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表侄(用勤)与余别三年矣,旅馆相逢,喜生意外,爰赋二律以赠之 其一
一别浮云世态更,晋陵劫火尚纵横。
心头遥溯深离绪,海角相逢话旧情。
往事不堪重记忆,宦游应许遂生平。
烽烟未靖需材急,捧檄驰驱好请缨。
心头遥溯深离绪,海角相逢话旧情。
往事不堪重记忆,宦游应许遂生平。
烽烟未靖需材急,捧檄驰驱好请缨。
庚申四月十三日,贼至,余拟避至江口,行抵石柱庙梁氏寓居,始知沿江亦有贼,余遂不复前进,下午被贼搜出,端坐听天,吊打索断,掷余于地,遂以刀斫余头顶七八处,又以刀击左臂,筋骨几折,幸未发晕。逾时就卧草间。
母子邀天幸,羁栖境倍屯。
谁怜赤手厄,仍此素心人⑴。
惠异黔敖食,寒嗟范叔身。
后先资接济⑵,酬报是何辰。
谁怜赤手厄,仍此素心人⑴。
惠异黔敖食,寒嗟范叔身。
后先资接济⑵,酬报是何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