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

司马迁两汉〕《陈涉世家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nìng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qí。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乃以吴叔为假王,监诸将以西击荥阳。令陈人武臣、张耳、陈馀徇赵地,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当此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葛婴至东城,立襄强为楚王。婴后闻陈王已立,因杀襄强,还报。至陈,陈王诛杀葛婴。陈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吴广围荥阳。李由为三川守,守荥阳,吴叔弗能下。陈王征国之豪杰与计,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

  周文,陈之贤人也,尝为项燕军视日,事春申君,自言习兵,陈王与之将军印,西击秦。行收兵至关,车千乘,卒数十万,至戏,军焉。秦令少府章邯免郦山徒﹑人奴产子生,悉发以击楚大军,尽败之。周文败,走出关,止次曹阳二三月。章邯追败之,复走次渑池十余日。章邯击,大破之。周文自刭,军遂不战。

  武臣到邯郸,自立为赵王,陈馀为大将军,张耳、召骚为左右丞相。陈王怒,捕系武臣等家室,欲诛之。柱国曰:“秦未亡而诛赵王将相家属,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立之。”陈王乃遣使者贺赵,而徙系武臣等家属宫中,而封耳子张敖为成都君,趣赵兵,亟入关。赵王将相相与谋曰:“王王赵,非楚意也。楚已诛秦,必加兵於赵。计莫如毋西兵,使使北徇燕地以自广也。赵南据大河,北有燕、代,楚虽胜秦,不敢制赵。若楚不胜秦,必重赵。赵乘秦之弊,可以得志于天下。”赵王以为然,因不西兵,而遣故上谷卒史韩广将兵北徇燕地。

  燕故贵人豪杰谓韩广曰:“楚已立王,赵又已立王。燕虽小,亦万乘之国也,原将军立为燕王。”韩广曰:“广母在赵,不可。”燕人曰:“赵方西忧秦,南忧楚,其力不能禁我。且以楚之彊,不敢害赵王将相之家,赵独安敢害将军之家!”韩广以为然,乃自立为燕王。居数月,赵奉燕王母及家属归之燕。

  当此之时,诸将之徇地者,不可胜数。周市北徇地至狄,狄人田儋杀狄令,自立为齐王,以齐反击周市。市军散,还至魏地,欲立魏后故宁陵君咎为魏王。时咎在陈王所,不得之魏。魏地已定,欲相与立周市为魏王,周市不肯。使者五反,陈王乃立宁陵君咎为魏王,遣之国。周市卒为相。

  将军田臧等相与谋曰:“周章军已破矣,秦兵旦暮至,我围荥阳城弗能下,秦军至,必大败。不如少遗兵,足以守荥阳,悉精兵迎秦军。今假王骄,不知兵权,不可与计,非诛之,事恐败。”因相与矫王令以诛吴叔,献其首于陈王。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使为上将。田臧乃使诸将李归等守荥阳城,自以精兵西迎秦军于敖仓。与战,田臧死,军破。章邯进兵击李归等荥阳下,破之,李归等死。

  阳城人邓说将兵居郯,章邯别将击破之,邓说军散走陈。铚人伍徐将兵居许,章邯击破之,伍徐军皆散走陈。陈王诛邓说。

  陈王初立时,陵人秦嘉﹑铚人董譄﹑符离人朱鸡石﹑取虑人郑布﹑徐人丁疾等皆特起,将兵围东海守庆于郯。陈王闻,乃使武平君畔为将军,监郯下军。秦嘉不受命,嘉自立为大司马,恶属武平君。告军吏曰:“武平君年少,不知兵事,勿听!”因矫以王命杀武平君畔。

