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 诗词 / 标题 / 作者 / 诗句 / 古籍 1 / 1页

宋史·志·卷一百六十一

..........

  《毛钦一集》三十卷

  《梁肃集》二十卷

  《李翰集》一卷

  《孟浩然诗》三卷《王昌龄集》十卷

  《崔颢诗》一卷

  《庐象诗》一卷

  《李適诗》一卷

  《陶翰诗》一卷

  《皇甫曾诗》一卷

  《皇甫冉集》二卷

  《严维诗》一卷

  《祖咏诗》一卷

  《丘为诗》一卷

  《常建诗》一卷......

太平御览·服章部·卷十二

..........问灵根愆期状,灵越残不应答。乾爱不以为恶,敕左右取匣中乌皮袴褶,令灵越代所常服,灵越言:"不须。"乾爱云:"汝可着体上衣服见桓公耶?桓公护之为刺史。"灵越竟不肯着。

  《唐书》曰:玄宗时,御史大夫李適之秦,每大礼,六品官并服朱衣。自是以下,许通着袴褶,如有惨故,不合着朱衣袴褶者,听不入,自馀应而不着者,请夺俸以惩不恪。

  《西河记》曰:西河无蚕桑,妇女以外国异色锦为袴褶。

  《魏百官名》曰..........

太平御览·饮食部·卷二

..........又曰:李景伯景龙中为谏议大夫。中宗尝与宰臣贵戚内宴,酒酣,递唱《回波乐》,甚喧杂失礼。次至景伯,歌曰:"《回波》尔时酒卮,微臣职在箴规,礼饮只合三爵,君臣杂混非宜!"席为之散,时人称之。

  又曰:李適之雅好宾友,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廷无留事。

  《管子》曰:桓公饮管仲酒,仲弃其半。公问其故,对曰:"臣闻酒入舌出,舌出言失,言失身弃。臣弃身不知弃酒。"桓公笑焉。

  《晏子》曰:..........

太平御览·妖异部·卷一

..........间并欲坏。顷之而败伤。

  《易洞林》曰:吴兴太守袁玄瑛当之官,卜卦吉凶,曰:"至官,当有赤蛇为妖,不可杀。"至,果有赤蛇在铜虎符石函上翊,玄瑛擿杀之。其后果为贼徐馥所害。

  《唐明皇杂录》曰:李適之既贵且豪,常列鼎於前,以具膳馐。一旦,庭中鼎跃出相斗。家僮告適之,適之乃往,以其所引酒自誓,而斗亦不解。鼎耳及足皆落。明日,適之罢知政事,俄为李林甫所陷,贬宜春太守而终。

  又曰:李林甫宅屡有妖..........

通典·卷二十四

..........事,侍御史以下,与大夫抗礼。光宅元年九月,韦思谦除右肃政大夫,遂坐受拜。或以为言,谦曰:“国家班列,自有差等,奈何姑息。”其后大夫又与之抗礼。至开元十八年,有饬申明隔品致敬,其礼由之不改。至二十四年六月,李適之为大夫,又坐受拜,其后又与之抗礼,至今不改。故事,大夫与监察竞为官政,略无承禀。至开元十四年,崔隐甫为大夫,一切督责之,事无大小,悉令咨决。稍有忤意,列其罪,前后贬黜者过半,群僚侧目。上常谓曰:“卿为..........

通典·卷七十四

..........毕而出。

  大唐贞观二十年,有司言:"按史记,正月诸侯王朝贺凡四见,留长安不过二十日。今请每春二王入朝,礼毕还藩。"从之。至二十二年十月,令百僚朔望服葱褶以朝。

  开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御史大夫李適之奏:"每至冬正,及缘大礼应朝参官,并六品清官,并服朱衣;馀六品以下官,许通著葱褶。如有惨故,准式不合著朱衣葱褶者,其日听不入朝。自馀应合著而不著者,请夺一月俸,以惩不恪。"制曰"可"。

  天宝三..........

上一页  下一页   转到: