漢語大詞典》
汤 ( 湯 ) tāng/shāng
汤 [ tāng ]
  1. 热水:~雪。赴~蹈火。扬~止沸。
  2. 煮东西的汁液:米~。参(shēn )~。
  3. 烹调后汁特别多的食物:鸡~。菜~。清~。
  4. 专指温泉(现多用于地名):~泉(温泉)。~山(在中国北京市)。
  5. 中药的剂型:~剂。~药。
  6. 姓。
汤 [ shāng ]
  1. 〔~~〕大水急流的样子,如“河水~~”,“浩浩~~”。
武 wǔ《國語辭典》

武 [ wǔ ]

  1. 战斗、军事、暴力等事。相对于文而言。如:「动武」、「比武」、「整军经武」、「文武双全」。《孙子·行军》:「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
  2. 足迹。《诗经·大雅·生民》:「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楚辞·屈原·离骚》:「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
  3. 《诗经·周颂》的篇名。共一章。根据〈诗序〉:「武,奏大武也。」指周公所作歌颂武王武功之诗。首章二句为:「于皇武王,无竞维烈。」于,音乌,叹词。皇,大也。无竞维烈,言其功业人莫与竞也。
  4. 姓。如汉代有武臣。
  1. 与军事、战斗有关的。如:「武器」。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见钟士季,如观武库,但睹矛戟。」
  2. 勇猛、威风。如:「勇武」、「威武」、「神武」、「英武」、「孔武有力」。唐·柳宗元〈送娄图南秀才游淮南将入道序〉:「羸而自养耶?则甚硕且武。」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贤 ( 賢 ) xián
贤 [ xián ]
  1. 有道德的,有才能的:~明。~德。~能。~良。~惠。~淑。~哲。~人。圣~。礼~下士。
  2. 敬辞,多指行辈较低的:~弟。~侄。~契(对弟子或朋友子侄辈的敬称)。
不借 bù jiè
草鞋。丝制者称履,麻制者称不借。《急就篇》卷二:“裳韦不借为牧人。” 颜师古 注:“不借者,小屨也,以麻为之,其贱易得,人各自有,不须假借,因为名也。” 汉 桓宽 《盐铁论·散不足》:“及其后,则綦下不借。”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七:“操二三量不借,掛屋后楮上。” 宋 王安石 《独饭》诗:“窗明两不借,榻浄一籧篨。”参阅《方言》第四、《释名·释衣服》。  ——《漢語大詞典》
公侯 gōng hóu
(1).公爵与侯爵。《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汉 班固 《白虎通·爵》:“所以名之为公侯者何?公者通,公正无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顺也。”
(2).泛指有爵位的贵族和官高位显的人。《后汉书·朱景王杜马等传论》:“自兹下降,迄於 孝武 ,宰辅五世,莫非公侯。” 李贤 注:“自 高祖 至于 孝武 凡五代也,其中宰辅皆以公侯勋贵为之。” 南朝 梁 沈约 《齐故安陆昭王碑》:“至公以奉上,鸣谦以接下。抚僚庶尽盛德之容,交士林忘公侯之贵。” 唐 白居易 《歌舞》诗:“ 秦 中岁云暮,大雪满皇州;雪中退朝者,朱紫尽公侯。” 宋 无名氏 《文育得银》:“卜者曰:‘君北下不过作令长,南入则为公侯。’”  ——《漢語大詞典》
尊 zūn《國語辭典》

尊 [ zūn ]

  1. 酒器。《廣韻·平聲·魂韻》:「尊,《說文》曰:『酒器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
  2. 對長輩的敬稱。如:「尊長」。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已往,高秩者,通呼為尊。」
  3. 量詞。計算大炮或神像的單位。如:「十尊大炮」、「五尊神像」。
  1. 敬重。如:「尊敬」、「尊師重道」。《禮記·曲禮上》:「禮者自卑而尊人。」
  1. 稱人的敬辭,通常加在與對方有關的人事物上。如:「尊體」、「尊囑」、「尊夫人」、「尊姓大名」。
  2. 高。《易經·繫辭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3. 顯貴的。如:「尊貴」。《禮記·曲禮上》:「尊客之前不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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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