  章邯已破伍徐,击陈,柱国房君死。章邯又进兵击陈西张贺军。陈王出监战,军破,张贺死。

  腊月,陈王之汝阴,还至下城父,其御庄贾杀以降秦。陈胜葬砀,谥曰隐王。

  陈王故涓人将军吕臣为仓头军,起新阳,攻陈下之,杀庄贾,复以陈为楚。

  初,陈王至陈,令铚人宋留将兵定南阳,入武关。留已徇南阳,闻陈王死,南阳复为秦。宋留不能入武关,乃东至新蔡,遇秦军,宋留以军降秦。秦传留至咸阳,车裂留以徇。

  秦嘉等闻陈王军破出走,乃立景驹为楚王,引兵之方与,欲击秦军定陶下。使公孙庆使齐王,欲与并力俱进。齐王曰:“闻陈王战败,不知其死生,楚安得不请而立王!”公孙庆曰:“齐不请楚而立王,楚何故请齐而立王!且楚首事,当令于天下。”田儋诛杀公孙庆。

  秦左右校复攻陈,下之。吕将军走,收兵复聚。鄱盗当阳君黥布之兵相收,复击秦左右校,破之青波,复以陈为楚。会项梁立怀王孙心为楚王。

  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其故人尝与佣耕者闻之,之陈,扣宫门曰:“吾欲见涉。”宫门令欲缚之。自辩数,乃置,不肯为通。陈王出,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入宫,见殿屋帷帐,客曰:“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楚人谓多为伙,故天下传之,夥涉为王,由陈涉始。客出入愈益发舒,言陈王故情。或说陈王曰:“客愚无知,颛妄言,轻威。”陈王斩之。诸陈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无亲陈王者。陈王以朱房为中正,胡武为司过,主司群臣。诸将徇地,至,令之不是者,系而罪之,以苛察为忠。其所不善者,弗下吏,辄自治之。陈王信用之。诸将以其故不亲附,此其所以败也。

  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高祖时为陈涉置守頉三十家砀,至今血食。

  褚先生曰:地形险阻,所以为固也;兵革刑法,所以为治也。犹未足恃也。夫先王以仁义为本,而以固塞文法为枝叶,岂不然哉!吾闻贾生之称曰:

  “秦孝公据肴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当此之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约从离横,兼韩、魏、燕、赵、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召滑、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倪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叩关而攻秦。秦人开关而延敌,九国之师逡巡遁逃而不敢进。秦无亡矢遗镞之费,而天下诸侯已困矣。于是从散约解,争割地以赂秦。秦有余力而制其弊,追亡逐北,伏尸百万,流血飘橹。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河山。强国请服,弱国入朝。

  “施及孝文王、庄襄王,享国之日浅,国家无事。

  “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朴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于是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溪以为固。良将劲驽,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始皇既没,余威震于殊俗。 然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材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蹑足行伍之间,倔起阡陌之中,率罢散之卒,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肴函之固,自若也;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也;锄耰棘矜,不铦于钩戟长铩也;适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也;深谋远虑,行军用兵之道,非及向时之士也。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肴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索隐述赞】天下匈匈,海内乏主,掎鹿争捷,瞻乌爰处。陈胜首事,厥号张楚。鬼怪是凭,鸿鹄自许。葛婴东下,周文西拒。始亲朱房,又任胡武。伙颐见杀,腹心不与。庄贾何人,反噬城父!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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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当行屯长

陈 ( 陳 ) chén
陈 [ chén ]
  1. 排列,摆设:~列。~兵。
  2. 述说:~述。~情。详~。~诉。~说。
  3. 旧的,时间久的:~旧。~腐。~醋。推~出新。~~相因。~迹。~皮。
  4.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淮阳县一带。
  5. 中国朝代名,南朝最末的王朝。
  6. 姓。
胜 ( 勝 ) shèng《國語辭典》

胜 [ shēng ]

  1. 参见「胜键」、「双胜类」等条。
吴 ( 吳 ) wú《國語辭典》
  1. 「吳 」的異體字。
广 ( 廣 ) guǎng/ān《國語辭典》

广 [ yǎn ]

  1. 依山崖所建造的房屋。唐·韓愈〈陪杜侍御遊湘西兩寺獨宿有題一首因獻楊常侍〉詩:「剖竹走泉源,開廊架崖广。」元·袁桷〈次韻瑾子過梁山濼三十韻〉:「土屋危可緣,草广突如峙。」
  2. 二一四部首之一。
皆 jiē《國語辭典》

皆 [ jiē ]

  1. 全、都,統括之詞。如:「草木皆兵」、「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眾人皆醉,我獨醒。」《孟子·告子下》:「人皆可以為堯舜。」唐·白居易〈長恨歌〉:「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
  2. 並、同。《儀禮·聘禮》:「大夫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于階。」通「偕」。
次 cì《國語辭典》

次 [ cì ]

  1. 品质较差的。如:「次货」、「次品」、「次车」。
  2. 第二的、副的。如:「次子」、「次年」、「次媳」、「次日」。《镜花缘·第四○回》:「走有半年之久,于次岁六月到了岭南。」
  1. 等第、顺序。如:「次第」、「依次排列」、「席次」、「班次」、「名次」。
  2. 行列、队伍。《左传·桓公十三年》:「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国语·晋语三》:「失次犯令,死。」三国吴·韦昭·注:「次,行列也。」
  3. 官职、职位。《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敬共朝夕,恪居官次。」晋·桓温〈上疏废殷浩〉:「不能恭慎所任,恪居职次。」
  4. 外出居住的地方、处所。如:「客次」、「舟次」。
  5. 中、间。《庄子·田子方》:「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
  6. 量词。计算动作回数的单位。如:「第三次段考」、「初次尝试」。《水浒传·第一○回》:「张教头那厮!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说。」
  1. 在前项之后。《孟子·尽心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孙子·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
  2. 依序编排。《吕氏春秋·季冬纪·季冬》:「乃命太史,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
  3. 临时驻扎或止宿。《楚辞·屈原·离骚》:「夕归次于穷石兮,朝濯发乎洧盘。」《左传·僖公四年》:「师进,次于陉。」
  4. 至、及。《文选·潘岳·金谷集作诗》:「朝发晋京阳,夕次金谷湄。」

次 [ zī ]

  1. 参见「次且 」条。
当行(當行)dāng háng
(1).旧时工匠应官府之差,谓之“当行”。 宋 岳珂 《愧郯录·京师木工》:“今世郡县官府营缮创缔,募匠庀役,凡木工率计在市之朴斲规矩者,虽扂楔之技无能逃。平时皆籍其姓名,鳞差以俟命,谓之当行。”
(2).指为官府当差的行业。《醒世姻缘传》第三三回:“新近又添了当行。凡是官府送那乡宦举人的牌扁;衙门里边做甚么断间版隔;提学按临棚里边铺的地平板;出决重囚,木驴桩橛:这都是棺材铺里备办。”
(1).本行。 宋 严羽 《沧浪诗话·诗辩》:“大抵禪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 元 无名氏 《盆儿鬼》第二折:“谁着你烧窰人不卖当行货,倒学那打劫的僂儸。”
(2).内行;对某种业务或工作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明 胡震亨 《唐音癸籤·评汇二》:“如 老杜 之入 蜀 ,篇篇合作,语语当行,初学所当法也。” 陈毅 《失题》诗:“北国摧枯势若狂,中原逐鹿更当行。”
(3).指内行的人。 元 彭寿之 《八声甘州》套曲:“偷方觅便俏家风,当行识当行。”《儒林外史》第十三回:“ 马二先生 明日来拜。他是个举业当行,要备个饭留他。”  ——《漢語大詞典》
为 ( 為 爲 ) wéi/wèi
为 [ wéi ]
  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为 [ wèi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屯长(屯長)tún zhǎng
(1). 秦 汉 时军伍之长。《商君书·境内》:“﹝军爵﹞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史记·陈涉世家》:“ 二世 元年七月,发閭左敌戍 渔阳 ,九百人屯 大泽乡 。 陈胜 、 吴广 皆次当行,为屯长。”《后汉书·班固传》“陈师案屯” 李贤 注引《续汉志》:“大将营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下有屯长一人。”
(2). 清 代管理十屯户的人员。《清史稿·食货志一》:“仍仿营田制,十户一屯长,五十户一屯正。”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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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